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8-13
(略) | S *** D *** |
---|---|
項目名稱 | 天津市河 (略) 與綏江道交口東南側暢水園1-1- (略) 房產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天 (略) |
(略) 在地區 | 河西區 |
掛牌價格 |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08-13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 (略) 分。 2、意向受讓方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本項目進行全面了解,并對本項目謹慎選擇。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限購令等相關政策法規,并詳細閱讀并完全 (略) 涉及資產評估報告 (略) 披露內容。 3、意向受讓方需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 (略) 指定賬戶;(2)已詳細閱讀并完全 (略) 披露的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 (略) 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或欺詐行為,應承 (略) 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3) (略) 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自行辦理權屬變更,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4) (略) (略) 門或機構對本地區房屋買賣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在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及過戶過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區房屋買賣政策或法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 (略) 責任;(5)同意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及 (略) 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水、電、物業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受讓方承擔;(6)受讓方 (略) 交納交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成交金額100 (略) 分收取3%,成交金額10 (略) 分收取2%;(7)轉讓標的房產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進行的,交易雙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