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2023* |
項目名稱 | (略)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116號長航藍晶國際 7號樓附樓棟1-2層01-16號房地產整體轉讓(第三次掛牌) |
轉讓底價 | *元 |
掛牌日期 | 2024-04-1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5-15 |
資產概述 | (略)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116號長航藍晶國際 7號樓附樓棟1-2層01-16號房地產,整體轉讓。 |
標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116號長航藍晶國際 7號樓附樓 |
抵債、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藍晶國際7號樓附樓租賃期限自2015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重大事項披露 | 1、本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通評報字(2023)*號)顯示,關于本次評估有特別事項說明,詳見【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鏈接。 2、本次擬轉讓標的現對外出租,租賃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自2023年1月起,本標的資產仍沿用《租賃合同》原租金標準,即*/平米/月,未執行租金上浮條款。轉讓標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須在產權交易機構內行權。如標的原承租方未在本項目掛牌有效期內向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足額保證金的,則視為放棄受讓。若最終受讓方不是原承租方,則受讓方須承繼上述租賃合同,享受和承擔租賃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繳清全款之日起,轉讓標的租金收益歸受讓方所有。 3、因承租人前期經營需要,本次擬轉讓標的資產內部空間發生分隔、重組等變化,轉讓方不對標的資產進行任何交付改造或維修,轉讓標的資產為現狀交付,意向受讓方如交納交易保證金,則視為完全知曉標的資產現狀,確認完全接受交易規則以及現狀交付約定。 4、本項目掛牌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成交后受讓方須按成交價格的5%繳納增值稅,與成交價款一并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其他稅費,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
不動產 | |
資產名稱 | (略)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116號長航藍晶國際 7號樓附樓棟1-2層01-16號房地產 |
地址 | (略)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116號長航藍晶國際 7號樓附樓棟1-2層01-16號 |
房產證號 | 詳見評估明細表 |
建筑面積 | 合計1826.41(平方米) |
其他說明信息 | 長航藍晶國際 7 號樓附樓共 16 項,均已辦理了不動產權證,證載權利人 均為武漢 (略) ,權利性質均為出讓/市場化商品房,用途均為商服用地/商業服務,土地終止使用日期均為 2047 年 10 月 17 日。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4-17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約定工作日為周期延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3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價款交納說明 | 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支付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的確認付款操作。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須交納交易保證金 140 萬元到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7:00前到賬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轉讓方委托的中 (略) 對本次資產轉讓項目出具的資產評估(中通評報字〔2023〕*號)中的全部內容,對本次轉讓資產的現狀、性質、用途不持任何異議。 3、意向受讓方應對照我國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行審查其受讓是否符合地方政府關于購房資格規定,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確認其符合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能辦理相關資產過戶手續,并愿意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4、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現狀和瑕疵,對本次產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產權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過戶風險、建筑風險、經營風險等)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5、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本項目采取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應付的全部交易價款及費用足額繳清至光谷聯交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一支付訂單,完成對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的確認付款操作。 若由于受讓方的原因未按時支付交易價款,轉讓方有權暫停后續房屋買賣交易。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的,若超過15天,則視作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另行公開處置標的,并要求受讓方賠償實際損失。 6、受讓方須同意光谷聯交所在收到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付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7、轉讓方提出:①本次轉讓標的產權變更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讓方在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后配合受讓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產權變更過戶手續中涉及的各項稅、費,由交易雙方按照相關規定各自承擔;②本次轉讓標的的產權證過戶到受讓方名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須完成房屋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發生水、電、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或產生的爭議,均由受讓方承擔及自行負責處理。水、電、氣等開戶(或過戶)手續及費用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③本次轉讓標的過程中所涉及的產權交易費用由交易雙方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8、本次轉讓是以標的資產現狀轉讓,如轉讓標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載明的信息與現狀有差異,則以房產、土地等相關管理部門實測核定為準,面積差額及用途性質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正常經營且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組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140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要求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 4、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武漢 (略) |
估值機構 | 中 (略) |
估值依據類別 | 評估報告 |
核準或備案 | 備案 |
核準或備案機構名稱 | (略) |
評估基準日 | 2022-08-31 |
評估值(萬元) | 2992.02 |
公示附件 | 評估明細表(7號樓附樓).pdf特別事項說明(7號樓附樓).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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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