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求是 (略) 受中國郵政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對中國郵政 (略) (略) 分行 (略) 分行職工食堂糧油供應及配送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進行競爭性磋商,現已完成評審工作,將評審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 (略) (略) 分行 (略) 分行職工食堂糧油供應及配送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招標編號:AHQS-2025-0407
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磋商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4日
磋商日期:2025年04月29日
采購內容 :詳見磋商文件。
成交供應商名稱:
入圍成交候選供應商 | 單位名稱 | 磋商報價 (含稅價)(折扣率) |
第一入圍成交候選供應商 | (略) (略) | 95.80 (%) |
公告期限: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6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以上結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發出之日起,如磋商供應商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安徽求是 (略) 反映。
若磋商供應商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購單位:中國郵政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略) (略) 142號
聯 系 人:蔡經理
電 話:0566-(略)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求是 (略)
地 址: (略) (略) 科學大 (略) 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棟1010
聯 系 人:徐庶、姚愷莉
電 話:(略)、(略)
電子郵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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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