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國 (略) /一公司/ (略)
發布時間:2025-03-30 19:40:50
投標截至時間:2025-04-22 08:00:00
內容:
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地材競談采購
競 談 文 件
競談編號:CRDQG1C-CZXM-2025-001
競談人: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
競談組織單位: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
中國 西藏
二O二五年三月
目 錄
招 標 公 告
競談編號:CRDQG1C-CZXM-2025-001
1.競談條件1.1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工程建設所需的地材進行公開競談。
2.項目概況與競談內容2.1 項目概況
(略) 川藏線位于青藏高原東南部,色曲特大 (略) 加卡經 (略) 境內,為跨色曲而設,色曲為瀾滄江最大一級支流,常年流水,水量較大,色曲河道狹窄,兩岸不良地質極其發育。色曲特大橋全橋中心里程為DK886+196.85,起訖里程為DK885+640.5~DK886+744.3,全長 1103.8m,全橋孔跨布置為(70+880+70)m 鋼桁懸索橋(雙線)+2(32m+24m)簡支梁。主橋中心里程為 DK886+168,采用(70+880+70)m 鋼桁懸索橋, (略) 地質條件極其復雜,勘察、設計、施工難度極大。谷底僅有修建水電站施工便道與 G214 相連。
本橋為雙塔三跨懸索橋,大橋主纜跨度布置為(190+880+230)m,主梁跨度為(70+880+70)m鋼桁梁, (略) 橋,桁寬25m,桁高12m;主纜垂跨比采用1/9;主塔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兩岸塔高均 173m;兩主塔均采用群樁基礎,錨碇采用隧道錨。橋梁兩端分別接昌都隧道和邦達隧道。昌都隧道洞口采用合修,邦達隧道洞口采用分修。2.2競談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競談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競談公告附件1《競談物資包件清單》,本次競談一包一投。
2.2.2 競談方式:采用國內公開競談方式。
3.競談依據本次競談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實施條例》( (略) 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競談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 (略) 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6)《 (略) 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 本次競談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 本次競談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競談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貨能力要求:要有組織供應運輸貨物的能力。代理商須提供與競談物資生產企業簽署的授權代理授權函,確認向本項目提供的競談物資質量、數量及供貨時間滿足競談人的需要;
(3)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3年、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他相關報表(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掃描件), (略) 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見投標人資格要求。
(5)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2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物 (略) 投標不受業績限制;
(6)履約信用: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 (略) 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競談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 (略) 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競談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7)生產能力、財務能力、質量保證能力及其他要求見“投標人資格要求”。 (略) 僅需提供成立后的資格證明材料。
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采購物資名稱 | 資格要求 | |||||
營業范圍 | 生產能力 | 財務能力 | 質量保證能力 | 履約信用 | 其他 | ||
1 | 河砂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采購物資經營范圍,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 生產商河砂年產量不低于(略)噸,代理商需提供生產商生產能力證明。 | 投標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3、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他相關報表(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掃描件), (略) 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 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具有國家或省級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物資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 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 (略) 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競談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 (略) 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競談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序號 | 采購物資名稱 | 資格要求 | |||||
營業范圍 | 生產能力 | 財務能力 | 質量保證能力 | 履約信用 | 其他 | ||
2 | 碎石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采購物資經營范圍,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 生產商碎石年產量不低于(略)噸,代理商需提供生產商生產能力證明。 | 投標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3、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其他相關報表(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掃描件), (略) 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 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具有國家或省級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物資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 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 (略) 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 (略) 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招標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5.1競談文件的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06日9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 (略) (網址:http://**),注冊登記(具體操作詳見“小鹿課堂”-“鐵建云鏈-供方子門戶操作手冊” (略) 站客服)。投標者對意向項目及包件點擊報名、完成線上報名操作。未按規 (略) “供方子門戶”報名并下載競談文件的,競談人不予受理。
5.2 購買競談文件截止日期:2025年4月21日17時 (北京時間)
5.3潛在投標人須在競談文件售賣截止時間前 (略) (http://**)注冊報名,并申請辦理CA鎖用于電子投標文件的簽章、加密及解密(CA辦理所需資料及程序 (略) 首頁-小鹿課堂-幫助中心- (略) 數字證書辦理流程),支付完成后 (略) 站上傳付款憑證,報名時間截 (略) 站下載采購文件。標書售出恕不退還。
5.4 標書費支付:不設置標書費。
5.5不設置投標保證金
5.6標書費和投標保證金匯款賬戶信息:
開戶名: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項目經理部
賬 號:(略)90
開戶行:中國 (略) 昌都卡若支行
匯款說明:包件號+采購編號后四位,購買競談文件的匯款時間必須在售競談文件的日期內,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見采購公告5.5。
5.7答疑截止時間
投標人仔細閱讀競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在2025年4月06日12:00 (略) 提出澄清問題,過時將不受理。
5.8澄清截止時間
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競談機構將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于2025年4月06日17:00 (略) 發布答復。
6.開標6.1開標時間:2025年4月22日9時(北京時間)
6.2此次競談投標人需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并使用CA鎖對投標文件進行加密,在遞交截止時間前線上遞交投標文件。
6.3開標方式:
(1)電子投標文件解密時間:2025年4月22日09時00分至10時00分。
(2)各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投標文件解密時間內 (略) (http://**)完成投標文件解密,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所遞交的投標文件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解密的,視為無效投標文件,后果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4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略) (http://**), (略) ,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放棄投標資格。
6.5本次競談設有二輪報價環節,第一輪公開報價后,評標委員會將組織通過評審且報價排名前三的各投標人進行談判,并自愿進行第二輪報價,本輪報價不公開。
6.6開標需各投標代表人現場參加并遞交紙質版投標文件正本,若不遞交,保證金不予退還。開標地點為西 (略) (略) (略) 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屆時參加。
7. 結算及付款以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為一個供應結算期,供應期內物資到貨并完成驗收后,賣方按買方確認收到的合格物資數量、品種、規格型號、單價申請結算。
結算完成后,賣方開具合格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依據業主資金撥付情況向賣方付款:結算次月,90天付款75%,180天付款20%,剩余5%質量保證金在270天內付清。但貨款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8.發布公告的媒介中國鐵建 (略) 集團:(http://**)
:(http://)
(略) (http://**)
9.聯系方式9.1競談人: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
地址:西 (略) (略) (略)
聯系人:姜宇
電話:(略)
9.2組織機構名稱: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
地 址: 西 (略) (略) (略)
聯系人:姜宇 電話:(略)
2025年3月30日
競談物資包件清單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包件號 | 計量 單位 | 包件數量 | 競談文件售價(元) | 投標保證金 (元) |
1 | 碎石 | 5-10mm | SS-01 | 噸 | 9600 | 0 | 0 |
2 | 碎石 | 10-20mm | 噸 | (略) | |||
3 | 河砂 | 中粗砂 | HS-01 | 噸 | (略) | ||
3 | 河砂 | 中粗砂 | HS-02 | 噸 | (略) |
注:本次競談物資的具體規格、交貨地點、需求時間詳見競談文件。
投標申請表
投 標 報 名 表 | |||
*競談項目名稱 | 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 | *投標物資名稱 | |
*競談編號 | *購買包件號 | ||
*投標人單位名稱 | |||
*法定代表人 | 授權委托人 | ||
*聯系人 | *手 機 | ||
辦公電話 | 辦公傳真 | ||
單位地址 | |||
*電子郵箱 | 此郵箱為本次競談往來函件唯一聯系方式 | ||
稅務登記證號 | |||
*基本賬戶信息 | 開戶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
*注冊資本金 | |||
*聲明 | (略) 自愿購買,如我公司資格條件不符合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 (略) 自行承擔。(單位公章) | ||
*經辦人簽字 | 年 月 日 |
備注:如同時購買多種物資多個包件,只需填寫一份報名表即可;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酌情增減填寫項目,但帶*項目必填。
附件3
投標人誠信承諾書
我單位在參加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的競談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在此聲明,本次采購活動中申報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發現提供虛假資料,或與事實不符而導致投標無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完全由我方負責。
2.我方在本次采購活動中絕無資質掛靠、串標、圍標情形,若經貴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標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我方在以往的采購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的不良記錄;或雖有不良記錄,但 (略) 理期限。
4. (略) 級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取消投標 (略) (略) 罰在有效期內的。
5.我方一旦中標,將嚴格按照投標文件中所承諾的報價、質量、工期、投標方案、項目經理等內容組織實施,否則我方自愿承擔給競談人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我方一旦中標,將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按競談文件規定及時與競談人簽訂合同,否則自愿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將我方列入中國鐵建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
7.因本次競談活動發生的爭議,我方同意在競談人法人住 (略) 訴訟解決。
投標人名稱: (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權委托書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省 市 縣 (略) 的 (單位名稱)在下面簽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授權 (單位、部門名稱)在下面簽字的 (職務、姓名)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采購編號)采購文件的第 包件競談及合同的簽訂、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 (略) 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被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附:身份證復印件并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條款號 | 條 款 名 稱 | 編 列 內 容 |
