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產80萬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3年07月 18日至 2023年07月24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 (略) 越秀區人民北路686號廣東廣播電視臺7樓,郵編:* 聯系電話:020-* 傳 真:0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略) (略) 年產80萬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新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 | 建設單位 | (略) (略) | 項目概況 | (略) (略) (略) 白云區黃榜嶺北路78號,用地面積23110 m2,主要從事預拌商品混凝土的生產,主要建筑物包括1棟1層混凝土攪拌樓、1棟2層辦公樓、1棟2層技術部辦公樓,1棟2層檢驗室、1棟1層骨料倉等,總建筑面積9900 m2。項目擬使用包括4條混凝土生產線、16個儲料倉、40臺振動器、8臺傳動裝置、4臺平皮帶、8臺攪拌機、40個稱重傳感器、4臺待料斗、4臺卸料斗、20臺水泵、28套不同規格的儲液箱、4個礦粉儲罐、4個煤灰儲罐、10個水泥儲罐、30套脈沖除塵器、24個外加劑罐、8套霧化噴淋、2臺砂石污水及廢渣回收設備、5套龍門式洗車機、4臺空壓機等生產及配套設施,配設4臺280 kW備用發電機;使用碎石、河砂、水泥、煤灰、外加劑、礦粉、水等原輔材料,采用計量投料、攪拌、出料、檢驗等生產工序,年產商品混凝土80萬m3。項目設員工3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實行每天8小時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占總投資4%。 | 環評機構 | 廣東 (略)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項目施工期嚴格落實《 (略) 建設工程揚塵防治“6 個100%”管理標準細化措施》中的“6個100%”揚塵防治措施,施工場地揚塵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二)項目施工人員均不在施工現場食宿,施工人員生活設施依托周邊城鎮已有設施;施工現場設置臨時移動廁所,產生的生活污水定期運至龍歸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廢水及地表徑流均經排水溝收集至沉砂池處理,全部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 (三)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或帶有隔音、消音的施工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布設高噪聲的施工設備,施工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相應限值要求。 (四)項目地面已完成平整工作;建設單位對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一般固體廢物交有回收資質單位回收;廢棄油漆桶等危險廢物交有相關處置資質單位安全處置;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及棄土方清運至相關管理部門指定的受納地點進行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二、營運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一)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廠區內初期雨水經廠區內導流溝收集后與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場地清洗廢水、檢驗室廢水一并排入廠區集水池,經“砂石分離機+三級沉淀池”處理達《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后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員工辦公生活污水經三級厭氧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龍歸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本項目外排水污染物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B級標準之較嚴者。 (二)項目使用的河砂和碎石使用密閉的卸料輸送帶卸料至相應的骨料倉內,采用360°高壓噴霧除塵裝置對卸料揚塵進行不間斷噴霧抑塵;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劑通過專用輸送車輛直接氣力輸送至密閉的專用罐中儲存。建設單位在水泥和粉煤灰料罐的罐頂呼吸口分別設置脈沖袋式除塵器,收集罐內揚塵;在每臺計量斗與攪拌機排氣口分別設置專用的排氣管道連接獨立的脈沖布袋除塵器,投料、攪拌產生的揚塵經過濾后,尾氣均在生產區域呈無組織排放。建設單位定期對廠區內地面進行沖洗,并安裝360°高壓噴霧除塵裝置進行霧化降塵處理。本項目廠界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項目在發電機房中設置4臺280 kW備用柴油發電機,燃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柴油,全年共約運行160小時,燃燒尾氣通過10 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三)項目通過合理布局生產區域和安排生產時間,并對噪聲源采用基礎減振、消聲、隔聲等綜合降噪措施,加強設備定期維護和保養管理,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項目產生的檢驗室檢驗廢料、三級沉淀池砂石泥漿、經除塵系統收集到的粉塵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合格原料直接交回供應商處置;廢棄濾布袋交回設備廠家回收;廢機油及其廢棄包裝桶、含油廢抹布等均交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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