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適應蒙城縣小澗鎮郭店社區社會經濟發展要求,正確引導與控制鄉村建設各項活動,科學合理地建設現代化鄉村,特編制《蒙城縣小澗鎮郭店社區村莊規劃(2021-2035年)》。現根據《 (略) 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的規定,進行批前公示,請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對該村莊的規劃在公示期內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蒙城縣小澗鎮郭店社區村莊規劃(2021-2035年)》主要內容簡介
1.規劃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2.規劃范圍
根據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本次規劃按照土地權屬,確定郭店社區規劃總面積1193.06公頃。
3.村莊發展定位
根據《 (略) 村莊規劃編制指南(2022年版)》,結合村民意愿和《蒙城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等,確定郭店社區為集聚提升類類村莊。
結合蒙城小澗鎮近郊村莊發展優勢,郭店社區村莊村莊發展目標:“蒙城縣現代高效農業規模化美麗鄉村社區”
以現代高效農業為基礎,農業規模化為目標打造以現代農業高效生產規模化經營的宜產宜居美麗鄉村社區。
將郭店社區區域形象定位“規模農業 宜產宜居”。
以以現有糧食種植基礎,大力發展農業規模化種植,持續推進農業現代化。
以緊鄰鎮區的優勢、豐富的農業資源為依托,產業引領,產業融合,產城聯動,打造郭店社區特色產業鄉村。
以農村宅基地改革為抓手,完善村域住房水平,成為小澗鎮鄉村發展的文明示范村。
4.重要控制線規劃
(1)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規劃郭店社區村域邊界為界限的永久基本農田的保護面積為905.32公頃。
(2)生態保護紅線
郭店社區村域邊界內無生態保護紅線。
(3)城鎮開發邊界
郭店社區村域內不涉及城鎮開發邊界。
5.國土空間進行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
依據郭店社區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的實際情況,結合主要面臨的威脅因子與發展需要,進行劃分國土空間整治與生態修復的分區。
6.產業發展與布局規劃
規劃劃分“一核、兩軸、三區”的產業布局。
二、公示時間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30日)
三、公示方式
蒙城縣小澗鎮鎮政府網站
四、聯系方式:
反饋郵箱:*@*63.com
聯系電話:0558—*
附:二圖一表一則
1.
村域國土空間規劃圖
2. 重點區域總平面圖
3. 近期建設項目(工程)表
序號
項目類型
項目工程名稱
建設內容
規模
建設期限
1
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
村莊內部道路新建與修復
道路硬化與破損道路修補
自然村內破舊道路
2021-2025
2
健身廣場
健身廣場與健身設施
中心村與自然村
2021-2025
3
停車設施
集中和分散式停車位
按需解決停車問題
2021-2025
4
公交站點
公交站點
公交站臺1處
2021-2025
5
道路亮化
道路單側路燈
自然村主要道路
2021-2025
6
人居環境整治
改廁
宅基地改廁
各自然村
2021-2025
7
公廁
新建公廁
自然村按需
2021-2025
8
村容村貌提升
村莊美化綠化工程
各自然村
2021-2025
9
水環境治理
坑塘溝渠凈化
各自然村內
2021-2025
10
污水處理設施
建設污水處理設施6處
中心村和較大村
2021-2025
11
產業
發展
工業用地
新建風力發電
0.96公頃
2021-2025
12
新建商業設施
0.41公頃
2021-2025
13
國土綜合整治
農用地整理
高標準農田改造
196.25公頃
2021-2025
14
增加農用地
65.66公頃
2021-2025
15
減少農用地
3.22公頃
2021-2025
16
建設用地整理
增減掛鉤(增加)
3.22公頃
2021-2025
17
增減掛鉤(減少)
64.65公頃
2021-2025
18
生態保護修復
林地保護與生態修復
林地修復
2.22公頃
2021-2025
19
水體修復
6.25公頃
2021-2025
20
21
居民點拆并
農房遷建和新建
宅基地復墾
26.99公頃
2021-2025
4. 村莊規劃用途管制規則
規劃期內在國土空間上進行的各類活動應按照以下規則進行,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按照 (略) 相關規定,對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有關控制線的,按照 (略) 有關要求進行管控。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外的村莊建設用地,在規劃期內優先考慮按照實際情況逐步拆并,確實不能拆并的,應保留現狀用地規模和范圍,不得擴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994.90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905.32公頃。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生產活動。
2.園地
本村園地0.00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本村林地2.22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限制改變用途。公益林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00公頃。主要用于生長草本植物。禁止非農建設,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草地禁止改變用途。
5.濕地
本村濕地0.00公頃。是*地和水域的交匯處,水位接近或處于地表面,或有淺層積水,且處于自然狀態的土地,規劃期須加強保護。禁止改變用途。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本村農業設施建設用地20.26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鄉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7.居住用地
本村農村宅基地用地94.49公頃。主要用于城鄉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4.38公頃。主要用于機關團體、科研、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社會福利等機構和設施建設。
9.商業服務業用地
本村商業服務業用地0.41公頃。主要用于商業、商務金融以及娛樂康體等設施建設
10.工礦用地
本村工礦用地0.96公頃。主要用于工礦業生產。
11.倉儲用地
本村倉儲用地1.21公頃。主要用于物流倉儲和戰略性物資儲備。
12.交通運輸用地
本村交通運輸用地5.55公頃。主要用于鐵路、公路、機場、港口碼頭、管道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各種道路以及交通場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建設。村莊內部道路用地面積為10.09公頃。
13.公用設施用地
本村公用設施用地0.29公頃。主要用于城鄉和區域基礎設施的供水、排水、供電、供燃氣、供熱、通信、郵政、廣播電視、環衛、消防、干渠、水工等設施建設。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本村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09公頃。主要用于城鎮、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18公頃。主要用于軍事、外事、宗教、安保、殯葬,以及文物古跡等具有特殊性質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98公頃。主要用于暫不明確規劃用地,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項目明確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7.*地水域
本村*地水域57.05公頃。主要用于*域內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庫、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公頃。主要用于鹽堿地、沙地、裸土地、裸巖石礫地等植被稀少的*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閑地、田坎、田間道。禁止非農建設,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其他土地禁止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