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自然資規出告字【2025】1號
經石臺縣人民政府批準,石臺縣自然資 (略) 決定掛牌出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該宗地出讓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宗地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M2) | 土地 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年限(年)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出讓 起始價 (萬) | 加價 幅度 (萬/次) | 不動產 單元號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石2025-2號 | 橫渡鎮香口村 | #.31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旅館用地) | 1.0 <FAR<1.2 | 不高于30% | 不低于20% | 40 | 530 | 752 | 10 | #GB#W#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本宗地不接受聯合申請。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宗地設有底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最終報價必須等于或超過底價,否則不成交。
四、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到石臺縣自然資 (略) 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股獲取出讓文件。申請人須于2025年3月24日16時前,向石臺縣自然資 (略) 提交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16時(以實際到賬為準)。
五、2025年3月24日下午17點前完成申請人資格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確認其競買資格,確認競買資格后必須參與競買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石臺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行,掛牌時間為2024年3月17日8時至2025年3月26日16時。
七、其它事項
1、本項目須全部自持。
2、該宗地成交后十五日內雙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一個月內受讓人須交清出讓剩余價款(競買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
3、現狀土地條件出讓,雙方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由縣國土資源儲備發展中心會同橫渡鎮人民政府將出讓宗地現狀土地條件交付給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地確認書》。出讓宗地內若有地上架空線、地下管線等,由受讓人自行勘驗、遷移場地平整等由受讓人負責。
4、受讓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個月內開工建設,項目建設自開工之日起兩年內竣工。
聯系電話:(0566)-#
聯 系 人:查先生 江先生
戶名:石臺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池州石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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