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編號: | 文國土儲(2003)-31-3號 | 宗地總面積: | 3346.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文 (略) 北側地段 | ||
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綠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業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零售商業用地 | 3346.18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948.#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B0011 | |||
起始價: | 948.#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05月12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5年05月22日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注: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本次競買),申請人應單獨申請競買,本次掛牌不接受聯合體競買。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備競買條件,并按規定繳交土地競買保證金,經 (略) 將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其資格,簽發競買資格確認書。 (二)經政府相關部門核實, (略) 境內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禁止參加掛牌:(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讓金的。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查看和打印( (略) 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9002)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查看和打印( (略) 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9002)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5月20日 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5年05月20日 17時3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查看和打印( (略) 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9002)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文國土儲(2003)-31-3號 號地塊:2025年05月12日 08時30分 至 2025年05月22日 10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競得土地后,競得人須按照簽訂的《成交確認書》約定,在20個工作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30天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二)本次出讓宗地屬零售商業項目用地。須嚴格執行《關于加強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意見》(瓊自然資規〔2021〕12號)的有關規定。競得該宗土地后,競得人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要求,以及有關部門的行業規定,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項目,兩年內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受讓人不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 (略) 政府批準后,按該合同約定,退還除該合同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計利息),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閑 (略) 置若干規定》執行。 (三)本次出讓宗地按凈地條件出讓,即土地權利清晰,收回土地和地上附著物已補償安置到位,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符合海南省政府(瓊府〔2018〕3號)文件規定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條件。競買人應當現場踏勘出讓地塊,競買人申請參加競買的,視為對出讓地塊凈地條件無異議,在競得土地后,競得人須同意與出讓人按該凈地條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地確認書》確認出讓地塊交地開發建設。 (四)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瓊自然資用〔2023〕12號)和《關于實施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的指導意見》(瓊國土資規〔2018〕8號)有關規定,本次出讓宗地零售商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投資強度為不低于#元/畝,年度產值不低于#元/畝,年度稅收不低于#元/畝,達產年限5年。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文國土儲(2003)-31-3號),屬于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訂《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文國土儲(2003)-31-3號)。 (五)競得土地后,競得 (略)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六)競得土地后,競得人須按規定完善該宗地施工報建、地質、壓覆礦、消防、環保、土壤等審批手續,方可動工建設。 (七)根據《 (略) 住房和 (略) 關于文國土儲(2003)-31-3號地塊建設項目綠色建筑等級和裝配式建造意見的復函》,該地塊應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根據《海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有關規定,該地塊應當按不低于綠色建筑基本級標準執行。 (八)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信息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手冊及其他相關文件。手冊和文件可從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 (略) 上交易系統查看和打印( (略) 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9002)。 (九)本次交易活動采 (略) 上交易方式進行,申請人按掛牌出讓手冊的具體要求辦理CA證書后報名參加競買。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申請。 (十)競買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競買保證金;按照《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海南 (略) 場競買保證金可使用銀行保函的通知》(瓊自然資規〔2022〕7號)要求,競買人也可采用銀行保函方式(詳見掛牌出讓手冊)交納土地競買保證金。 (十一)競買人的競買申請文件審核通過,且競買保證金已按要求交納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確認其獲得競買資格。 (十二)網上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無競買人報價,掛牌活動自動結束;有競買人報價,網上交易系統限時5分鐘在線詢問,有競買人在此規定時限內表示 (略) 上限時競價的,系統 (略) 上限時競價程序,以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十三)本次掛牌出讓宗地設有底價,按照出價高者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十四)本次掛牌事項如有變更,以變更公告為準。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 (十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98-#、0898-# 聯 系 人:林先生 歐陽先生 聯系地址: (略) 文城鎮清 (略) (略) 2號 (略) 址:http://**; http://**; http://**。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 (略) 文城鎮清 (略) (略) 2號
聯 系 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898-#
開戶單位: (略) 自然資 (略)
開戶銀行:農行文昌支行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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