辰溪縣 (略) 破產清算案
公 告
辰 (略) 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 (2024)湘 1223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受理謝開俊對辰溪縣 (略) 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4)湘1223破2號之一決定書,指定湖南懷天律師事務所擔任辰溪縣 (略) 管理人。
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債權人債權申報事宜,告知如下:
一、債權人應當在辰 (略) 公告確定的期限內(2025年7月30日之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以充分保障自身權益。
二、申報債權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報材料
包括《債權申報登記表》《債權計算清單》《債權申報證據清單》《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確認書》、證據材料等。
(二)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債權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確認)或能夠證明主體資格的其他文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簽字確認);
委托代理人申報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確認),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三)證據材料
債權人應提供真實、合法及有效的證據,舉證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證明債權成立的合同、協議、對賬單及承諾函等;
2、收條、領條、銀行流水、轉賬憑證、交接單等交付或支付憑證;
3、往來函件、公告、法律文書等證明債權仍在訴訟、仲裁時效、擔保期間、執行期限內的文件;
4、如申報的債權涉及訴訟、仲裁程序,須提交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立案通知書、中止執行裁定書、終結本次執行裁定書、保全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涉及執行程序, (略) 出具的執行情況證明文件:
5、有擔保物權的,應當提供擔保合同、擔保物憑證復印件、他項權證書或其他已辦理相關登記的證明;
6、債權如有部分清償的,須提交銀行流水、轉賬憑證、協議等清償材料。
三、債權申報需注意的問題
(一)債權申報基本要求
1、如實申報。債權人應當如實申報債權,因不實申報所產生的民事、刑事責任由債權人自行承擔。
2、完整申報。債權人應嚴格遵守申報規則,服從管理人工作人員的安排,在申報時一并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和證據原件,以便管理人核對。管理人如認為債權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有權要求其補充提交文件材料。
3、提供原件。申報債權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原件。
申報材料原件的核對僅為形式核對,并不作為債權審核時確認該債權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依據;原件經管理人核對后由債權人自行保管,如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對債權持有異議,需核對原件的,債權人應及時提供。
無論以何種方式申報,如債權人未能按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原件的,其所申報的債權管理人有權不予確認。
(二)債權申報材料填寫要求
1、申報債權的金額:申報的債權金額必須確定(同一法人、組織或個人只能申報一個債權總額);如債權系以外幣進行結算\交易的,應以破產受理日中國人民 (略) 場交易中間價換算成人民幣后進行申報\計算。
2、孳息債權:利息等孳息債權暫計 (略) 裁定受理案件之日(即2024年11月4日), (略) 應按照《債權計算清單》的內容和要求進行填寫,涉及多筆債權的,根據債權性質分別計算和填寫。
3、基本事實:簡要陳述該債權的形成經過;若涉及合同關系則該合同是否已經履行完畢要填寫清楚。
4、送達地址: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在《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確認書》中明確申報人的聯系地址、郵編、電話、聯系人等。
5、填寫方式:申報文件必須用正楷字認真填寫或提交件,提交的復印件應當清晰,字跡不清或復印件模糊導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債權人自行承擔。
(三)其他注意事項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還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性質和有無財產擔保情況;
4、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5、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可就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6、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7、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8、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該事實, (略) 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9、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10、法律規定其他可以申報的債權,債權人有權予以申報。
四、未申報或未按期申報債權的法律后果
(一)債權人未申報債權,將喪失《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債權人的相關權利,包括參加債權人會議權利、表決權、異議權、接受分配財產權利等。
(二)債權人未按期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五、債權申報方式和期限
辰溪縣 (略) 債權人應在2025年7月30日前,向辰溪縣 (略) 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懷天律師事務所( (略) (略) (略) 192號長城大酒店12樓)。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符昱 *;黃振華 *
申報工作時間:
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辰溪縣 (略) 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時間:2025年8月22日上午9點,會議地址:辰 (略) 第二審判庭召開。
特此公告
辰溪縣 (略) 管理人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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