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略)),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屬于第一類用地中的居住用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第一次出讓或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F(xiàn)將西烏珠穆沁旗景觀 (略) 二期4號住宅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西烏珠穆沁旗景觀 (略) 二期4號住宅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委托單位:內蒙古亞星房 (略)
調查單位:內蒙古昀雅 (略)
調查內容:西烏珠穆沁旗景觀 (略) 二期4號住宅樓位于內蒙 (略) 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巴拉嘎爾高勒鎮(zhèn), (略) 以東,巴拉噶爾高勒街以北,仁和14號樓以南,景觀花都以西。四至范圍:地塊北側至仁和家園14號樓,南側至未拆遷平房,西至人大家屬樓,東側至景觀 (略) 1號住宅樓。項目為1個地塊,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7.(略)°,北緯44.(略)°。項目地塊總用地面積為816.38m2。
西烏珠穆沁旗景觀 (略) 二期4號住宅樓地塊一直屬于西烏珠穆沁旗巴拉嘎爾高勒鎮(zhèn)。地塊歷史上一直為城鎮(zhèn)建設用地。地塊現(xiàn)狀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 (略) 用地。
調查結論:通過調查,確認地塊內當前和歷史上不會對地塊土壤及地下水不會造成污染,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但周邊1km范圍內存在兩座加油站,加油站運行時間較久遠,建于本項目之前,通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能排除周邊加油站對本地塊的影響,故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我公司建議該地塊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進一步排查加油站運行是否對本地塊產生影響。
公示時間:本次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公示開始日期: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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