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雙吉水泥廠第二次債權人會議通知
儋州雙吉水泥廠債權人:
海南省第二 (略) 于2019年12月11日作出(2019)瓊97破終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由 (略) (略) 受理盧誨民對儋州雙吉水泥廠的破產清算申請。 (略) (略) 于2020年3月18日作出(2019)瓊9003破1-1號決定書,指定海南新概念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根據儋州雙吉水泥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后的工作情況,管理人決定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5年6月5日9時30分,在管理人辦公場所海南新概念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地址: (略) (略) (略) 2號龍珠大廈4層B-1)召開。
會議須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 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如上述資料在本次會議前已向管理人提交的,且委托人員沒有變更,無需再次提交。
特此通知。
儋州雙吉水泥廠管理人
2025年5月13日
聯系人:儋州雙吉水泥廠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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