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4-16
(略)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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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略) (略) 樓1單元4層402房產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略) |
(略) 在地區 | 臨淄區 |
掛牌價格 | 5.03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04-16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自由報價期結束前一個工作日17: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至北 (略) 指定賬戶,并提交受讓申請。 2、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 (略) 分;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 (略) 交納的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自行申請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 (略) 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4、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違反交易保證事項的, (略) 保證金將被100%扣除,先用 (略) 及交易服務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 (略) 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相關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方可繼續追償。 5、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時,則視為對以下事項進行承諾: (1)本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轉讓標的瑕疵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瑕疵及相關約定,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2)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 (略) 指定賬戶。 (3)已知悉本次掛牌價格含增值稅,本次標的房產 (略) 產生的相關稅費按 (略) 在地相關規定執行,由轉、受讓雙方依法各自承擔,辦理房產證變更登記的手續費和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 (4)已自行了 (略) (略) 門或機構針對本地區房屋買賣制定的各項政策及法規要求,已自行對自身的購房資格進行確認,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已充分評估了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登記及過戶事宜,同意本次標的房產辦理權證變更及過戶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僅有配合義務,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稅費除外)及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轉讓標的房產權屬過戶手續不能履行的,轉讓方有權按照公告約定扣除受讓方保證金,并可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6)同意標的房產物業、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房產過戶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房產過戶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7) (略) 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 (略) 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8)本方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成交金額的0.6%作為基礎服 (略) 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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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