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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設計*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級資質 ; (2)施工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勘察資質要求(如有): / 。 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本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但應滿足其資格要求,不允許兼任其它崗位人員) 。 3.3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人,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 。 3.4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人,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5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如有)的資格要求 / 。 3.6 本招標項目 接受 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數不得超過 3 家;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投標人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 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人的人員擔任。 3.7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數量要求: 0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其具體要求詳見第三章第一節“評標辦法前附表”第10項“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的規定。 3.8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數量要求: 0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其具體要求詳見第三章第一節“評標辦法前附表”第10項“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的規定。 3.9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10 其他資格要求: ①本項目不要求預制構件廠商作為聯合體參與投標,但預制構件廠商需滿足以下要求:預制構件生產廠商為投標人自有的,投標人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和反映股權或出資情況的工商登記信息的掃描件;預制構件生產廠商為合作的,投標人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和合作協議書的掃描件。允許一家構件生產廠商與多家施工企業合作參與投標。根據《 (略) 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投標工作意見》(榕建筑〔2020〕35號)號文,預制構件生產廠商注冊 (略) ,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福建省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名單(若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正式公文發布新批次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名單的,名單內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也符合要求),若所有名單中構件生產廠商名稱與投標時提供的構件生產廠商名稱不一致的,應提供相關說明材料。②根據閩建辦筑函〔2021〕10號文,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③其他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3.11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08-01 09:40:00 |
投標有效期 | 12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平臺上傳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60,105,408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C類) |
開標時間 | 2025-08-01 09:40:00 |
開標地點 |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開標方式 | 在線開標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
遞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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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