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轉讓公告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各項規(guī)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 (略) 絡動態(tài)報價方式實施資產轉讓,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企業(yè)國有 (略) 絡動態(tài)報價實施辦法(試行)》《 (略) 競價交易規(guī)則》等內容和規(guī)定,網絡動態(tài)報價系統(tǒng)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tǒng)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
7、對競買本次轉讓標的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權利人(如有),我方承諾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詢的義務,并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權利人;
8、轉讓標的成交后,我方承諾按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轉讓標的簡況
(一)轉讓標的名稱: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標的編號:N0122ZJGC*)
(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轉讓標的涉及的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已取得不動產權證(證號:皖(2025)青陽縣不動產權第*號),位于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權利人為青陽縣青 (略) ,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性質為出讓,用途為工業(yè)用地,使用期限2066年05月18日止。
2、轉讓標的涉及的在建工程包括1#廠房基礎工程、2#廠房基礎工程、3#廠房(在建),其中:1#廠房基礎工程和2#廠房基礎工程均為地下基礎工程,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3#廠房(在建)為三層建筑,框架結構、部分主體結構及部分外墻體基本完成,建筑面積約*平方米,現(xiàn)為閑置狀態(tài)。
(三)特別提示:
1、轉讓方已完成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在建工程中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招標,中標價格10,*,工期為150日歷天,該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由轉讓方負責組織實施;在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后,由轉讓方辦理3#廠房涉及的不動產權證,并與受讓方辦理移交及過戶手續(xù),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
2、受讓方投資項目須符合安徽青陽經 (略) 產業(yè)規(guī)劃及主導產業(yè)要求,投資項目須依法辦理經營許可手續(x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及風險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與轉讓方無關。
3、意向受讓方如需查勘轉讓標的,須在報名前向安徽長江 (略) 提交現(xiàn)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江 (略) 與轉讓方聯(lián)系后,通知現(xiàn)場查勘時間。
三、轉讓標的的資產評估情況
1、資產評估的委托方:青陽縣青 (略) 。
2、評估機構:安徽江辰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3、評估基準日:2025年3月11日。
4、評估報告名稱及文號:《青陽縣青 (略) 擬處置資產涉及的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 (略) 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皖江辰評報字[2025]第R025號)。
5、評估對象:青陽縣青 (略) 申報的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建 (略) 場價值。
6、評估結果:經評定估算,青陽縣青 (略) 擬處置資產涉及的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 (略) 場價值在2025年3月11日及相關前提下評估結果為人民幣26,*。
7、評估備案機構:安徽青陽經 (略) 管理委員會。
四、轉讓方
青陽縣青 (略) 。
五、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產權轉讓行為已履行了相應決策程序,并取得了相應的批準。
六、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一)交易條件
1、轉讓底價:人民幣36,*(不含稅價)。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款)自動轉為受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付清標的全部轉讓價款。
(3)標的全部轉讓價款支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3、與標的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已經適當?shù)呐鷾逝c授權參與本次標的受讓;所提交的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2)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對轉讓標的的權證情況和現(xiàn)狀進行了詳細了解和調研,已現(xiàn)場查勘了轉讓標的,均放棄對轉讓標的質量、外觀、結構、消防、位置、用途、面積、土地性質、使用期限、權證、權屬及開發(fā)程度等方面提出異議,對其存在的投資風險已做了充分預判,競得轉讓標的后的所有風險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3)意向受讓方承諾:對“轉讓方已完成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在建工程中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招標,中標價格10,*,工期為150日歷天,該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由轉讓方負責組織實施;在3#廠房改造(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后,由轉讓方辦理3#廠房涉及的不動產權證,并與受讓方辦理移交及過戶手續(xù),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钡那闆r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
(4)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轉讓標的移交日現(xiàn)狀與轉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移交手續(xù),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受讓方應配合辦理移交手續(xù),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的,即視同轉讓方已按期完成標的的移交,轉讓標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責任及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5)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在付清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后,受讓方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由轉讓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涉及的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xù),具體辦理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
(6)意向受讓方承諾:競得標的后,受讓方須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轉讓標的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水、電開通和開戶手續(xù)并承擔相應費用。
(7)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投資項目須符合安徽青陽經 (略) 產業(yè)規(guī)劃及主導產業(yè)要求,投資項目須依法辦理經營許可手續(x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及風險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與轉讓方無關。
(8)意向受讓方承諾: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面積以權證登記面積為準,如《青陽縣青 (略) 擬處置資產涉及的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 (略) 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皖江辰評報字[2025]第R025號)、本公告列示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差異,不調整轉讓價款。
(9)意向受讓方承諾:《產權交易合同》為成交雙方在安徽長江產 (略) 達成產權交易的簽約合同;具體過戶時,如不動產管理部門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讓方自行按要求補充提供不動產管理部門要求規(guī)范版本合同,轉讓方有義務按照要求配合受讓方完善補充不動產管理部門要求的規(guī)范版本合同(不動產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為辦理過戶時所用,成交雙方產權交易具體約定以《產權交易合同》為準)。
