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
項目編號 | S*D* |
---|---|
項目名稱 | 北京金隅新型建材產業化集團有限公司下花園廠區房屋、土地使用權及設備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金隅新型建 (略)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 | 下花園區 |
掛牌價格 | 1,217.43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170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和交易價款均須出自意向受讓方的自有賬戶,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墊付、或以債務重組等方式交納。 3、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房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房產。(2)同意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及過戶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符合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本地區房屋土地買賣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在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及過戶過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區房屋買賣政策或法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4)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賬戶。(5)受讓方同意向北交所交納交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成交金額1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3%,成交金額1000萬以上部分收取2%。 4、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交易標的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或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