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9號令)等有關規定,我局擬用行政劃撥方式提供1個項目建設用地,項目用地的基本情況如下:
地塊 編號 | 項目名稱 | 座落 | 面積 (公頃) | 用途 | 擬土地使用權人 | 土地來源 | 供地方式 |
2023H024 | 平 (略) 管理系統項目——平和縣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 | 小溪鎮 | 7.5412 | 交通運輸用地——交通場站用地(公共停車場) | (略) 管理局 | 閩政地〔2012〕1004號 | 行政劃撥 |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0日,若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滿若無異議,我局將依法報有批準權限的人民政府審批。
聯系單位:平和縣自然資源局利用農轉股
單位地址:平和縣小溪鎮團結南路25號
聯系電話:0596-*
平和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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