1.1.1 | 競談計劃批準文件及文號 | YC-CGJH-2502-1621 |
1.1.2 | 競談編號 | CRDQG1C-CZXM-2025-001 |
1.1.3 | 競談人 | 見競談公告 |
1.1.4 | 競談組織單位 | 見競談公告 |
1.1.5 | 項目名稱 | 見競談公告 |
1.3.1 | 競談內容 | 見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 |
1.4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1)營業范圍要求:投標人營業范圍包含此次投標物資,且營業執照年審合格; (2)生產能力要求:滿足競談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3) 財務能力要求:注冊資本金能夠滿足競談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實施本項目合同充足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滿足競談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5)供貨業績要求:滿足競談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6) 履約信用要求:信譽良好,無合同違約現象; (7)其它資質要求:滿足競談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9 |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1.11 | 偏離 | 不允許 |
2.1 | 構成競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補遺、修改、補充等。 |
2.2.1 | 投標人要求澄清競談文件的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06日12時前,投標人憑賬號密碼 (略) (http://**),通過在線方式進行提問。 |
2.2.2 | 競談人澄清競談文件的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06日17時前, (略) (http://**)澄清補遺欄目統一向潛在投標人發布澄清補遺公告。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21日09時00分 | |
2.2.3 | 投標人確認收到競談文件澄清的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06日18時前,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 (略) (http://**)中查看有關該競談文件的澄清補遺公告及澄清文件,無須回復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
3.1 |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澄清、說明和補正等。 |
3.3.1 | 投標有效期 | 自競談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內保持有效。 |
3.4.1 | 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銀行轉賬。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具體見競談公告附表1。 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見競談公告。 |
3.5.3 | 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 見競談公告 |
3.5.5 | 近年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的年份要求 | 見競談公告 |
3.5.8 |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 | 見競談公告 |
3.6 | 電子投標文件編制 | (1)編制電子投標文件、使用CA加密并 (略) (http://**),具體操作規程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2)如投標人提交的電子投標文件開標時無法讀取、導入或解密(非平臺系統原因),其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3)在編制電子投標文件時,涉及的所有內容應清晰可見。 (4)電子投標文件簽字或蓋章要求:根據競談文件要求,使用數字證書(CA)在需要的地方進行電子簽章、電子簽名。 |
4.1 | 電子競談文件加密要求 | 根據競談文件編制要求使用數字證書(CA)對電子投標文件加密。 |
4.2.1 |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21日09時00分,投標人須 (略) (http://**)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放棄投標資格。 |
4.2.2 |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 (略) (http://**) |
4.2.3 |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否 |
5.1 | 開標時間和地點 | 開標時間:2025年4月22日09時00分 |
線上開標地點: (略) (http://**) | ||
5.2 | 開標程序 | (1)投標人在競談公告規定的時間內解密電子投標文件。 (2)讀取已解密的投標文件的內容; (3)公布投標人名稱、包件號、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及其他內容,并生成開標記錄; (4)開標結束。 |
7.4 | 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 否,負責推薦中標候選人。 |
中標人若無法滿足施工需求或因圖紙變更增量,競談人可啟用備選供應商。 | ||
7.6.1 | 履約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的形式:銀行匯款或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不設置履約保證金。 |
7.7 | 當競談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買賣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在不偏離競談文件的前提下雙方可按競談人的合同版本簽訂合同。 | |
10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履約保證金需按包件對應的合同主體支付 | |
10.1 | 投標人對所有包件應一包一投,每個包件單獨制作投標文件,中標人與競談人簽訂合同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釋順序:對競談文件兩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 (略) ,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補遺為準。 | |
10.3 | 出廠單價、運雜費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價和投標總價取整。 | |
10.4 | 投標人接受競談人對裝車、運輸等環節的監管,并向競談人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競談項目有關物資(下稱競談物資)已具備競談條件,現進行公開競談。
1.1.2競談編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競談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競談組織單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1資金來源及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資金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1.3.1競談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不允許拆包投標。
1.3.2競談的技術要求:見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1.3.3競談的計劃交貨期和交貨地點:見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
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競談物資生產供應能力。
(1)營業范圍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生產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財務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供貨業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履約信用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其它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本次競談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競談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競談公正性;
(2)與本競談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競談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為本競談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5)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6)為本競談項目的代建人;
(7)為本競談項目的競談代理機構;
(8)與本競談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競談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略)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參與競談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競談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除專用術語外,與競談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本次競談不組織投標預備會。
本次競談物資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次競談物資不允許偏離。
2.競談文件本競談文件包括:
(1)競談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物資需求一覽表;
(6)技術規格書;
(7)投標文件格式;
根據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對競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競談文件的組成部分。
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競談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競談組織單位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 (略) 上提出澄清。
2.2.2 競談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 (略) 發布,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2.2.3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 (略) (http://**)中查看有關該競談文件的澄清補遺公告及澄清文件,無須回復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競談人可以修改競談文件,并將修改內容在:(http://)、 (略) (http://**)同時發布公告。如果修改競談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3.2 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查看修改內容,*@*q.com,確認已收到該修改,對未回復的投標人將視為默認收到。
3.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制造廠出具的授權函(正本為原件);
(3)投標保證金;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5)資格審查資料;
(6)投標報價資料;
(7)投標人資格聲明;
(8)生產組織供應能力說明;
(9)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10)投標物資技術規格書;
(11)投標物資運達施工現場后的保護措施和要求;
(12)生產企業簡介;
(13)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3.2.1 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稅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增值稅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投標人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3.2.2 投標人應充分了解該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
3.2.3投標報價為每包件物資的到站總價(包括出廠單價、運雜費等所有相關稅項費用),投標人應按競談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物資報價表、物資描述表和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欄填寫齊全。
3.2.4投標物資報價:
(1)本次河砂、碎石實行固定單價結算方式, 到站單價包括出廠單價、出廠單價稅費、運雜費單價、運雜費單價稅費等貨到現場的費用。供應商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完成物資報價表、物資描述表和物資報價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欄填寫齊全(包括運距)。運雜費一欄應如實填寫。
(2)投標物資出廠單價指在物資的生產所在地裝車發運前的價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費、加工費、試驗費、包裝費、搬運、儲存、裝車費、服務費及售后服務費等以及所有相關稅項費用。實際結算單價按競談文件有關條款進行調整,競談人不考慮任何調整因素。
(3)運雜費單價指投標人把物資由生產所在地完好無損地運至競談人指定交貨地點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投標人報出的運雜費單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保持固定不變,并按競談文件要求提出詳細具體的運輸服務方案。
3.2.5結算數量確定方式:
碎石、河砂驗收以現場實際過磅數量結算。碎石實收數量按實測扣除含粉率及含水率,河砂實收數量按實測扣除含水率;若賣方對數量有異議時,由買賣雙方共同選擇第三方進行復磅(復磅應選擇地方政府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且距離施工現場較近的電子地磅進行),復磅數量與現場過磅數量之差若不超過±3‰范圍,以現場過磅數量為準,若超出±3‰范圍,則以復磅數量為準。
3.3.1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競談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1 匯款時間:應按照競談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投標保證金截止到賬時間,作為對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情況進行確認的最終時間,逾期到賬的投標保證金,投標無效。
3.4.2 匯款金額:詳見競談公告。
3.4.3 匯款賬戶:詳見競談公告。
3.4.4 匯款備注:必須在匯款單據上注明競談編號最后兩位及包件號。
3.4.5 匯款憑證裝訂:匯款憑證掃描件按“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裝訂。
3.4.6 其他:投標人不按標書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 (略) 理。
3.4.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一個月內拒簽合同或協議書,在簽訂合同時向競談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競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3)發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按競談公告要求提供完備的資料,以證實其各項資格條件滿足競談公告的要求,具備承擔本包件供貨的相應能力。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3.5.2“生產能力證明”應附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型號、臺套數或生產線條數,日平均生產能力、所生產產品的規格型號和相應檢測設備(設施)等證明材料。
