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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當雄縣羊易地熱田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2024-CKQCR01號)
為促進地熱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細則,《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自然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略) 人民政府批準,受西 (略) 自然資源廳委托,西 (略) (略) 以掛牌方式出讓西 (略) 當雄縣羊易地熱田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西 (略) 自然資源廳
場所: (略) (略) 江蘇大道73號
二、 (略)
名稱:西 (略)
場所: (略) (略) (略) 15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西 (略) 當雄縣羊易地熱田采礦權
出讓礦種:地熱
地理位置: (略) 當雄縣格達鄉
面積:30.5039平方公里,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1 (略).10 (略).47
2 (略).85 (略).59
3 (略).28 (略).65
4 (略).51 (略).25
標高? 4600 1600
資源儲量:設計利用地熱資源B+C+D級可采汽、水總量3.31×104t/d,相應的熱量7.79×104kcal/s。地熱資源儲量為控制查明程度。
擬出讓年限:25年(以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為準)。
起始價:人民幣(略)元(大寫:(略)佰(略)(略)(略)萬元)。
四、競買人的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競買人需具備在西藏境內利用地熱發電滿3年以上。
(四)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且不存在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略) 罰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五)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 (略) 罰”記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六)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七)本次掛牌競買人須 (略) 自然資源廳審查通過取得《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競買人通過資格審查后,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八)競買保證金(略)元人民幣。意向競買人應提供本單位銀行賬戶不低于掛牌起始價的資金證明,意向競買人繳納保證金銀行賬戶名稱必須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資金證明距掛牌起始30天內有效。
保證金繳納注意事項:
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略)佰(略)(略)(略)萬元整(¥(略)元)。
2.截止時間:保證金應在競買申請前到達指定銀行賬戶(以到達收款銀行時間為準)。
3.保證金繳納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西 (略) 自然資源廳
開戶銀行:中國 (略) 拉 (略) 支行
銀行賬號:(略)(略)
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上須備注: (略) 2024-CKQCR01保證金。
五、出讓方式和公告、掛牌、報名的時間和地點
(一)出讓方式:掛牌
(二)公告時間:2024年8月15日09:30至9月11日18:30。
(三)競買申請、資格預審及保證金繳納時間:2024年8月15日09:30至9月11日18:30。以此時間之內實際到賬為成功繳納競買保證金唯一標準,未實際到賬視為不具有競買人資格。未在要求時限內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不得擅自繳納競買保證金。
(四)申請報名方式:競買人按照《掛牌出讓公告》要求,規定時限內在西 (略) (略) (網址http://**)提交報名資料。
(五)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一般情況表,提供“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信用報告或截圖;
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3.法定代表人參加的上傳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4.保證金繳納憑證及本單位銀行賬戶不低于掛牌起始價的資金證明。
(六)掛牌時間:2024年9月12日10:00起至2024年9月30日10:00止(掛牌截 (略) 上交易系統提示時間為準)。競 (略) 上掛牌期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出價才有資格參與限時競價。
(七) (略) 咨詢電話:0891-(略)。
六、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無底價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按照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出價者為競得人。
(二)在出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出價,每次增加幅度為人民幣(略)元或(略)元的整數倍。
(三)網上掛牌期截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掛牌出價的,進入限時競價環節。競買人可在5分鐘限時競價倒計時間內進行出價,一旦產生新的出價,交易系統將重新開始倒計時,倒計時結束時無競買人出價的,產生最高競價,最高競價不低于起始價的成交,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四)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出價且不低于起始價,掛牌成交。無人出價或者競買人出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七、風險提示
(一)因地熱資源的特殊稟賦方式,可能由于地質因素、氣候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地熱水變少或消失,導致的經濟損失由競得人承擔。礦產資源投資具有不可預見性風險,競買人參與競買前應充分了解礦權范圍的地質情況、資源賦存、土地權屬、地上地下建設 (略) 塊周邊條件等相關情況,一旦提交《礦業權競買申請書》,即視為對采礦權出讓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二)采礦權投資存在不可預計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等要求影響,對特定采礦方法、選礦方法的限制影響,國家產業政策或者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影響,不可抗力影響,以及礦山開采涉及的土地、草地、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地上建構筑物、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外部條件影響。對此,競買人需詳細了解,認真考慮,謹慎決策,并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
(三)競得人應充分了解采礦權競得后辦理采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開發開采所需其他有關部門手續的相關要求,以及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可能存在認定不宜開采或者因政策的新變動導致不能開采等風險,競買申請人應慎重決策,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四)競買人在決定申請競買前應認真閱讀出讓采礦權的出讓文件,競買人一旦決定參加競買并提交競買申請,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采礦權相關地質資料、資源情況及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政策風險、采礦風險、安全風險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影響因素已完全認知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視為對本出讓采礦權的所有設定條件和情況無異議,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資源儲量、礦權范圍、開采深度、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情況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五)本次出讓的僅是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出讓成交的僅為采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后續在礦山開采時,還需按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括其它規費、稅費、拆遷補償費用等。
(六)擬出讓的采礦 (略) 、用地、安全、環保、取水許可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存在風險,需由競得人自行與相關權利人協商解決,所產生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協商不成導致不能采礦的一切風險由競得人自擔。
(七)采礦權競得人須按相關要求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資料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備案。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經備案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明確的開采方式和要求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必須嚴格按照經備案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切實做到“邊開發、邊治理、邊修復”。
(八)采礦權競得人須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開工之日起半年內竣工投產。逾期未投產的,將無償收回采礦權并重新公開出讓,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九)采礦權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有效期限到期的,需停止采礦活動。采礦權有效期限到期后是否可以繼續設置(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由審批登記發證機關按照當時的國家產業政策、礦產資源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等依法決定,采礦權人應予以配合。
八、對交易采礦權 (略) 理方式
對公告內容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891-(略)。
九、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采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和口頭競買申請。凡參與競買的申請人須對本公告、出讓文件、采礦權詳情全面了解、完全接受、不持異議,必須承認起始價。
(二)本公告在自然 (略) (http://**)、西 (略) 自然 (略) (http://**)、西 (略) (http://**)同時公開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 (略) 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現行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執行,由西 (略) 自然資源廳負責解釋。
西 (略) 自然資源廳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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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