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 (略) (略) 2025年度(第1批)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概況 | 預算金額(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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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揮發性有機物監管能力提升建設項目 | 采購內容:車載 VOCs 監測系統(質子轉移反應飛行時間質譜儀)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傅里葉紅外氣體遙測儀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便攜式氣相色譜 - 質譜聯用儀(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頂空進樣系統及配套設備) 采購數量:1臺 采購內容:手持式揮發性氣體分析儀 采購數量:4臺 采購內容:紅外熱成像氣體泄漏檢測儀 采購數量:2臺 采購內容:便攜式紫外煙氣分析儀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動態校準儀及零氣發生器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固相微萃取 (略) 理儀 采購數量:1臺 采購內容:采樣系統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質控系統 采購數量:1套 采購內容:工控機 采購數量:1臺 采購內容:數據采集與傳輸 采購數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標:(1)實現大氣環境監測的三個說清:摸清底數,說清大氣環境質量及變化趨勢、說清污染源排放狀況、說清潛在的環境風險;(2) (略) 域空氣特征污染狀況和變化趨勢提供了科學數據;(3)移動監測,作為固定站補充,快速鎖定目標污染物,減少污染糾紛;(4)移動應急監測, (略) 置提供科學決策;(5)可緩解產群矛盾,減少環境投訴,保障公眾權益,緩解政府壓力;(6)實現量化考核和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需滿足的要求:為進一步解決 (略) 大氣 VOCs 污染突出問題,有效加強 VOcs 排放源頭的監控,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要求,根據 (略) 產業結構和污染物排放種類,在 (略) 建立VOCs移動監測系統,健全大氣移動監測能力,并與固定監測點位實現空間互補。通過科學規劃,全方位監測,促進監測、監管協調聯動,提高 (略) VOCs 智慧化監控和精確管理水平。 | 911.(略) | 2025年03月 | 無 |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略) (略)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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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