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等相關規定,經廣南縣人民政府批準,受廣南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1個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 (略) 的名稱、場所
出讓人名稱:廣南縣自然資源局
出讓人地址:廣南縣蓮城鎮南秀 (略) 171號
交易機構名稱: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交易機構地址:文山州廣南縣蓮城鎮龍井社區小南街1號
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廣南縣舊莫小格達普通建筑是料用石灰巖礦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
地理位置:礦區位于廣南縣225°方向,直距約4km處,地處廣南縣舊莫鄉昔板村民委員會境內。地理坐標極值(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東經104°59′32″~104°59′44″,北緯23°58′43″~23°59′02″。礦區內 (略) 與珠(街)-西(林)公路相通,至舊莫小格達昔板委會里程約4.4km,至 (略) 里程為12km。
面積:0.1048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11
*,*.10
*,*.10
*,*.38
*,*.38
*,*.38
*,*.38
開采標高:1430米至1300米。
資源儲量:該礦產地已進行過資源儲量核實,文偉資儲評字[2021] 26號評審通過的保有資源量(控制)964.*噸,設計利用資源量896.*噸,預可采資源量567.*噸,設計服務年限18.93年,設計生產規模*噸/年。出讓資源儲量:882.*噸。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已有采區擴大后重新出讓,原采礦權已注銷。
其他補充信息:
交易方式
掛牌出讓
擬出讓年限
18年
掛牌起始價
*元
競買保證金
*元
加價幅度
*元/次
有無底價
無
三、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工商營業執照許可經營范圍有采礦業務,并擁有與所建礦山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技術人員,符合《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和云南省礦業權交易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云政發(2015)49號)規定的有關采礦權申請人條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法定義務均可參加競買。本項目掛牌的競買人只能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
(二)競買人未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和失信黑名單,未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名單。
(三)競買人須提供與開發利用方案中新建礦山項目生產費用相適應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或分支機構出具的有效資信證明,有效資信證明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965.*元。
(四)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競得人所交競買保證金可等額抵作采礦權出讓收益金。
(五)本次掛牌出讓活動只接受書面競買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四、報名及資料獲取時間、地點
報名及資料獲取時間:2022年8月8日08:30至2022年9月2日17:30(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及資料獲取地點:云南省公共資源 (略) (文山州)本項目附件資料處下載或到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廣南縣蓮城鎮龍井社區小南街1號)獲取紙質文件并在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完成報名。
掛牌報價起止時間:2022年9月6日08:30至2022年9月19日17:30(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交易地點: (略) 開標廳(廣南縣蓮城鎮龍井社區小南街1號縣政務大廳三樓)
五、保證金事宜
1.競買申請人報名時應向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并進行資格審查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保證金在2022年9月2日17:30時之前繳到指定賬戶,保證金由競買人繳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繳。掛牌結束后,未競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等額抵繳出讓金,不計利息。
2.賬戶信息
戶名: (略)
開戶銀行:廣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銀行賬號:*2
聯系人:李花 聯系電話:0876-*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9月5日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具備采礦權申請資質條件的企業法人(含正在設立過程中,已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的企業),均可報名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公司名稱預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二)采礦權競買申請書;(三)本企業近期資產負債表或者銀行開具的資金證明;(四)本企業技術人員名單,應注明所從事專業和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并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五)本企業可用于礦產資源開采的主要設備清單并提供設備彩圖;(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見礦業權掛牌出讓須知。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出讓為無底價掛牌出讓,以增加方式報價,計價為人民幣,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最高報價為競得人。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由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對掛牌采礦權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的為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所列條件及相關風險,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擔法律責任。競買申請人應充分考慮,慎重決策。
(一)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廣南縣自然資源局可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已繳采礦出讓收益,并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或依法收回出讓給競得人的采礦權,對該采礦權再行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同時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1.競得人不能如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2.競得人開出的銀行支票和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3.競得人不按時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4.競得人不能在規定的時間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的。 5.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事實、惡意串通、向有關部門和個人行賄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競得人違反與廣南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有關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廣南縣自然資源局、 (略) 造成損失的,競得人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由于地質情況的復雜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的資源儲量和實際情況有可能不相符合。對此,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礦區現場踏勘,出讓方不統一安排現場踏勘。
(三)本次掛牌交易的只是采礦權,不含礦區范圍內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權利。競買申請人在參與競買前,應到礦區所在地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后,如因所使用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其權屬人無法達成協議而導致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甚至造成采礦權被注銷的,競得人應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四)本次采礦權出讓建立于小格達石灰巖礦原礦權之上(包含原小格達石灰巖礦的礦區范圍),不屬于空白區新設,若競得人非原礦權人,需補償原采礦權人涉礦相關資產3380.*元,并承擔報告編制費用*元,方可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五)競得人必須于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6個月內按要求向廣南縣自然資源局提交采礦權申請登記資料,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因企業自身原因,逾期未能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的,則由廣南縣自然資源局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并無償收回采礦權,競得人所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金不予退回。
(六)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不能繼續采礦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經濟損失的,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廣南縣自然資源局不承擔相關責任。
(七)競得人按照“誰開采誰治理”的原則,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堅持“邊開采、邊復墾、邊治理、邊復綠”,嚴格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并按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和預存土地復墾費,專用于石場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同時,還需按要求于正式投產后將礦山建設為綠色礦山,并經過專家組審查驗收。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人如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有異議的,應在“掛牌公告時間”結束5個工作日前向廣南縣自然資源局或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提出(即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間的工作日提出,其他時間以及非工作日不受理異議申請)。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按采礦權成交價20%的違約金,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的;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補充事宜
本次交易信息在廣 (略) 、 (略) 網站同時發布,請各位競買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交易信息,以便獲取最新信息。
十二、聯系方式
出讓人:廣南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電話:0876-*
交易機構:廣南縣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聯系電話:0876-*
注:本公告及其附件資料由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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