3.5.3“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 (略) 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4“質量保證能力證明”應附競談公告附表1要求的質量保證證明材料(如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的復印件。
3.5.5“近年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應附供貨業績資料,包含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合同復印件等,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6“履約信用證明”應附企業基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至少兩家同類投標物資用戶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
3.5.7 “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同類投標物資合同情況”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合同數量及交貨期等)。
3.5.8“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 (略) 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9按照競談公告中投標人資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資質文件。
3.6.1投標文件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版式用A4紙(附圖、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簡體。所有文字、圖表必須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文件應按本章第3.1.1項的順序,連續頁碼進行編制。
3.6.2 投標文件應當對競談文件有關交貨期、交貨地點、投標有效期、技術標準和要求、競談內容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6.3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在相應位置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 (略) 應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6.4 被評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應無償提供紙質版投標文件,紙質版投標文件內容須與電子版文件內容完全一致。
3.6.5每個包件均應單獨編制投標文件。
4.投標4.1 投標文件的制作和加密
投標人需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并使用CA鎖對投標文件進行加密,在遞交截止時間前線上遞交投標文件。
4.2.1 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投標人所遞交的電子投標不予退還。
4.2.4 逾期未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競談組織單位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投標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競談組織單位。
4.3.2 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6.3項的要求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開標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信息;
(3)投標人在競談公告規定的時間內解密電子投標文件。
(4)讀取已解密的投標文件的內容;
(5)公布投標人名稱、包件號、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及其他內容,并生成開標記錄;
(6)投標人代表、競談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7)開標結束。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競談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6.評標6.1.1評標由競談組織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2名競談人代表和5名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5名專家由競談組織單位從 (略) 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競談人或投標人的主要人員的近親屬;
(2)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3)曾因在競談、評標以及其他與競談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 (略) 罰 (略) 罰的。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6.4.1評標委員會依據評標結果推薦中標候選人,由競談人確定中標人,并由競談組織單位進行公示,經評審通過后未中標的投標人若同意成為備選供應商,需滿足如下條件:
(1)以中標人同等條件供應本項目競談物資;
(2)在中標人與競談人合同簽訂后出具承諾書(詳見附件七)。
7.合同授予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競談組織單位將評標結果在:(http://)、中國鐵建 (略) 集團:(http://**)
、 (略) (http://**)上公示。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競談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競談投標活動。
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存在違法行為,競談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將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提請原評標委員會按照競談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審查確認。
7.4.1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競談人或者競談人授權的評標委員會依法確定中標人,競談組織單位統一公示。
7.4.2評標委員會按照備選供應商評選辦法推薦備選供應商范圍,由競談人確定備選供應商。
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競談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7.6.1發出中標通知書后至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向競談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采用銀行匯款或銀行保函方式;履約保證金的金額:為中標總價的1%。
7.6.2在競談人書面通知簽訂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項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競談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7.1競談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競談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競談人提出附加條件或不按照競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競談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競談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7.2 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競談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在簽訂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競談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7.7.3 標的物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的調整:由于本次競談的數量為初步設計數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時,競談人有權對競談物資的數量在競談總量±10%范圍之內進行調整。因工程施工設計變更而引起的數量、品種、交貨期、交貨地點的調整不受此范圍的限制。競談人有權對交貨地點和交貨期根據施工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但交貨期變更產生的單價調整,仍按本章第3.2款辦理。
8.重新競談和不再競談投標截止時間止,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競談物資包件,不予開標,競談人應重新競談。
按8.1規定重新競談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后不再進行競談。
9.紀律和監督競談人不得泄漏競談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監標人負責開標、評標全程監督工作。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競談人串通投標,不得向競談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5.1本項目的競談投標活動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10.1 投標人對所有包件應一包一投。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釋順序:對競談文件兩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 (略) ,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補遺為準。
10.3 出廠單價、運雜費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價和投標總價取整。10.4 投標人接受競談人對裝車、運輸等環節的監管,并向競談人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開標記錄表
競談人:
競談編號: 類別: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序號 | 包件號 | 投標人 | 投標報價(元) | 是否提供投標保證金 | 備注 | 投標人代表簽名 |
競談人代表: 唱標人: 記錄人: 監標人: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
(投標人名稱):
評標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書面的形式予以澄清、說明或補正:
1.
2.
......
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補正于 年 月 日 時前遞交至(詳細地址)或傳真至(傳真號碼)。
評標委員會授權的競談人或競談組織單位:(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問題的澄清
編號:
(項目名稱)評標委員會:
問題澄清通知(編號: )已收悉,現澄清、說明或補正如下:
1.
2.
.....
上述問題澄清、說明或補正,不改變我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構成我方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名稱):
你方于(投標日期)所遞交的(項目名稱、競談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確定為中標人。
中標價:( 大寫 ) (¥ 小寫 元)。
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 日內到(指定地點)與我方簽訂合同,競談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在此之前按競談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7.6款規定向我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特此通知。
競談人:(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標結果通知書中標結果通知書
(未中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受 (中標人名稱)于(投標日期)所遞交的(項目名稱、競談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投標文件,確定(中標人名稱)為中標人。
感謝你單位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競談人:(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確認通知
(競談人名稱):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發出的(項目名稱、競談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競談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確認。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備選供應商承諾書承諾書
致:(競談人)
我公司同意成為備選供應商并承諾:
若本項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項目名稱、競談編號、物資品種、包件號)中標人同等條件及競談文件相關要求與競談人簽訂合同并供應本項目競談物資。
投標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1 | 評標委員會 | 評標委員會人數:評標委員會由競談人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為五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3.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一致 |
簽字蓋章 |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標文件的編制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6款規定 | ||
投標文件遞交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4.2款規定 | ||
投標文件內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1.1項規定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競談文件要求有備選方案的除外) | ||
…… | …… | ||
3.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范圍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許可和認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生產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財務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質量保證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供貨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履約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3.3.1 | 商務評審標準 | 授權委托書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 | 填寫內容完整,并符合競談文件的相關要求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 科學、合理、可靠 | ||
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同類物資合同 | 對本次競談履約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 ||
權利義務 | 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不得出現偏差 | ||
…… | …… | ||
