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略) :
貴局《關 (略) 烈士陵園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津 (略) 函〔2025〕2號)收悉。經委托中國 (略) 組織專家評審,原則同意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 (略) 烈士陵園,項目代碼:2310-(略)-04-01-(略),現就有關內容批復如下。
一、項目選址
項 (略) (略) (略) 59 (略) 烈士陵園現址范圍內,四至范圍為: (略) 第一殯儀館,南至丹河新道,西 (略) ,北至外環線。
二、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擬對園內基礎設施提升改造,涉及紀念碑、烈士骨灰室、紀念館相關用房等,涉及總建筑面積6864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積606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795平方米。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為:現狀革命烈士紀念碑底座新增浮雕10組;將革命烈士紀念館首層部分原資料室和活動用房改造為烈士骨灰室,建筑面積800平方米;對革命烈士紀念館二層、三層以及建國后烈士紀念館二層現狀陳 (略) 提升改造,并在革命烈士紀念館東側與建國后烈士紀念館西側新建連廊,改造建筑面積281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積61平方米,同時 (略) 域重新整體規劃布展,增加展線200米; (略) 下空間改造為教育用房(報告廳)等,建筑面積950平方米;在在日殉難烈士·勞工紀念館遺址東側新建業務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734平方米;將革命烈士紀念館和在日殉難烈士· (略) 下空間改造為車庫,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
三、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為5543.(略)元,其中,工程建設費用4859.(略)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略)元,預備費(略)元。項目 (略) 級財政資金,同時積極申請中央資金。
四、項目建設計劃
項目建設工期為29個月。
五、其他
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嚴格落實中辦發〔2013〕17號、中辦發〔2017〕70號、津黨辦發〔2013〕16號、津黨辦發〔2018〕42號等文件精神,不得以本項目名義建設樓堂館所,項目建成后不得調整為樓堂館所。
接文后,請據此落實各項建設條件,符合安全、環保、用能、人防、消防、抗震等規范要求,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項目招標工作,進一步深化設計方案, (略) 建設、裝配式建筑等有關規定,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書,經我委核定概算后, (略) 審批項目初步設計。
附件: (略) 烈士陵園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標實施方案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略) 烈士陵園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標實施方案
項目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
勘察 | √ | √ | √ | ||||
設計 | √ | √ | √ | ||||
工程監理 | √ |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
設備購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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