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埕中學:
你校《關于申報建設永泰縣埔埕中學教學樓的項目建議書》收悉,經研究,同意該項目建議書,具體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埔埕中學教學樓。
二、建設業主:埔埕中學。
三、建設地點:埔埕中學校園規劃范圍內。
四、建設內容及規模:規劃建設四層埔埕中學教學樓一座,建筑占地550m2,建筑面積約2200m2。
五、投資匡算及資金來源:總投資*元,資金來源除申請上級補助外,其余自籌解決。
六、應按基建程序辦理規劃選址、土地預審、環評等有關手續后報我局審批。
永泰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