3.3.2 | 技術評審標準 | 投標物資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期、交貨地點、交貨條件、交貨狀態等 | 符合第五章“物資需求一覽表”的要求 |
投標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 提供了符合競談文件要求的合格檢測報告 | ||
生產組織供應能力 | 符合競談文件的相關要求 | ||
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 ||
…… | …… | ||
3.5 | 重大偏差 | (16)其他情況 | 1.不接受報價修正和評標價的評定的; 2.要求投標人出具承諾書而投標人不承諾的; 3.競談文件規定可以否決投標的其他情況。 |
3.8.1 | 推薦中標候選人 | 經評審的投標報價相同時排序方式 | 投標文件內有效業績數量較多的投標人排序在前;若有效業績數量也相同,則競談文件要求的財務狀況年份內平均營業總收入金額較大的投標人排序在前;若平均營業總收入金額也相同,則由評標委員會商議并出具一致意見以確定排序。 |
3.8.2 | 中標能力 | 中標能力 | 1.明確限制中標包件數量。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該投標人的生產能力、供貨保證能力等因素,評定其最大中標能力,并按照相關包件授標總價最低的原則,在限中范圍內,推薦其為相應數量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薦其他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2.未明確限制中標包件數量。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該投標人的生產能力、供貨保證能力等因素,評定其最大中標能力,并按照相關包件授標總價最低的原則,在該投標人最大中標能力內,推薦其為一個或多個包件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薦其他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
3.8.4 | 中標人的確定 | 行賄犯罪記錄期限 |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遞交投標文件之日起前1年存在中國 (略) (http://**)貪污賄賂的犯罪記錄的,經該中標候選人確認后,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規定確定中標人。 |
本次競談物資采用最低價法確定最終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將組織通過評審且開標報價排名前三的投標人進行二次報價,該報價作為本次投標的最終報價,并按報價由低到高依次推薦1-3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但低于成本價的或超過競談人可以接受價格( (略) 場價)的除外。
“評審價格”為不含稅報價,報價必須價稅分離。
2.評標委員會2.1競談組織單位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競談人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為至少五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具體成員人數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評標委員會負責整個評標工作。如果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審議事項存有不同意見,以評標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意見為準。如仍然無法達成一致,審議事項應在重新評審后,以評標委員會成員簡單多數的意見為準。
2.3評標工作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3. 評標程序及評審標準3.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經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 (略) 理。只有通過了形式審查的投標人才進行下一步的審查。
3.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 (略) 理。只有通過了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才進行下一步的審查。
3.3商務、技術和報價評審
3.3.1商務評審
審查投標人是否根據競談文件的規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審核投標文件是否實質性地符合競談文件的要求,商務審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3.2 技術評審
審查投標人是否根據競談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技術文件,審核投標文件是否實質性地符合競談文件的要求,技術審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對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的條款,如接受將不能實現競談的目的,或將妨礙與滿足競談文件要求的投標進行公平比較的偏差。投標文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屬重大偏差:
(1)未按競談文件規定對投標函、制造廠出具的授權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等簽字、蓋章的;
(2)無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權委托書的(適用于授權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情況);
(3)未按競談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沒有實質性響應的;
(4)投標人遞交二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虛假資料、或串通投標的;
(5)投標文件的有效期或投標貨物的交貨期與競談文件的要求不符,投標物資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不滿足競談文件技術要求的;
(6)投標物資規格型號與競談物資不符且不能滿足競談物資要求的,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競談文件的要求;
(7)投標文件出現競談人不能接受的條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條件、或拒絕出具履約保證金或降低履約保證金金額的、減少或減輕投標人的責任和義務的、未按競談文件要求進行報價的;
(8)投標文件中出現重大漏項的。
(9)其他情況: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略) 理。
3.3.4投標報價的評審
3.3.4.1算術性計算錯誤的修正
評標委員會按照以下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算術性計算錯誤修正:
(1)投標文件中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金額為準;報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如果有數字表述金額與用文字表述金額不一致時,以文字金額為準,并修正數字表示的報價、合價。
(2)如果單價和合價不符或合價與報價不符,以單價為準,修正合價,以修正的合價為準,修正報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的錯誤除外。
(3)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3.4.2評標價的評定
(1)本次評標價以每包件物資的到站總價予以評定;
(2)如果發現投標供貨范圍有非實質性的遺漏,為便于公平比較,遺漏部分的價格要用同一個包件所有投標中相同部分的最高報價計入評標價;
(3)投標報價按照評標委員會根據上述過程的修正值予以調整,投標人應被視為受此約束。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過后的報價,其投標將被拒絕;
(4)投標價分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審查投標報價是否明顯低于成本價或超出競談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A.低于成本價的確認:
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成本價或低于其它投標報價,評標委員會將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其投標將被拒絕。
B.超出競談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如果評標委員會認定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標人報出的投標報價均超出競談人可以接受的價格,則該包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5)如果修正后的投標價與開標時的唱標價不一致,則以兩者間的高者進行價格排序。如果該投標人最終中標,則以兩者間的低者作為中標價,與競談人簽訂合同。若投標人不承諾,其投標應被拒絕。
3.4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4.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4.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4.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3.4.4評標委員會有權要求有疑問的投標人提供所需投標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標文件應 (略) 理。
3.5投標文件的拒絕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評審的結果進行匯總審核,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將被拒絕:
(1)明顯低于成本價競標的 (略) 場價的;
(2)被確定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標人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3.6評標結果
3.6.1推薦中標候選人及備選供應商范圍: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形式、資格、商務、技術、報價評審的投標人,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其它通過評審的投標人,選定各包件備選供應商方法:確定中標人后,對評審通過的投標人,且其投標文件中提供書面承諾能按照中標人同等條件供應的,經評標委員會審核后列為備選供應商。推薦為備選供應商范圍。
3.6.2中標能力:對于同一投標人在同類物資一個以上包件中均具備履約能力且價格均為最低時,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該投標人的生產能力、供貨保證能力等因素,評定其最大中標能力,并按照相關包件投標總價最低的原則,在該投標人最大中標能力內,推薦其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薦其他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經評審的投標價相同的投標, (略) 域有供貨業績的排前,其次注冊資本大的排前,如注冊資本也相同時,由評標委員會決定排序。 (略) 同類物資有兩個及以上包件的同一家供應商不能全中標。
3.6.3完成評標報告:評標委員會按原國家計委等七部委《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2001年第12號令的規定編制評標報告,對于需要向中標候選人進一步澄清、說明、補正的事宜應納入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全體評標委員共同簽字確認。
3.6.4中標人的確定:
在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競談人原則上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棄中標的、不按競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競談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或重新競談。
3.7拒絕所有投標
3.7.1 在評審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包件,評標委員會可以拒絕該包件的所有投標,
(1)投標人都不能通過評審;
(2)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家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的包件;
(3)經評標委員會證實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競談人利益的;
(4)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都超出競談人可以接受的價格。
4.評標工作紀律與保密要求4.1評標工作應嚴格按照本評標辦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進行。
4.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1)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3)曾因在競談、評標以及其他與競談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 (略) 罰的。
4.3公開開標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為止,評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的有關資料以及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人或與該評標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漏。
4.4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審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決定的過程中,對有關人員施加影響的任何企圖和行為,都可能導致投標人的投標廢標。
4.5評標工作結束后,與評標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投標函、評標資料、評標辦法、演算草稿紙和數據信息記錄等必須全部交回存檔。
物資 采購合同
競談編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略) 空 (略)
采購方(下稱“買方”):
銷售方(下稱“賣方”):
根據競談文件、賣方的投標文件 、中標通知書及相關保證、承諾、澄清,就 包號(競談編號: )物資的采購和供應,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在合同中,有關名詞和術語按下列解釋:
1.1“合同”指買方和賣方之間達成的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對賣方與買方都具有約束力。
1.2“合同總價”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1.3“物資”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須向買方提供訂貨明細表中規定的一切物資貨物。
1.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伴隨服務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1.5“施工單位”指 ,系具體使用物資的單位。
1.6“建設項目”指投標人須知中所指的競談項目,具體項目名稱為
。
1.7“監理單位指 ,
是物資到達施工現場驗收單位之一。
1.8“賣方代表”指賣方委派的負責與買方等相關單位聯系的人員,具體人員在合同條款中指明。
1.9“天”指日歷天。
1.10“發票”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1.11其他補充定義: 。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資應符合技術規格書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和計量單位,則應符合合同簽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3.1賣方應按項目設置賣方代表,負責物資生產、供貨、質量初驗、交接、調試、技術服務(含售后服務)、文件簽認、結算、申請付款等環節的業務協調以及與買方、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聯絡,并在合同簽訂時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提供賣方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委托書。授權書提交前,聯系方式以本合同簽字蓋章欄載明的信息為準;授權書提交后,授權書中載明的聯系信息與簽字蓋章欄中載明的信息均為有效送達信息。
3.2賣方代表的變更、撤銷應獲得買方的書面認可。買方有權根據賣方代表的工作情況,提出撤換人員的要求。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盡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員,在新任人員到位前原賣方代表繼續承擔3.1條的職責。
