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規自協字[2023]02號
根據原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2003年第21號令)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國土資發【2006】114號)規定,以下項目用地擬采用協議出讓方式出讓,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宗地位置:海淀區永豐產業基地(新)L 地塊HD00-0411-0083地塊;宗地面積:1.37公頃;規劃建筑面積:地上建筑規模1.78萬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20年。規劃用地性質: 辦公研發用地(用地實際數據以規劃文件為準)。
二、公示時限
公示時限為30個自然日,具體時限為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0日。
三、申請條件
(一)產業定位
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重點引進符合上述產業定位的各產業鏈環節的重點細分領域領軍企業和高成長企業,形成產業生態。
(二)意向供地主體要求
符合《 (略) 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的意見(試行)》(京政發〔2017〕39號)文件要求的, (略) 或海淀區政府授權的園區開發企業。項目建設完成后,需按照海淀區政府的產業空間資源監管要求,主要引入符合產業定位的高精尖企業。
(三)產業監管要求
意向購地主體須前置與海淀區政府就履約監管協議達成初步一致意見。
四、意向用地者申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的,均可持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請。
五、確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關規定,經公示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但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用地及工業用地除外。經公示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須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公開出讓。
六、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 (略) 海淀區 (略) 1號樓
郵政編碼:*
聯系人:趙天睿 聯系電話:*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海淀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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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