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發揮新型經營主體聯農帶農作用,健全完善“帶得準”“帶得穩”“帶得久”的長效機制,既帶動農戶實現增收,又促進產業持續發展,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持。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關于規范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甘農財發〔2024〕5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概況
按照“多聯農帶農、多給予扶持”的原則,推動新型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使農戶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持續穩定增加收入,更好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對通過訂單生產、托養托管、技術服務等方式聯農帶農效果好的農業經營主體當年用于農業產業發展的貸款,對符合基本條件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差額貼息補助,切實滿足經營主體信貸需求,支持經營主體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帶動農戶增加穩定收入。
二、建設內容
(一)支持對象。對通過訂單生產、托養托管、技術服務等方式聯農帶農效果好的農業經營主體當年用于農業產業發展的貸款,且近3年內,合法經營,信譽良好,無偷稅漏稅、無失信記錄,未發生過重大農產品安全生產事故,未拖欠過土地流轉費、果蔬庫、塑料大棚等農業設施租賃費、農產品收購款、農民工工資、村集體和農戶分紅收益,及其他符合基本條件的經營主體。
(二)貸款用途。農業經營主體當年貸款必須用于農業發展,不得對非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貼息,不得對農業經營主體以前年度貸款進行貼息,不得對農業經營主體用于非農業產業發展貸款進行貼息。已享受農業農村等部門同類貼息政策的當年貸款,不得使用銜接資金重復貼息。
(三)貼息方式。銜接資金貼息按照不高于貸款利率的50%給予一次性差額貼息(也可根據實際貸款按季度貼息),最高貼息額度不超過#元。
三、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該項目計劃總投資#元,資金為省級財政銜接資金。
四、建設時限及進度安排
2025年5月底前,按照農業經營主體申報,鄉鎮審核,縣審定的程序確定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名單。
2025年6月至9月,相關鄉鎮收集提交農業經營主體當年向銀行貸款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相關貸款資料(包括貸款合同、利率清算表), (略) 根據貸款金額和現行利率進行差額貼息補助,并對貼息情況進行公告公示。
五、建設要求
(一)項目主管部門。該項目具體由臨洮縣 (略) 負責實施。
(二)項目前期:按照 (略) 場報價利率(LPR)測算貸款貼息金額,鄉鎮、經營主體申請從銀行貸款系統導出貸款及貼息信息,報 (略) 審核,審核無意后撥款。
六、效益分析
充分發揮撬動銀行資金加大投入,壯大全縣特效產業營性活動增加收入,有效解決了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產業資金短缺難題。給予符合政策的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通過訂單生產、托養托管、技術服務等方式帶動農戶持續增收,農戶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實現農業生產穩定增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聯農帶農經營主體獎補工作由縣 (略) 負責,并做好組織協調、方案編制、政策宣傳、獎補指導等工作。同時,依法合規、積極穩妥做好經營主體補助、逐鄉鎮逐認真開展經營主體排摸,對符合條件的聯農帶農經營主體做到“應貼盡貼”。各鎮要嚴格按照新型主體聯農帶農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督促新型經營主體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發揮主體作用,確保按時完成聯農帶農任務。
(二)夯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加強對主體聯農帶農活動的監督,規范主體聯農帶農有關程序,督促聯農帶農主體履行協議,維護農戶權益。聯農帶農新型經營主體,要切實發揮聯農帶農主觀能動性,通過多種形式與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戶增收。同時,聯農帶農新型經營主體要按時發放人工工資、土地流轉費用和入股收益,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和經營性收入。縣 (略) 及各鄉鎮對完成聯農帶農工作好的新型經營主體,在農業項目立項、資金扶持、企業評級、榮譽申報等方面優先安排。對工作完成不力的新型經營主體,不得申報農業產業發展項目,不得參與項目實施。
(三)規范資金管理。聯農帶農經營主體獎補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和報賬制報賬相關要求,并按照實際情況數進行獎補,鄉鎮做好聯農帶農經營主體所轄鄉鎮提出補助申請,獎補資金后續使用監管。同時,嚴格按照《臨洮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要求,強化銜接資金監督使用,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實現陽光化運行、常態化公開,由鄉鎮、村在各村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在村公開欄進行公告公示, (略) 對獎補結 (略) 站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四)嚴肅督查檢查。縣 (略) 將不定期對各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農帶農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確保經營主體聯農帶農工作任務 (略) 。各鄉鎮及各村要建立聯農帶農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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