3.3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均應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發送至合同載明的聯系方式(見簽字欄)。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EMS特快專遞送達,郵件到達日期即為送達日期,如使用電子郵件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訊發出日期即為送達日期。當買方使用特快專遞向合同中載明的賣方聯系地址郵寄材料時,若發生送達地址及聯系人錯誤、賣方拒收等無法正常送達現象,則快件被拒收/被退回之日即為送達日期,送達行為有效。當買方對賣方提起訴訟或買方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 (略) 或仲裁委員會通過雙方確認的電子郵箱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送達訴訟或仲裁文書的,送達行為有效。
4.1在本合同簽署后買方以書面或合同中載明的其他方式向賣方提出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
4.2賣方收到買方提出的月供應需求計劃(訂單)后3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書面提交可行的生產、運輸、供應方案。如買方認為需要調整,賣方應根據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4.3賣方應根據供應需求計劃,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買方提交進度報告。進度報告應包括:
(1)生產供應安排計劃;
(2)實際完成進度與計劃完成進度的比較;
(3)如果實際進度比計劃進度滯后,應給出原因及改進措施。
5.1在交貨前,賣方應按合同要求對物資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全面詳細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物資符合規定的檢驗證書,此證書將作為付款和運營交接的初步證據,但不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定論。
5.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生產廠的所在地、約定的交貨地點或物資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生產廠的所在地進行,買方或其代表有權參加在交貨之前對物資的檢驗與測試,賣方應免費提供工作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檢測工具和儀器。
6.1賣方提供的全部物資均應按技術規格書規定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銹等需要,確保物資安全無損運抵約定交貨地點。由于貨物包裝不當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調整、更換或賠償。
6.2賣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物資運輸途中運輸風險、貨物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買方自提的除外)。如因賣方原因造成合同貨物的誤運,賣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相應費用。
6.3賣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賣方認可賣方代表、被授權人、送貨人員、跟車/船人員、車/船司機及其他非買方工作人員等對相應批次貨物出庫單、送貨單、收貨單、過磅單等單據簽認的效力。
6.4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 。
6.5本合同項下物資的運輸保險、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用等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均由賣方承擔。
7.1賣方應隨每批物資發運附一份發貨清單(發貨清單中的物資名稱、型號等信息須與合同中載明的物資信息一致)、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等必要文件。因賣方提供的貨物缺少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書、文件,影響買方工程驗收的,買方有權按照合同結算金額的30%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
7.2物資運抵交貨地點后,買賣雙方及施工、監理單位應按賣方提供的發貨物資清單對到貨數量、外觀、規格型號、合格證等進行核對。如發現包裝破損,應作出記錄并立即檢查,確認是否對物資本身造成損傷。如確認對物資本身造成了損傷,賣方應及時更換被損傷的物資,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補救以達到物資出廠的標準。
7.3物資經核對與發貨清單無誤后,買方向賣方出具接收單據。此單據不作為判定物資質量的依據,不作為驗收憑證。買方接收單據后,物資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但并不免除賣方對其物資應負的質量責任。
7.4買方有權對核對無誤的物資交有資質的檢驗部門檢驗,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賣方應及時更換,或者根據買方要求對缺陷免費進行修復以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并承擔更換和修復的全部費用。若買方、施工、監理單位收貨時可直觀看出物資存在質量問題或存在明顯瑕疵,則無需檢驗部門進行檢驗,賣方應無條件全部更換存在質量問題或存在瑕疵的物資。若物資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使用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明顯瑕疵,賣方應無條件全部更換存在質量問題或明顯瑕疵的物資,并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及給買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5買方在物資到達交貨地點后對物資進行核對、初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資的權利不因物資在賣方生產廠起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初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棄。
7.6 對于鋼筋、混凝土等主材材料的質量最終合格以業主對工程整體驗收合格為準,如因上述材料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賣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7買方指定的貨物驗收人為 ,其有權代表買方簽收并核驗貨物,但無權對貨款、質量等進行確認,非該人簽收的貨物及簽認的雙方往來資料,買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的貨款。
8.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技術規格書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下列服務報價或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8.1.1實施或監督所供物資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8.1.2提供物資安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8.1.3為所供物資提供維護保養手冊;
8.1.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物資實施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8.1.5在賣方廠房和/或在現場就所供貨物的供應、試用、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9.1如需賣方提供備品備件時,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物資所需的備品備件,提供的備品備件項目、規格型號、數量見“技術規格書”。
9.2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品備件;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技術參數等。
10.1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交貨,并經買方初驗合格后,憑以下所列單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1)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增值稅 專用 發票;
(2)付款申請書:需寫明合同編號,買方已付款數額,當期應付款數額,收款銀行賬號,加蓋賣方公章并經賣方代表簽字;
(3)買方出具或簽認的全部核對單據原件。
(4)加蓋賣方公章的全部《發貨清單》《送貨單》等單據原件。
10.1.1賣方向買方申請結算付款時,應提交以上全部單證(1份原件),階段性或全部結算付款完成后,因無法核實未結算款項真實性,結算時未納入結算的已供應物資視為賣方自愿放棄主張相應款項,此后無權再向買方主張或索賠。若雙方未在合同履行完畢后進行最終結算,則買方支付完畢已結算款項時視為已進行最終結算,此后賣方無權再向買方進行任何形式的主張或索賠。
10.1.2買方已向賣方充分釋明上述單證對結算付款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若因賣方未及時提供上述全部單據(1份原件)導致買方無法按約定結算付款或結算付款延遲的,不視為買方違約,賣方無權對買方進行任何形式的索賠,賣方已了解并充分知曉相應風險。
10.2付款方式約定:幣種:人民幣;方式:賣方理解買方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資金緊張現狀,合同價款中已將可能產生的資金成本考慮在內。當買方項目資金緊張時,無論是否發生訴訟或仲裁,均自愿接受買方以承兌匯票、云信、融信等非現金方式支付不低于30%合同總價款,若產生貼息/貼現賣方自行承擔,并確保不因此對買方提出任何形式索賠。
10.3雙方約定結算按以下第 種方式實行:
(1)固定單價。含稅總價為(大寫: 元,¥ 元),不含稅總金額為(大寫: 元,¥ 元),增值稅稅率為()%;稅款為(大寫: 元,¥ 元)。本合同項下貨物在合同期內實行固定單價的結算價格,單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保持固定不變,競談人(即買方)不考慮任何調整因素。
(2)浮動單價,即結算單價=投標出廠價(到交貨地點價格)+浮動值,浮動值= (略) 信息價-競談基準價。投標出廠單價為含稅價 元,不含稅金額為 元,增值稅稅率為 %,稅款為 元。競談基準價為含稅價 元,不含稅金額為 元,增值稅稅率為 %,稅款為 元。投標出廠價和競談基準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保持固定不變,競談人即買方不考慮任何調整因素。
本合同發票為增值稅□普通 R專用發票,增值稅發票相關約定詳見合同附件《增值稅發票條款》。
10.4供應期及付款約定:雙方約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為一個供應結算期,供應期內物資到貨并完成驗收后,賣方按買方確認收到的合格物資數量、品種、規格型號、單價申請結算。
結算完成后,賣方開具合格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依據業主資金撥付情況向賣方付款:90天付款75%,180天付款95%,余款 5 %待本期結算貨物質保期6個月滿后次月支付,但貨款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10.5★★★特別約定條款(請買賣雙方簽署前仔細閱讀,在認真理解條款意思后再行簽訂,如無法接受下列條款的,可拒絕簽訂):
如買方資金緊張,賣方表示理解,同意另行協商付款計劃,若買方未按上述付款節點或另行達成的付款計劃支付,自末次結算完成之日起算逾期 12 個月以內(含 12 個月)的,買方不承擔逾期違約金(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資金占用費、律師費、訴訟相關費用等);逾期超出 12 個月的,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略) 場報價利率(1 年期)計算,但逾期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欠款金額的 4%。
11.1賣方向買方保證嚴格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資和服務。
11.2賣方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物資是采用先進的工藝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資及其組件應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術規格書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由于工藝或材料的問題而導致物資的任何缺陷,賣方對此負責。
11.3賣方銷售的貨物已通過ISO環境管理體系、GB/T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賣方在生產、裝卸、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環保和職業健康安全規定,不能對環境及人員健康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11.4在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證明存在缺陷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例如業主或監理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鑒定報告、檢驗檢測報告、照片等,該類型證明材料無需經過賣方簽認及具備完全的證明效力,且賣方對此均予認可。由買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在3天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給予免費維修或更換。雙方若對貨物質量存在爭議,可交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的,由此產生的全部檢測費用及維修更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機械設備租賃費、材料費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不同意主動承擔則買方有權從賣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另行主張,如果出現大批量已使用產品質量不合格時,通過正規機構進行鑒定,按合同后面合同違約方式解決。
11.5賣方保證對由于生產制造及未交付買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資的任何缺陷負責,賣方收到買方關于物資缺陷書面通知時,保證迅速進行缺陷修補、更換,其全部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11.6賣方應保證其是合同所供貨物的合法持有者,對貨物享有完全的知識產權,使買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貨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賠(包括訴訟、仲裁等),如買方因使用合同貨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賠,賣方 (略) 理并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11.7質量保證期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詳見技術規格書。
12.1買方可安排監造人員就產品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全部生產工藝及檢測過程實施駐廠監造。視物資供應情況,買方有權或委托第三方到生產地進行質量抽檢,抽檢費用由賣方負擔。賣方應予協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2.2駐廠監造人員根據本合同對物資制造的質量保障體系、原材料及外購件的采購質量、產品工藝方案與工序質量控制計劃、關鍵工序控制點設置情況、質量檢驗與試驗的設備儀器、包裝技術方法與貯存場所、檢查與分析質量記錄等實施檢查監督,賣方須給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監造工作條件。
12.3監造物資通過賣方檢驗合格,并其合格證書經駐廠監造人員加蓋監造專用章之后方可發往施工工地,賣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對駐廠監造人員的工作有不同意見,可向買方反映,通過買方協調解決。
12.4買方的監造行為并不代表買方認可物資質量,賣方仍需按照質保期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13.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買方按實際需要須對合同規格、數量、交付地點和交付期進行調整,可依據工程進度提前10天書面向賣方發出變更通知,賣方應予執行。同時,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
