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縣扶貧辦):
根據《 (略) 關于印發〈中央自然災害救災 (略) 辦法〉的通知》(財建[ * 號)、《 (略) 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省政府令 * 號)有關要求,你部門上報的 * 年防汛救災捐贈資金(鄢防指[ * ] * 號、鄢防辦[ * ] * 號)項目申請,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 (略) 門項目實施規劃,現予以批復(詳見附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強化責任,抓好落實。要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好主體責任,把好項目質量關,嚴格按照項目批復的建設內容和資金規模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調整、變更,確需調整變更的,要嚴格按照有關 (略) 報批和備案,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預期目標。
* 、嚴格程序,公開透明。項目批復后,要通過規定形式公開項目的建設內容、資金規模、 (略) 信息;在項目采購、實施等過程中,項目單位必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實施。
* 、特事特辦,加快實施流程。
加強與慈善資金總會的對接,開啟防汛救災捐贈資金使用“綠色通道”,優化項目采購審批流程,確保防汛救災捐贈資金及時使用和撥付到位。
* 、加強管理,保證質量。建立健全項目監管機制,抓好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檢查督導工作,并充分利用有利時機,積極組織項目實施,加快施工進度,按照要求撥付資金,高標準、高質量的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