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2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
地址: (略) 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評文件脫密文本 | 受理時間 |
1 | 朱家埡口1號溝排土場綜合利用項目 | 四 (略) 鹽邊縣新九鎮平谷村 | 龍佰 (略) | 攀枝花 (略) | 項目總投資*元,環保投資731.*元。項目擬對朱家埡口1號溝排土場堆存的低品位礦石進行綜合利用,年處理廢石量*t,服務年限為9年。 | 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施工、剝離表土、土石方和礦石開挖與裝車過程采取濕法作業,禁止在4級及以上風力天氣情況時作業;采場未覆土的裸露面清掃后,通過灑水車沖洗控塵;設置移動式噴水軟管對表土臨時堆場卸料點噴水控塵;剝離表土壓實后堆放,堆場表面覆蓋彩條布。交通運輸揚 (略) 采用 (略) 面、定期灑水、對出場車輛輪胎進行沖洗,運輸車輛采用蓬布遮蓋等措施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初期雨水經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作為控塵用水。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作為施工控塵用水;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利用;雨季滲濾液及淋溶水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部分用于場地控塵、剩余部分經水泵泵至企業高位水池,回用于選礦生產,旱季全部用于場地控塵; (略) 已有化糞池+一體化生化處理裝置收集處理后,用于周邊綠化。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的潤滑和保養、限制車速、禁止鳴笛、合理安排運輸時間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芒果樹移栽或外賣;剝離表土立即運至企業2024年度各類需要復墾的區域復墾,不能立即用于覆土綠化的表土及廢土廢渣運至表土臨時堆場堆存;表土剝離及芒果樹移栽過程中挖出的少量廢石,全部作為 (略) 及雨水收集池、滲濾液及淋溶水收集池、車輛沖洗區等環保設施建設的回填用石;拋尾廢石全部外賣;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分類回收,交廢物收購站處理,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時送至建筑垃圾處理場。生活垃圾經袋裝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略) (略) 設備維修區的危廢庫房,回公司二選廠自用或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五、生態修復措施: 嚴格控制項目占地范圍,減少對地表植被的擾動;對邊坡各裸露面已形成終采面的區域,立即覆土綠化。 服務期滿后,按土地復墾和生態恢 (略) 及坡面、 (略) 及工程回填區(采坑),因地制宜地進行覆土復草復林,生態修復應采用適合當地生長植物。加強生態恢復監測和復墾植被管護,保證復墾成活率。 | 2024.5.15 | |
2 | (略) 仁和區布德鎮三陽河火燒橋、民政村防洪治理工程 | (略) 仁和區布德鎮中心村、布德村與民政村 | (略) (略) | 攀鋼集團 (略) | 項目總投資4509.*元,其中環保投資59.*元。項目治理河段分為火燒橋段、民政村段兩段,綜合治理主要包含堤防工程、清淤疏浚工程2個部分,火燒橋段起于三陽河大莊段堤防末端,止于三陽河火燒橋上游107m處,民政村段起于三陽河布德村已建堤防,止于仁和區與西區分界處。其中治理河段火燒橋段全程涉及清淤疏浚,民政村段大部分清淤,僅部分河段涉及新建堤防。堤防工程主要在治理河段的兩岸建設堤防,并配套建設排洪箱涵(管)、水位標尺、安全監測點等。 | 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擾動及風蝕揚塵主要采取濕法作業控制,在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下禁止土方開挖作業,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河道清淤過程產生的淤泥惡臭氣體通過大氣稀釋、擴散,可得到有效控制。焊接煙氣通過大氣稀釋、擴散,可得到有效控制。道路運輸揚塵采取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加蓋篷布, (略) 灑水、清掃等措施控制。柴油發電機廢氣通過自帶凈化裝置處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廢水主要為混凝土養護廢水和車輛沖洗廢水,混凝土養護廢水產生量較小,就地浸潤、蒸發損失,不會形成地表徑流,其對環境影響可以忽略不計。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復利用,不外排?;訌U水經集水坑沉淀后,作為施工控塵用水。淤泥臨時堆場滲濾水經沉沙凼沉淀后,作為淤泥臨時堆場控塵用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當地居民化糞池收集處理后,作為周邊耕地農肥。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機械噪聲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阻隔、距離衰減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開挖料除淤泥外全部用于回填,河道清淤開挖部分中的淤泥用于堤后綠化,無棄渣產生。其余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統一清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置。河道垃圾經統一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送指定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2024.5.15 | |