(10)意向受讓方承諾:本次轉讓標的轉讓價款為不含稅價,同意轉讓方不開具發(fā)票,如需開具發(fā)票,開具發(fā)票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轉讓過程中產生的其他相關稅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11)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同意按不低于轉讓底價(人民幣36,*)對轉讓標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為受讓方接受轉讓底價,并以轉讓底價作為報價。
(12)意向受讓方承諾:對擬定的《產權交易合同》(樣本)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zhí)行。
(二)意向受讓方資格條件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轉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
(二)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fā)布自動終結。
(三)報名時間
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證金的交納 (略) 理
1、交易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3,*。
2、交易保證金交納時間:意向受讓方應于報名截止日的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足額交納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資金賬戶(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否則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辦理報名手續(xù)。
3、交易 (略) 理:
(1)如因意向受讓方原因而非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規(guī)違約,將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作為支付給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同時有權取消該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該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a.意向受讓方已提出有效受讓申請(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已發(fā)送受讓申請受理通知)后,單方撤回申請的;
b.所有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均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安徽長江產權交易 (略) 絡動態(tài)報價系統(tǒng)中報有效報價而導致標的未成交的;
c.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通知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d.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通知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讓方存在《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中規(guī)定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作為支付給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交易保證金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的銀行賬戶:
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在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讓方發(fā)送受讓申請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讓方書面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棄受讓標的,且未發(fā)現(xiàn)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讓方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受讓并經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事先有約定 (略) 徑,但收款方須仍為意向受讓方,下同)、無息退還;
b.意向受讓方經資格審查最終被確認為“不合格意向受讓方”的且未發(fā)現(xiàn)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應當在該意向受讓方最終被確認為“不合格意向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無息退還;
c.意向受讓方經資格審查最終被確認為“合格意向受讓方”但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未發(fā)現(xiàn)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應當在確認該意向受讓方為非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予以一次性、原額、原路徑、無息退還。
(3)意向受讓方發(fā)生以上(1)項下的違約行為,導致《產權交易合同》無法簽訂或無法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對轉讓標的進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時,違約的意向受讓方不得報名參加競買;重新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對于沒有產生成交價的,轉讓標的轉讓底價視為轉讓標的成交價)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務費用及因意向受讓方違約而重新公告交易導致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的滯納金(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滯納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日有效LPR利率雙倍計算),均由違約的意向受讓方承擔,由轉讓方追究違約的意向受讓方的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4)在受讓方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于受讓方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的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證金相關約定的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證金的退還、暫不予退還、不予退還、 (略) 置等等)應依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報名地點
安徽長江 (略) ( (略) (略) 2號2樓( (略) 大樓))。
(六)報名時應提交的主要資料
本項目相關備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現(xiàn)場查閱;本項目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本公告附件。
(七)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tài)報價。
受 (略) 絡動態(tài)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交易簽約
受讓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九)競價規(guī)則
競買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guī)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 (略) 電子交易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十)交易時間
競價方式:加價;
增價幅度(人民幣):*;
自由競價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00至2025年5月13日9:00:00;
延時競價周期(秒):180秒。
(十一)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依據《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將標的全部轉讓價款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八、聯(lián)系方式:
安徽長 (略) 池州分公司
聯(lián) 系 人:張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566-*
傳 真:0566-*
聯(lián)系地址: (略) (略) 2號2樓( (略) (略) 原辦公樓)
青陽縣蓉城鎮(zhèn)光 (略) 東側、 (略) 北側地塊一宗工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轉讓項目的相關公告信息以安徽長江產 (略) 站(http://**)發(fā)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青陽縣青 (略)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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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