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洋山 (略) 政公用設施配套工程 | (略) 嵊泗縣洋山鎮大梅山北側 | 嵊泗縣洋山鎮人民政府 |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新建2幢綜合用房,其中1#綜合用房建筑面積1640.88平方米,2#綜合用房建筑面積1135.88平方米,總用地面積約3003平方米(約合4.5畝),總建筑面積約2776.76平方米。 | 本項目在公示期間,環保部門、建設單位以及環評單位均沒有收到公眾的反饋(包括支持和反對)意見。 | 企業對上報審批的環評報告內容負責,并在項目建設、營運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環評 (略) 審查意見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積極履行環保義務,確保各類污染物按要求達標排放。我單位將積極配合環保評估和驗收工作,盡快完成環保審批相關程序。如本項目營運過程中出現環境糾紛,我單位將立消除污染,處理好關系,并承擔相關責任。 | 施工期: 1、廢水:(1)在臨時施工場地設置移動廁所,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收集、 (略) 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至洋山 (略) (略) 理達標排放(2)施工單位在 (略) 、集水溝、沉淀池、泥漿池,廢水通過收 (略) 理,上清液回用于車輛沖洗(3)混凝土養護水自然蒸發,少量經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灑水抑塵,不外排。(4)嚴格控制施工生產中設備用油的跑、冒、滴、漏(5)施工單位應做好圍擋、物料集中堆放,必要時用篷布覆蓋等。 2、廢氣:(1)灑水降塵、物料堆放加蓋篷布、進出車輛進行沖洗、車輛限速、風力較大時停止施工(2)對施工設備定期的維護保養(3)易產生揚塵的散裝物料、渣土和建筑施工期垃圾的運輸必須進行密閉式運輸(4)建設施工工地周圍設置硬質密閉圍擋(5)禁止施工現場拌制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3、噪聲:(1)選用低噪聲設備,對施工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對打樁機等高噪聲設備采取限時作業(2)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采取控制超載、禁止高音喇叭鳴放和限 (略) 理措施(3)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與作業時間,加強對施工場地的監督管理(4)加強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場地設置圍擋等措施,減少噪聲影響(5)合理安排施工車輛運輸活動時間,選用低噪聲車輛,運輸途中盡量減少鳴笛。 4、固廢:(1)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2)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盡可能回用,若不能回用,清運至政府指定位置消納(3)嚴禁將生活垃圾混與建筑垃 (略) 置,更不可隨意堆放、丟棄。 *域生態: (1)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范圍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機械或建筑材料(2)施工建筑垃圾應進 (略) 理后,集中運 (略) 以外,杜絕隨意亂丟亂扔,壓毀林地植被和農作物(3)對廢水采取可靠的措 (略) 理,不發生污染水源事故,以減少對周圍植被的影響(4)施工中盡可能減少高噪聲作業,以盡量減少對動物的直接傷害(5) (略) 主要是采取臨時排水、覆蓋等措施(6)主體工程完成后擬盡快完成清場,使之與周邊環境協調統一,減輕施工期造成的景觀影響(7)營運期避免夜間強光、遠光照射,減少對野生動物棲息的干擾(8)營運期加強車輛限速鳴笛管理,同時設置禁鳴標示,減少車輛噪聲對周圍野生動物的影響。 營運期: 1、廢水:生活污水經化 (略) 理后納管至洋山 (略) (略) 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定期清理地面,灑水降塵,減少揚塵。 3、噪聲:加強車輛限速鳴笛管理,同時設置禁鳴標示,減少車輛噪聲對周圍野生動物的影響;加強車輛行駛管理。 4、固廢: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