13.2如果采購數量發生變化,在不增加本合同約定采購單價的情況下,雙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若需變更物資采購單價,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13.3因工程實際原因導致貨物規格發生變化,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包件內相同規格的出廠單價確定單價。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設計變更,買方可據此調整部分或全部采購數量直至終止合同,賣方對此表示理解并承諾不提出異議并且不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13.4買方要求調整物資規格、數量或者變更交貨地點的,賣方可以申請延長履約時間并書面通知買方,買方同意后執行,但與原約定期限偏差不可超3天。
13.5若買方實際采購數量不足本合同約定數量,不視為買方違約,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4.1如果賣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買方可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同意按下列一種或兩種結合起來的方式承擔賠償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車費、退回物資所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違約扣款;
(2)用符合合同規定的新物資更換或修復有缺陷的物資,賣方應承擔更換和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如果該缺陷出現在質量保證期內,則所更換或修復物資的質量保證期重新計算。
14.2只要買方的索賠通知是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賠便應被認為是有效的。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20天內未予書面回復,該索賠要求應視為被賣方接受。
14.3若賣方未能按14.1款規定方式在約定時間內消除質量缺陷,買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該質量缺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14.4因物資材料質量問題或缺陷,直接引發安全事故,賣方應承擔賠償事故全部經濟損失;間接引發安全事故,賣方應承擔或賠償事故經濟損失的50%。
15.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賣方執行合同遇到無法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書面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
15.2除合同條款第13.1款約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和提供服務,在不影響買方行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買方有權從應付價款、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設備交付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2.5%計扣,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的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根據第15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16.1在買方對賣方下列任一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6.1.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根據合同條款第13.5款、第15.1款的約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資,且在買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時限內仍未履行;
16.1.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4.1款等其他義務;
16.1.3如果買方有充分依據證明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16.1.4賣方提供的產品兩次抽檢不合格。
16.2 第18.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的合同解除應按照第16.3款規定辦理。
16.3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16.1款的約定,解除了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根據實際需求購買與未交付類似的物資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物資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在終止部分合同情況下,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1不設置履約保證金。
17.2因賣方違約而導致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未能按時支付給買方時,買方可直接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買方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后10天內,賣方應補足履約保證金的差額部分。
17.3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在物資最后一批交貨驗收后次月無息退還。
17.4履約保證金因賣方原因導致交貨時間延長的,其履約保函有效期應相應延長。
17.5發生下列之一者,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賣方發生第16.1款所列的違約行為之一導致買方解除合同的;
(2)賣方不履行實質性的投標承諾。
17.6履約保證金的退還與否并不免除賣方對已交付物資的質量保證責任。
18.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瘟疫、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4日內將有關政府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合同另一方,若受影響一方未及時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免責條款在本合同中不適用,受影響一方仍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合同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責任。但該合同方應盡快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的情況通知合同另一方。
18.3合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8.4若賣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且已履行通知義務,但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經過可能給買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買方施工需求時,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買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可以依本合同單價優先購買賣方已生產完成可隨時交付的物資,除此之外,無需再向賣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締約過失責任。
19.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 (略) 審理。
20. 附則
20.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組成:
(1)競談文件;
(2)投標文件(含經評標委員會接受的澄清和補充資料);
(3)中標通知書;
(4)合同條款;
(5)訂貨明細表;
(6)技術規格書;
(7)本合同其他條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關文件;
(8)本合同附件,如供貨范圍及單項價格表、技術規格書、交貨批次及交貨時間表、履約保函。
上述文件應相互補充和相互解釋,在不明確或矛盾時,應按以上順序在先者為準。
21.2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都無效。本協議合同標題及每一條款所加入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之用,并不影響對本協議條款內容的解釋。
20.3在沒有買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賣方不能分包、轉包或概括轉移合同權利和義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的到期債權、未到期債權),否則視為賣方根本違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論買方是否要求解除合同,均有權要求賣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違反誠信原則的懲罰性賠償,賣方不得以過高為由要求調減),買方可在欠付款項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賣方追償。
20.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若未約定簽訂日期的,以買方持有的合同中記載的日期為準。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略)份,買方執 (略) 份,賣方執 (略)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附件:1.授權委托書
2.訂貨明細表
3.技術規格書
4.廉政協議
5.增值稅發票條款
6.誠信合規協議
7.第三方合規申明
蓋章簽字欄
買方 | 賣方 | |
企業全稱(蓋章) | 限責任公司 合同簽訂前買方已與我方進行了充分協商,并明示了合同條款和相關風險,我方充分理解并接受。為與買方形成長期合作關系,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自愿簽訂本協議。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冊地址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納稅人身份 |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其他 | □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其他 |
納稅識別號 | ||
郵寄地址 | ||
電子郵箱 | ||
手機號碼 | ||
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 簽字 | 手寫第二行中加黑部分承諾 (必須手寫,禁止打印) 。 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簽字: | |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致 中國鐵建 (略) (略) 目部 :
我單位現授權 姓名 , 性別 , 職務 ,身份證號: XXX ,聯系電話: XXX ,電子郵箱: XXX ,作為我單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從事下列各項事宜:
1.代表我單位購買競談文件、遞交投標文件、簽認招投標程序性文件、修改投標報價、簽署澄清資料、接收往來資料,以及與投標工作相關的一切事務。
2.代表我單位簽署合同文件及補充協議、簽認往來函件、確認收發貨物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數量、質量、型號、送貨日期等)、辦理貨款結算手續、辦理貨款申請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
3.本授權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日止。如我單位更換委托代理人,需及時書面通知貴單位,并重新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自愿承擔一切對我方不利的后果。原委托代理人與更換后的委托代理人所從事的行為,我單位均予認可。
4.本授權不允許轉委托(授權)。
在貴我雙方經濟往來中,該代理人從事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我單位,與我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單位將自愿、全部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特此授權!
授權單位(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訂貨明細表
金額單位:元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 型號 | 不含稅單價 | 稅率 | 含稅單價 | 單位 | 數量 | 不含稅總價 | 稅款 | 含稅合同總價 | 交貨 時間 | 備注 |
附件3
技術規格書
(技術規格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條款要求,具體內容及要求由使用單位技術部門在采購前提供,并負責審核采購過程中供應商提供的技術響應條款。)
1.物資名稱
2.規格型號
3.質量標準
4.材質要求
5.技術要求
6.適用條件(或環境要求)
7.試驗檢測要求
8.驗收條件
9.質保期要求
附件4
廉政協議書
買方:中國鐵建 (略) (略)
賣方:
為加強廉政建設,從制度上杜絕不廉潔行為,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勞務施工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和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舉報電話,監督并 (略) 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書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買方的義務
1.買方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賣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 (略) 報銷任何應由買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買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賣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賣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買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賣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買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賣方施工合同有關的經濟活動。
第三條 賣方的義務
1.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買方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賣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買方工作人員報銷應由買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買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
4.賣方不得為買方工作人員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書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賣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賣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書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 (略) 理;給買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買方建議行業主管部門給予賣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 (略) (略) 罰。
第五條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后止。
