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地段部分國有建設用地招租 | |||||||||
項目編號 | XZ*HN203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終止掛牌 | |||||||
掛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3月15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28日 | |||||||
標的簡況 | ||||||||||
標的坐落 |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招租面積 (㎡) | 咨詢價 (元/年) | 掛牌價格 (元/年) | 保證金 (元) | |||||
1 |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地段部分國有建設用地招租 | * | * | * | * | |||||
租賃期限 | 3年 | 租金支付 | 每年租金不遞增,3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
標的概況 | 1、該地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地段,不動產權證號為瓊(2024) (略) 不動產權第*號,證載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為零售商業混合商務金融混合旅館用地、公園與綠地、 (略) 用地。本次擬招租面積為*平方米,其余1049平方米不在此次招租范圍內。 2、該宗地東至海南環 (略) ,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開發程度已達“五通”,紅線內土地平整,地勢較平坦。 | |||||||||
租賃用途 | 用于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的直接服務于施工人員的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包括臨時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直接服務于項目自用輔助工程,包括材料堆場、施工便道、運輸便道等。 | |||||||||
重大事 項說明 | 1、土地權 (略) 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全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招租。 2、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 (略) 財政局依法批準外,不得擅自轉讓、轉租、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不得使用該土地從事違法行為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3、地上有臨建,用地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承租方自行解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征地統一年產值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萬府〔2015〕11號)規定執行。 | |||||||||
估價咨詢 | 咨詢價 | *元/年 | ||||||||
價值時點 | 2024年1月4日 | |||||||||
估價機構 | 海南正潤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況 | ||||||||||
出租方 情 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MB1E0564XF 注冊地: (略) 法定代表人:馮昌德 機構性質:機關 | ||||||||
出租方承諾 | 本次招租的土地權屬關系清晰,對該土地具有完全處置權,招租行為已經過相應的有效內部決策并得到相應批準。 | |||||||||
出租方 決策文件 | 《 (略) 財政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地段臨時用地招租的復函》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略) 財政局 | |||||||||
承租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承租方資格及相關條件 | 1.意向競租人須為中國境內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2.報名應繳納競租保證金*元(公告期內須到達產交所指定賬戶),確認為承租方后10 個工作日內按招租方提供的《臨時使用土地協議書》范本簽訂租賃協議,同時按最終競得價交納租金。競租保證金在確定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務費(保證金多退少補);若在 10個工作日內不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視為違約。 3.招租方按土地現狀提供土地,用地范圍內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承租方自行解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征地統一年產值 (略)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萬府〔2015〕11號)規定執行。 4.承租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土地租賃費一次性足額繳納后,招租方按時將土地移交給承租方,承租方須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 (略) 財政局依法批準外,不得擅自轉讓、轉租、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不得使用該土地從事違法行為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5.其他未盡事宜按《臨時使用土地協議書》執行。 | |||||||||
標的交割 | 足額繳納3年租金后的3個工作日內移交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支付 | |||||||||
特別告知 | 1.本項目招租為現狀招租,如招租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差異,不影響招租成交價格。 3.招租方對材料的真實性內容負責。 | |||||||||
交易規則與報名手續 | ||||||||||
競價規則 | 1.本 (略) 絡競價“價高優先、依次遞補”原則確定承租方。若只有一個競租人參加競價,則由該競租人按不低于掛牌底價報價。若產生報價高前兩名:最高報價者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與招租方簽約,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承租權,并承擔違約責任,其交納競租保證金,產交所不予退還。報價次高者自動成為承租方,經產交所函告后在規定時間內應與招租方簽約。以上最高報價者及報價次高者不簽約情形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資格經海南產交所審核通過后,競租人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承租人。 3.競價成交后承租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到交易所簽署競價確認書,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按所報價格及本公告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與招租方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協議書》并支付成交價款及服務費。 4.競租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 (略) 有關《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5.重要提醒:請競租人選擇 (略) 環境,確保終端設備運 (略) 絡正常(建議 (略) 絡、臺式電腦終端)。 | |||||||||
現場展示 | 標的所在地(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 | |||||||||
報名時間 |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 | |||||||||
報名手續 | 競租人須在2024年3月28日17:00時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報名時須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承租申請表》、《 (略) 絡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繳納保證金(具體數額見上表,以到賬為準)。資格審核通過后按公告規定的時間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專區報價。 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2.意向承租方主體資格材料證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2)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注:若授權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3.其它相關材料。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競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將用于交易服務費結算(多退少補),競租未成功的競租人保證金,交易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產交所指定繳納保證金賬戶: 提交系統審核后,請競租人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提示繳納。 | |||||||||
服務費 | 承租方按照3年總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務費。 | |||||||||
競價安排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競價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 開始時間 | 加價幅度(元) | 延時競價周期 | |||||
1 | (略) 山根灣濱 (略) 西側地段部分國有建設用地招租 | 3月15日9:00 | 3月29日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載 | 1.《承租申請表》 2.《 (略) 絡競價須知》 3.《臨時使用土地協議書》范本 | |||||||||
咨詢電話 | 項目(報名)咨詢:交易二部李女士 * 交易二部陳先生* 技術支持:信息部劉先生 * | |||||||||
單位地址 | (略) 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8樓海南產權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3樓6號窗口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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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