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淮自然資規告字〔2024〕18號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 (略) 決定掛牌出讓兩宗土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出讓地塊概況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積 | 規劃指標要求 | 競買 起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建設 工期 | 最小加價幅度(萬元) | 出讓 年限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
淮自然資規掛〔2024〕38號 | (略) (略) 南、 (略) 西 | 商業服務業用地 | (略).07㎡ (45.67畝) | ≤1.5 | ≤50% | ≥25% | 7190 | 1440 | 不超過12個月 | 10 | 40年 |
淮自然資規掛〔2024〕39號 | (略) (略) 北、 (略) 西 | 居住用地 | (略).36㎡ (69.23畝) | >1.0且<1.8 | ≤28% | ≥30% | (略) | 2040 | 不超過12個月 | 10 | 70年 |
具體規劃指標要求詳見出讓文件,土地面積以最終發證面積為準。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本次掛牌活動,被中國 (略) 和安徽省自然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列為失信懲戒對象的競買人,不得參與土地競買。
三、競買申請與登記
競買人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1.申請書;2.營業執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5.委托他人競買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6.聯合競買的需提供聯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各方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聯合競買、競投協議,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并明確參加競買的操作人及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7.競買保證金收據(交款單位名稱須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齊全,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略) 印章。
競買保證金帳戶名稱: (略) 土地儲備發展中心;
1、開戶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賬 號:(略)(略)
2、開戶行:徽商銀行淮北相陽支行
賬 號:(略)4696
3、開戶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賬 號:(略)5793
四、報名、掛牌時間及地點
1.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周三)下午17時30分。
報名地點: (略) 土地儲備發展中心( (略) 318號)。申請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 (略) 土地儲備發展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同時競買保證金須足額進入保證金專戶)。通過資格審查的, 將發放《資格確認書》作為參加競買的憑證。
2.掛牌時間: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上午9時至2024年12月6日(周五)上午9時。在掛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條件的競買人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掛價。競買人于2024年12月6日(周五)上午 (略) (略) 出席現場掛牌會,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掛牌出讓最終截止時間以現場主持人宣布為準,在截止時間內可多次報價。
掛牌現場地點: (略) (略) ( (略) (略) 197號,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略) 招商大廈2樓)。
五、其他出讓條件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競得原則確定受讓人(不低于底價)。
2、土地競得人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退還定金,定金為總成交價款的20%。
土地競得人可以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也可選擇分二期付款方式進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讓價款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不低于土地總成交價款的50%支付(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首期土地出讓價款);第二期出讓價款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一年內全部繳清。土地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讓價款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3、土地開發程度: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出讓范圍內地下管線(管道)、地下障礙物及其它建(構)筑物等均由競買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勘驗并自行出資解決。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4、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用地清單制”工作要求, (略) 公用 (略) 、 (略) 人民政府分別征求文物、供水、供電、人防等部門意見,并按各部門反饋意見做好后續事宜 (略) 理工作,同時,做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按程序完成調查報告評審、備案工作。
5、淮自然資規掛(2024)38號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地塊范圍內老電廠工業遺存廠房和設施設備等,土地競得方可按照需求予以適當保留或改造。地塊內保留老電廠設施設備等可不計入建筑密度和容積率。鑒于該地塊屬老建筑更新改造,可不做建筑節 (略) 設計。若該地塊與北側地塊為同一土地競得方,可結合北側地塊統籌規劃設計,也 (略) 合理設置地塊出入口。停車設施可結合周邊地塊統籌規劃設計。
6、淮自然資規掛(2024)38號地塊根據2024年9 (略) 公用 (略) 申請,地塊內原淮北大唐發電廠房屋建(構)筑物等(具體詳見報告資產評估明細表)隨地轉讓。依據淮北世誠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淮世誠評報字(2024)100號評估報告,地塊內原淮北大唐發電廠房屋建(構)筑物等總價值為(略)元。宗地成交后,成交確認書只明確土地成交價款,土地成交價 (略) 財政。原淮北大唐發電廠房屋建(構)筑物等移交 (略) 公用 (略) 與土地競得方簽訂協議并辦理移交手續,其余相關后續事 (略) 公用 (略) 負責解決。
7、淮自然資規掛(2024)39號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宜大于60米;因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的需要,根據方案合理性,經充分評審論證后,綠地率可適當降低,但不宜低于25%。
8、土地競得方按相關規定自行出資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做好地塊內地質勘察、地質災害評估及地基穩定性評價等工作,并按照報告及評價結果自行出 (略) 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關問 (略) 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規劃出讓范圍內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構)筑物,由土地競得方自行出資解決。淮自然資規掛(2024)39號地塊規劃出讓土地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要求按照《原市房 (略) 等部門關于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的通知》(淮房〔2018〕113號)執行。
9、淮自然資規掛(2024)39號地塊根據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土地競得方建設的新建商品房等項目通過聯合驗收后,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一并提交“交房即辦證”申請。
10、土地出讓后, (略) 公用 (略) 、 (略) 人民政府按照規定的時間交付土地,并依法解決由此引起的所有糾紛。
11、其他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并以出讓文件為準。本次掛牌出讓的事項如有變更,出讓人將在相關媒體刊登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靈莉 (保證金咨詢)0561-(略)
周 韻 ( 業務咨詢 )0561-(略)
網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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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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