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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清谷新 (略) (略) 管理人
關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 年4月21日,通遼市 (略) 作出( * )內05破申2號《民事裁定書》,受理了俞穆清對內蒙古清谷新 (略) (略) (以下簡稱“清谷新禾”或“債務人”)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 * 年4月27月,作出( * )內05破1號《決定書》,指定經 (略) 擔任內蒙古清谷新 (略) (略) 管理人。
為維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利益,盤活資產,發揮運營價值,管理人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的原則,在通遼市 (略) 的監 (略) 會公開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債務人的基本情況
根據清谷新禾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清谷新禾成立于 * 年2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董建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 萬元,住所地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河大街西段。
債務人目前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姓名或名稱 | 出資金額(萬元) | 持股比例 |
董建國 | * | 88.73% |
馬玉香 | * | 11.27% |
合計 | * | * .00% |
債務人的經營范圍為:預包裝食品(不含乳制品)(憑許可證有效期經營);方便食品制造;土畜產品,林產品等副產品的種,養,研發,貿易,種子,有機肥的購銷;果仁加工、雜糧雜豆加工、蕎麥及副產品加工;大米加工、面粉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代用茶加工、蜂花粉加工;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二、債務人的主要資產
債務人主要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或構筑物、機器設備、債權類資產等。
債務人的資產實際 (略) 置時的變現價值為準。
三、清谷新禾重整思路
根據管理 (略) 初步統計,根據不同的債權類型及金額,將債權分為不同組別,擬定不同的清償方案:針對稅務債權組、職工債權組將分期全額清償;針對普通債權中金額較小且愿意 (略) 分,將開展債權收購工作;對于債權金額相對較大的普通債權, (略) 分本金的前提下,金融類債權折價分期清償,經營類債權以債轉股的形式通過被申請人的股權抵頂清償;對于擔保債權人,通過重整投資人收購債權, (略) (略) 生產經營,其余債權協商分期清償本金。
以上僅為初步重整思路,意向重整投資人如有其它有利于清谷新禾重整的方案,亦可向管理人提交。
四、意向重整投資人基本條件
1、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合伙企業、自然人或其他組織,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略) 人名錄。
2、意向重整投資人應 (略) 會責 (略) 會商譽。
3、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顯示,意向重整投資人財務狀況良好,擁有足夠的 (略) 重整投資。
4、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具備與債務人重整相適應的經營和管理能力。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四、報名時期限、須提交的材料及保證金的繳納規則
(一)報名期限
* 年3月10日18:00前意向重整投資人可向管理人報名。
(二)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報名時需提供原件審核;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3、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須本人簽名),報名時需提供原件審核;
4、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報名時需提供原件審核;
5、現行有效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企業章程復印件;
6、 * 年至 * 年企業財務報表(加蓋企業公章);
7、參與重整投資的報名意向書(公司報名的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報名的應由本人簽名,格式自擬,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投資人基本情況介紹、投資意向、資金實力、資金來源計劃、經營計劃等,如為聯合投資人,需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合投資人相互之間應承擔連帶責任);
8、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的書面文件。
(三)保證金的繳納、退還、沒收規則
1、已報名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應于其收到入圍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管理人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 萬元(大寫 * 佰萬元整)至以下賬戶:
戶名:內蒙古清谷新 (略) (略) 管理人
(略) :上海 (略) (略) (略) (略)
賬號: ***
逾期未繳納保證金的,管理人有權不同意其對 (略) 盡職調查且不予采納其重整投資方案。
2、 (略) 屬意向重整投資人書面許可且未出現管理人有權沒收保證金的情形的,管理人不動用保證金。
3、如若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將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
(1)意向重整投資人未被管理人選定為意向重整投資人、所報重整投資方案未被管理人采納;
(2) (略) 報重整投資方案擬制的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未獲通過,且該意向重整投資人明確不再繼續參與重整;
(3) (略) 報重整投資方案擬制的重整計劃草案未 (略) 批準。
4、如若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權沒收保證金并作為破產財產:
(1)該意向重整投資人被管理人選定為重整投資人后,拒不簽署重整協議或放棄參與重整、不配合依法推進重整程序的;
(2)重整計劃草案 (略) 批準后,該意向重整 (略) 其在重整計劃當中的承諾, (略) 裁定終止重 (略) 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的。
5、重整計劃草案最終 (略) 裁定批準的,該意向 (略) 繳納的重整保 (略) (略) 應投入的重 (略) 分。
五、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入圍
管理人將根據公告載明的標準,自報名截止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 (略) 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要求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發出入圍通知,并盡快安排盡職調查。
六、重整投資方案的提交
1、已入圍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在盡職調查工作結束后,最晚不晚于 * 年4月10日18:00前向管理人報送重整投資方案,方案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基本情況(主體資格、股權結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等;如為聯合投資人,需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合投資人相互之間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重整投資款的來源;
(3)重整投資款的投入總額、批次、分期情況;
(4)清谷新禾的后續經營方案;
(5)重整投資的范圍(包括資產、債權、 (略) 置等);
(6)其他有利于清谷新禾重整的投資方案。
2、自本公告確定的提交重整投資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向管理人提交裝訂成冊的重整投資方案(正本一份,副本5份),封面均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意向重整投資人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簽名;重整投資方案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同時提供與正本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檔(U盤1份),與重整投資方案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3、重整投資方案的修改和撤回
(1)在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截止前,意向重整投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重整投資方案,但需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重整投資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重整投資方案的書面通知應加蓋意向重整投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意向重整投資人為自然人的,應由自然人本人簽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書面通知后,應向意向重整投資人出具接收憑證,接收憑證應加蓋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簽名;
(3)意向重整投資人對重整投資方案的修改內容作為重整投資 (略) 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資方案應按 (略) 編制、密封、標志和提交,并標志“修改”字樣。
4、意向重整投資方案遴選
管理人 (略) 的指導、監督下,按照企業破產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對已入圍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 (略) 遴選并公布結果。
七、本次公告的其他注意事項
(一)關于本公 (略) 載債務人信息
1、本公告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構成要約或要約邀請,管理人有權對本公 (略) 調整變更,有權依據意向重整投資人的招募進程對招募流程和 (略) 調整。
2、本公告有債務人的情況簡介僅供意向重整投資人參考,意向重整投資 (略) 盡職調 (略) 自主判斷、自擔風險。
(二)關于盡職調查
收到入圍通知的意向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后,可以對債務人展開盡職調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實地考察申請,管理人將安排并協調債務人積極配合。意向重整投資人展開盡職調查(包括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重 (略) 承擔。
八、免責條款
請重 (略) 了解項目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 (略) (略) 僅受托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不對信息推介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請資料使用方根據自身盡職調查情況理性判斷
九、管理人聯系信息
聯系人:趙亞慶
聯系電話: ***
郵箱: * ing ***
辦公及通訊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83號中房大廈8層
內蒙古清谷新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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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