3 | (略) 仁和區大河銀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 (略) 仁和區大田鎮、仁和鎮和前進鎮 | (略) (略) | 四川 (略) | (略) 仁和區大河銀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略) 仁和區,金沙江右岸一級支流大河干流,工程綜合治理長度13.722km,新建堤防11.61km,分為銀鹿段、彭家田段和巴斯箐上段。銀鹿段綜合治理長度4.292km,起于仁和區大田鎮銀鹿村木鼠欄坡,止于大田鎮龍王廟,新建及加固堤防5.418km(左岸新建2314m,加固142.3m;右岸新建2823m,加固138.7m),河道清淤疏浚4.292km;彭家田段綜合治理長度7.919km, (略) 勝利水庫大壩下游400m處,止于仁和區仁和鎮板橋村下板橋,新建堤防4.312km(左岸堤防段2.665km,右岸堤防段1.647km),清淤疏浚河道7.919km;大河巴斯箐上段綜合治理長度1.51km,起于仁和區前進鎮陽光家園橋,止于前進鎮仁和區污水處理廠下游330m處,新建堤防1.88km(左岸堤防0.93km,右岸堤防0.95km),河道清淤疏浚1.51km。 | (一)施工期: 1.廢氣:施工期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基礎開挖、拌和等工序產生的粉塵、機械燃油廢氣。主要采取濕法作業、加強施工管理,在大風天氣下禁止土方開挖作業,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移動拌合站采取場地圍擋、地面硬化、水泥筒倉儲存、密閉拌合、砂石料封閉遮蓋等措施,符合《四川省綠色環保攪拌站建設、管理和評價標準》(DBJ51/T104-2018)要求; (略) 及時灑水、清掃,車輛封閉運輸;清淤惡臭氣體、焊接煙氣、施工機械燃油廢氣經大氣稀釋擴散后排放。 2.廢水:施工機械和車輛沖洗廢水經洗車廢水沉淀池沉淀處理后,重復利用;拌和站廢水經沉淀槽收集沉淀后,重復利用;基坑廢水、淤泥堆存滲濾水經收集沉淀處理后,作為控塵用水利用;生活污水依托當地居民化糞池、自建移動衛廁收集處理后,作為農肥利用。 3.固廢:開挖土石方(含疏浚砂石)全部用于回填,無棄渣產生;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統一清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置;河道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清表植物交加工單位,加工成生物質燃料利用。 4.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機械基礎減震,混凝土攪拌機位于攪拌房內等措施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5.生態保護措施:工程精心設計,最大限度減少工程征占地;枯水期實施,分段施工,干式疏浚,減少涉水作業范圍;采取避讓、減緩、恢復等生態保護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廢水、廢渣入河對水生生態環境影響;文明施工,施工結束對臨時占地采取綠化恢復措施。施工結束后其生態影響得以消除。 (二)運營期:本項目包括堤防工程和清淤疏浚,屬于非污染型生態類項目,運營期無廢氣、噪聲、固廢、廢水產生。 | 2024.5.15 | |
4 | 中順LED封裝項目 | (略) 仁和區南山循環經濟發展區橄欖坪片區光電信息產業園 | 中順半導體科技(攀枝花)有限公司 | 信息產業電子第十 (略) (略) | 本項目擬租賃標準廠房2座,其中9#標準廠房租賃建筑全部(1~4F),7#標準廠房租賃建筑局部(1F)。項目將在廠房內新建LED封裝生產線及配套公用輔助和環保設施。形成年產3400億顆LED封裝產品的規模。 | 1、廢水:項目建設4套廢水預處理設施,分別為含氰廢水預處理設施、含鎳廢水預處理設施、含銀廢水預處理設施及綜合廢水預處理設施,各類生產廢水經相應的廢水預處理設施處理達到電子信息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后,專管送至電子信息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廠,經污水處理廠各廢水處理系統進一步處理,近期經排污專管 (略) 污水處理廠仁和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大河(仁和溝)。遠期(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后)經排污專管接入規劃新建工業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大河(仁和溝)。 2、廢氣:項目7#廠房設置2套廢氣處理系統,分別為綜合廢氣處理系統(堿液噴淋)和含氰廢氣處理系統(堿液噴淋),含氰廢氣處理系統對涉及氰化物使用的電鍍工序槽體廢氣進行收集處理,綜合廢氣處理系統對剩余電鍍工序的酸性廢氣及堿性廢氣等廢氣進行收集處理;9#廠房設置2套有機廢氣處理系統(兩級活性炭吸附),其中注塑廢氣單獨設置1套,其余固晶、烘烤及清洗等工序設置1套。項目各類廢氣通過相應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后由排氣筒排放。 3、噪聲:項目通過廠房隔聲、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冷卻塔進風口設置消聲器、定期維護保養、底座加設減震墊等措施控制噪聲影響。 4、固廢:項目產生的廢清洗劑、脫脂廢液、酸拋光廢液、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水預處理污泥等危險廢物,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的要求進行貯存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置。項目產生的電解脫模及銀保護廢液為待鑒別廢物,鑒別前按危廢管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 1-攀枝花中順LED封裝項目-報告表(公示本).pdf | 2024.5.15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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