第六條 本協議書作為勞務施工合同組成部分,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立即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買方代表: 賣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增值稅發票條款
1.增值稅發票開票信息:
發 票 名 頭:中國鐵建 (略) (略)
社會信用代碼:(略)51G
地 址:天津自 (略) (空 (略) ) (略) 32號
電 話:022-(略)
開 戶 行:中國 (略) 天津河東支行
賬 號:(略)(略)
2. 賣方須依法合規繳納各項稅費,須及時、準確向買方提供依法合規的發票,且在每期付款前提供上一期真實有效的完稅證明有關資料,包括在施工所在地預繳稅款證明資料。
3. 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必須交買方辦理發票交接手續,無買方經辦人員簽認,視為賣方未提供發票,如發生發票丟失,由賣方承擔責任。
4.因賣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稅發票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的,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賣方應及時采取重新開具發票等補救措施。
5.賣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稅率不符的,賣方除應向買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外,賣方還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6.因賣方各種原因(包括開具虛假、作廢等無效發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開具、提供發票;賣方其他各種原因和事件影響等),導致買方出現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買方及其法人單位信譽損失;買方及其法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受限損失;買方及其法人單位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罰款等),所有損失由賣方承擔,并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賣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賣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買方拒絕接收;賣方無法開具發票的,賣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賣方應退還買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7.賣方必須以合同約定賬戶收款,若賬戶變更應及時通知買方,并簽訂合同變更或補充合同;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戶,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約定賣方收款賬戶名稱必須與合同簽訂人單位名稱相符,否則買方不予支付撥款。
8.因賣方自身納稅人身份,納稅方式變化帶來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變化,賣方應承擔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9.如果買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
10.賣方需在開具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買方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
11.如國家對稅率進行調整,則本合同適用稅率及應納稅額做相應調整。但國家調整對應增值稅稅率前,買方已經入帳但賣方尚未開具發票的價款,賣方仍按原合同約定的稅率向買方開具發票,稅率仍按調整前的增值稅稅率執行。
(以下無正文)
附件6
誠信合規協議
雙方同意,本協議是雙方訂立的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務人員的定義
本協議中的“公務人員”應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單位的下列人員:
(一)政府的官員、雇員、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經公共權力機構授權行事的人士;
(二)國際組織的官員、雇員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權力的政治組織的官員、雇員、代表,或皇室成員;
(四)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決定性影響力的公共企業的官員。
二、遵守反腐敗法律
賣方在此聲明、保證及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活動或交易相關的 (略) 、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直接或間接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過去未曾、將來亦不會違反或致使買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打擊國際商業交易中行賄外國公職人員行為的公約》及業務所在國的反腐敗、反欺詐、反串謀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及規則等(合稱“反腐敗法律”)。賣方特此聲明、保證及承諾: (略)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過去未曾、將來亦不會發生以下行為:
為如下目的給予或承諾給予公務人員、個人或實體任何利益:
1.不當影響公務人員的行為或決定;
2.誘使公務人員違反其法定職責從而作為或不作為;
3.誘使公務人員直接通過其個人影響力,或通過其對國內外政府或政府部門的影響力,影響該政府或政府部門的行為或決定;
4.協助賣方、買方或買方關聯方不當獲得或保持商業機會或使其獲得不當優勢。
為如下目的給予或承諾給予個人任何利益,無論其是否為公務人員:
1.意圖使該個人不當履行其應盡的職責或義務;
2.知悉或相信該個人接受利益即構成不當履行其應盡的職責或義務。
三、持續義務
賣方在此聲明并保證: (略)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顧問、承包商、受托人、最終受益人和股東,及所有代表賣方行事的個人及相關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均會遵守反腐敗法律的相關規定。
四、公務人員參與
除已向買方披露的情形外,賣方現有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最終受益人、股東( (略) 的股東)及員工均非公務人員,其直系親屬亦均非公務人員;若發現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最終受益人、股東或員工成為公務人員時,賣方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買方。
五、無私設資金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不會因為接受反腐敗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為便利反腐敗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為,而設立或保有秘密或賬外資金、賬戶或資產,無論其是否與本協議擬進行的交易相關。
六、合規聲明
本協議簽署后,賣方應提供其遵守反腐敗法律的年度合規證明。
七、賠償
賣方承諾:買方及其代表、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員工及股東不承擔因賣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反腐敗陳述、保證與承諾而造成的損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罰金、損失賠償金或上述個人或相關方的經濟損失。
八、終止權
根據可靠消息來源,包括但不限于賣方陳述或有正當來源的新聞報道,如買方認為賣方已實質性違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敗法律的相關陳述、保證與承諾,則視為賣方實質違反本協議。無論賣方是否因為違反反腐敗法律而獲罪或受到其他懲罰,買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且無須為此承擔罰金或對賣方支付賠償。
九、審核權
賣方應保留所有必要記錄以證明其遵守本協議的規定。賣方同意,經買方事先通知,買方或買方指派的審計事務所可查閱或審核賣方與本協議履行相關的會計賬簿和記錄。買方及其指派的審計事務所對前述會計賬簿和記錄的查閱或審核應嚴格限于本協議所述工作范圍,且應僅為合規審核目的。本條所列審核費用應由(略)方獨立承擔。
十、費用
賣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所產生的成本及費用應完全由賣方承擔,買方事先同意承擔的除外。
十一、調查通知
賣方同意,如其發現其因與本協議相關的行為正被執法或監管機關、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證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組織調查,應立即通知買方;此外,如賣方發現其因違反反腐敗法律而正被執法或監管機關、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證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組織調查,無論被調查行為是否與本協議相關,應立即通知買方。
咨詢舉報郵箱:*@*63.com。
電話:022-(略)。
賣方代表: 職位:
賣方蓋章: 日期:
附件7
第三方合規申明
下述簽字者(“第三方”)為各單位的___________(請填寫第三方身份,如顧問、商業代理人、項目或銷售代表、贊助商等)。第三方向各單位申明并保證如下:
一、第三方 (略) 《合規行為準則》。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其他類似反腐原則,及___________(提供服務所在國名稱)的公平競爭、投標和采購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在為各單位提供___________( 請填寫服務內容)時,第 (略) 《合規行為準則》。尤其要說明的是,第三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直接或間接向公務人員(請參見調查問卷中關于公務人員的定義)提供、承諾、安排、支付任何有價值的物 (略) ,從而影響公務人員公正履行公務職責,幫助第三方或各單位獲得、保持業務或 (略) 。第三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通過任何作為或不作為,不實陳述,明知或不計后果地誤導或意圖誤導另一方以獲得經濟或其它利益,或逃 (略) 應履行的義務。第三方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為實現不當目的而參與任何與其他方的安排,包括與其他方串 (略) 的投標過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與各單位業務 (略) 適用的反賄賂、反腐敗、反不正當競爭、招投標和采購等相關法律條款。第三方未曾違反上述法律,并將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義務。
四、 (略) 、實體,其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均未因投標或采購中的賄賂、腐敗、串謀、欺詐、妨礙等不合規行為,在本國或外國接受刑事調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強制措施。
五、第三方沒有未在調查問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 (略) 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單位提供服務不會違反第三方對其他客戶的承諾,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與其他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或排他協議。
第三方承諾,一旦本申明不再準確完整,第三方將立即通知各單位,并提交補充更新報告。
賣方代表: 職位:
賣方蓋章: 日期:
附件一
《物資質量承諾書》
一、全面學行檢驗
√
連續進場的同
料源、同品種、同
規格的細骨料每
400 m3(或600 t)
為一批,不足上
述 數 量 按 一
批計。
施工單位每批
抽樣試驗一次
監理單位按施工
單位抽檢次數的
10%進行平行檢
驗 , 但 不 少 于
一次
2
含泥量
√
√
3
泥塊含量
√
√
4
云母含量
√
√
5
輕物質含量
√
√
6
有機物含量
√
√
7
吸水率
√
8
堅固性
√
9
硫化物及硫酸鹽含
量(以SO?計)
√
10
氯化物含量(以
CI-計)
√
11
堿活性
√
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從不同部位隨機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組成一組樣品;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全斷面定時隨機抽取大致等量的砂4份,組成一組樣品。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從不同部位和深度隨機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組成一組樣品。
檢驗結果符合“表1-1 砂子的性能指標、表1-2 Ⅱ區河砂的級配要求”為合格品;當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規定時,應從同一批產品中加倍取樣,對該項進行復驗。復驗后,若試驗結果符合規定,可判為該批產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規定時,則判為不合格。當有兩項及以上試驗結果不符合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三)標志、運輸與貯存
1.砂出廠時,供需雙方在廠內驗收產品,生產廠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其內容包括:
①砂的分類、類別和生產廠家信息;
②批量編號及供貨數量;
③出廠檢驗結果、日期及本文件編號;
④合格證編號及發放日期;
⑤檢驗部門及檢驗人員簽章。
2.砂應按分類、類別分別堆放和運輸,防止人為碾壓及污染產品。
3.運輸時,應有防遺撒措施,避免污染環境。
重要說明
如上述招標物資所述技術指標、規格 (略) 設計圖紙要求有 (略) ,以設計圖紙要求為準,與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略) 以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準;招標物資應滿足相關技術指標而設計未明確的按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
(一)技術要求
除滿足《建設用卵石、碎石》(GB∕T(略)-2022)外,還要滿足《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略))、 《鐵路混凝土》(TB/T 3275-2018)、《鐵路混凝土工程預防堿-骨料反映技術條件》(TB/T3054-2002)中的相關規定,并不得與之相左。
其他標準與《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略))不一致時,以《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略))為準。
表1-1 碎石的性能指標
序號 | 檢驗項目 | 技術要求 | 檢驗方法 |
≥C50 | |||
1 | 針片狀顆??偤?/p> | ≤5% | 按GB/T (略)、TB/T 3275檢驗 |
2 | 泥粉含量 | ≤0.5% | |
3 | 泥塊含量 | ≤0.2% | |
4 | 巖石抗壓強度 | 大于等于1.5倍混凝土抗壓強度等級 | |
5 | 緊密空隙率 | ≤40% | |
6 | 吸水率 | ≤1.0% | |
7 | 堅固性 | ≤5% | |
8 | 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 | ≤0.5% | |
9 | 氯化物含量 | ≤0.02% | |
10 | 堿活性(快速砂漿棒膨脹率) | <0.20% | |
11 | 堿活性(巖石柱膨脹率) | <0.10% |
表1-2 5-20碎石混合級配要求
方孔篩/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計篩余/% | 0 | 0-10 | - | 40-80 | 90-100 | 95-100 |
注:“-"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不做要求;“0”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為 0。
表1-3 5-10碎石單級配要求
方孔篩/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計篩余/% | - | - | 0 | 0-15 | 80-100 | 95-100 |
注:“-"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不做要求;“0”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為 0。
表1-4 10-20碎石單級配要求
方孔篩/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計篩余/% | 0 | 0-15 | - | 85-100 | 95-100 | - |
注:“-"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不做要求;“0”表示該孔徑累計篩余為 0。
(二)檢驗規則
1.出廠檢驗
供方應對碎石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報告內容應包括出廠檢驗項目(松散堆積密度、顆粒級配、碎石泥粉含量,泥塊含量、針片狀顆粒含量,空隙率,吸水率)以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技術要求。
2.進場驗收
碎石進場時,需方對其生產廠名、品種、等級、重量、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等記錄;質量證明文件的檢查及抽樣試驗檢驗應符合下表要求。
表1-5 碎石的檢驗要求
序 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要求 | |||
1 | 顆粒級配 | √ | 下列情況之 | √ | 連續進場的同料源、同品種、同規格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 t)為一批,不足上述數量時也按一批計。 |
2 | 壓碎指標 | √ | √ | ||
3 | 針片狀顆??偤?/p> | √ | √ | ||
4 | 含泥量 | √ | √ | ||
5 | 泥塊含量 | √ | √ | ||
6 | 巖石抗壓強度 | √ | |||
7 | 吸水率 | √ | |||
8 | 緊密空隙率 | √ | √ | ||
9 | 堅固性 | √ | |||
10 | 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 | √ | |||
11 | 氯化物含量 | √ | |||
13 | 堿活性 | √ |
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從不同部位隨機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抽取時,應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和底部均勻分布的15個不同部位取得,組成一組樣品。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全斷面定時隨機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組成一組樣品。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組成一組樣品。
檢驗結果符合“表1-1、表1-2、表1-3、表1-4”為合格品;當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規定時,應從同一批產品中加倍取樣,對該項進行復驗。復驗后,若試驗結果符合規定,可判為該批產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規定時,則判為不合格。當有兩項及以上試驗結果不符合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三)標志、運輸與貯存
1、卵石、碎石出廠時,供需雙方在廠內驗收產品,生產廠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其內容包括:分類、類別、公稱粒級和生產廠家信息;程)
①批量編號及供貨數量;
②出廠檢驗結果、日期及本文件編號;
③合格證編號及發放日期;
④檢驗部門及檢驗人員簽章。
2、卵石、碎石應按分類、類別、公稱粒級分別堆放和運輸,防止人為碾壓及污染產品。
3、運輸時,應有防遺撒措施,避免污染環境。
重要說明
如上述招標物資所述技術指標、規格 (略) 設計圖紙要求有 (略) ,以設計圖紙要求為準,與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略) 以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準;招標物資應滿足相關技術指標而設計未明確的按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國鐵建 (略) (略)
新 (略) 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標段三分部項目經理部地材競談采購
競談編號: CRDQG1C-CZXM-2025-001
(物資品種)(包件號)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目 錄
1.投標函
2.投標保證金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授權委托書
5.資格證明資料
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
5.2生產能力證明
5.3近年財務狀況表
5.4質量保證能力證明
5.5近年完成的同類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
5.6履約信用證明
5.7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同類投標物資合同情況表
5.8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5.9按照競談公告中投標人資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資質文件
6.投標報價資料
6.1投標物資報價表
6.2物資描述表
7.生產商出具的授權函
8.生產組織供應能力分析表
9.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10投標物資技術規格書
11.承諾書
11.1關于同意現場隨機取樣檢查的承諾書
12.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資料
致: (對應包件的競談人)
我方已經仔細研究了 (競談編號) (物資類別/名稱) (包件號)競談文件的全部內容,同意競談人在競談文件中對投標人的約束。愿意以人民幣(大寫) (¥ )的投標總價,一票制稅率 (1%、3%、13%)按合同約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資及服務。
如果我方的投標被接受,我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供貨期內供貨,并確保所提供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和數量以及相關服務滿足競談文件的要求,并嚴格執行競談文件中的各項條款,認真履行賣方的責任及義務,兌現我方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承諾。
我方同意投標文件在投標人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接受中標。
我方慎重保證,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及提供給競談人的所有證明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準確的,一旦發現上述資料和信息的失實和錯誤,貴方將有權否決我方的投標,同時我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正式合同準備簽訂或執行之前,本投標函、競談人的書面通知及中標通知書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我方理解競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價或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
投標人名稱: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若采用現金或支票,投標人應在此提供匯款憑證的復印件(掃描件)。
如采用銀行保函,格式如下。
(競談人名稱):
鑒于 (投標人名稱)(以下稱“投標人”)于 年 月 日參加 (項目名稱)材料采購競談的投標, (擔保人名稱,以下簡稱“我方”)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若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競談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競談人提出附加條件,不按照競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發生競談文件明確規定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擔保證責任。收到你方書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內向你方無條件支付人民幣(大寫) 。
本保函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通知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我方。
擔保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投標人名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本身份證明需要投標人加蓋單位公章。
投標人: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授權書聲明: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
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確
認、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競談編號)(物資名稱)
(包件號)投標文件、簽訂 (略) 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注:本授權委托書需由投標人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被授權代理人: (簽字)
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電 話 | |||||||
傳 真 | 網 址(或電子郵箱) | ||||||||
組織結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成立時間 | 員工總人數: | ||||||||
營業執照號 | 其中 | 高級職稱人員 | |||||||
注冊資金 | 中級職稱人員 | ||||||||
基本戶開戶銀行 | 初級職稱人員 | ||||||||
賬號 | 技工 | ||||||||
經營范圍 | |||||||||
備注 | 應附投標人企業法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
主要生產設備表
序號 | 主要生產設備/生產線 | 型號 | 單位 | 數量 | 日平均生產能力 | 生產的產品名稱 | 生產產品名稱的規格型號 | 備注 |
1 | ||||||||
2 | ||||||||
… |
主要檢測設備表
序號 | 檢測設備 (設施) | 型號 | 單位 | 數量 | 被檢測 | 被檢測產品 規格型號 | 備注 |
1 | |||||||
2 | |||||||
… |
說明:電子版投標文件應附主要生產、檢驗設備的實物照片。
應附每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附注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應附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相關證明資料(如:質量保證措施、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
項目名稱 | |
項目所在地 | |
采購人名稱 | |
采購人地址 | |
采購人電話 | |
合同價格 | |
交貨起始日期 | |
最終交貨日期 | |
合同履行情況描述 | |
備注 |
說明:
1.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的信息,并注明序號;
2.應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用戶證明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當投標人為制造商且同類供貨項目是通過代理商簽約并實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應附同類物資買方或使用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
項目名稱 | |
項目所在地 | |
采購人名稱 | |
采購人地址 | |
采購人電話 | |
簽約合同價 | |
交貨起始日期 | |
交貨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況描述 | |
備注 |
說明:1.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的信息,并注明序號;
2.應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須能夠體現合同數量及交貨期等);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當投標人為制造商且同類供貨項目是通過代理商簽約并實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投標人應說明相關情況, (略) 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
競談公告中要求提供,但在上述資格審查資料中未提供的資料,如代理商投標需提供其代理廠商的相關資質文件。
投標人名稱: | 競談編號: | 包件號: | 金額:元 | |||||||||||||||||||||||||
物資 序號 | 項目簡稱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質量標準 | 計量單位 | 需求 數量 | 不含稅到站單價 | 稅率 | 單價稅費 | 含稅運費 | 含稅到站單價 | 到站 合價 | 發站 | 交貨地點 | 運距(km) | |||||||||||||
1 | 2 | 3 | 4 | 5 | 6=2+4+5 | 7=1×6 | ||||||||||||||||||||||
1 | XX項目部 | XX | XX | 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以及業主要求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
總計 | XX | |||||||||||||||||||||||||||
投標人名稱(加蓋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備注:一票制結算
物資描述表
競談人名稱: 競談編號: 包件號: | ||||||||||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技術標準及要求 | 交貨狀態及條件 | 交貨地點 | 收貨人 | 交貨日期 | |
交貨狀態 | 交貨條件 | |||||||||
合 計 |
投標人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商出具的授權函
致: (對應包件的競談人)
我單位 (制造商名稱)是按 (國家/地區名稱)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營業地點設在 (制造商地址) 。茲授權按 (國家/地區
名稱)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營業地點設在 (投標人的單位地址) 的 (投
標人名稱)以我單位制造的 (材料名稱)進行 (項目名稱、競談編號、包件號)投標活動。我單位同意按照中標合同供貨,并對產品質量承擔責任。授權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蓋單位章) 制造商名稱: (蓋單位章)
簽字人職務:
簽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簽字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一、生產能力
序號 | 內 容 | 投標物資 | 備注 |
(一) | 最大月生產能力 | ||
(二) | 已簽合同(月供應數量) | ||
(三) | 剩余月生產能力 | ||
二、運營能力
(組織供應本項目所需物資的人力資源保障、運輸調度及相關管理措施等)
三、財務能力
(組織供應本項目所需物資的資金保障,包括資金來源、規模、方式等)
四、應急保障能力
(當生產、運輸、市場等發生影響供應的情況時所能采取的應急措施)
投標人名稱(單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9.組織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
根據項目標段施工特點以及包件交貨 (略) 的地理位置、環境、氣候、交通和工期等情況,編制具體可行的由貨源地至交貨地的保證組織、計劃、供應、運輸、售后服務方案、應急預案和配套措施,方案應明確供應生產廠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稱,包括資源組織、資金運用、人員安排、設備配備等較為詳細的內容。
10.投標物資技術規格書
對競談文件技術規格書中提出的要求,投標方必須逐項作響應性應答,否則即認為投標方不滿足競談方的要求,其投標被拒絕。
11.承諾書
承諾書
我方承諾:若我方中標后,將根據競談文件有關條款的要求,同意競談人或者競談 (略) 在施工現場按隨機取樣進行質量檢驗;若質量檢驗不合格須進行復檢,復檢費用由我方負責;如復檢不合格 (略) 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責任按相 (略) 理。
投標人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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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