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宜土掛告字[2023]第05號 經宜章縣人民政府批準,宜章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掛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主要指標要求
注:供地條件按現狀提供,地下空間規劃建筑面積以外部分不屬于此次出讓范圍,具體規劃要求詳見宜章縣自然資源局宜自然資地條[2022]35號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申請,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如涉及外資的,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的有關規定。申請人競得土地后,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應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在報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①存在騙取批準用地和非法轉讓、倒賣、占用土地等土地違法或犯罪行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認定為閑置土地的;③拖欠土地出讓價款的;④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條款構成違約的;⑤有其他不良記錄或不誠信行為的。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 (略) 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掛系統”) (http://**)封閉運行受理競買申請、組織競買并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競買保證金為434萬元。掛牌活動結束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部分自動轉為定金(定金的具體數額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土地總價的20%以內約定);其他競買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五、本次掛牌出讓未設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具體確定辦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編制的掛牌出讓文件及《 (略) 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則》(郴政辦發【2020】22號)。 六、申請人可到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指定地點購買數字證書,自2023年3月5日起自行從網掛系統下載掛牌出讓文件。 七、競買申請人應認真踏勘本次出讓地塊現場,并詳盡了解掛牌出讓文件所列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通過網掛系統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狀無異議并全面接受掛牌出讓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競買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于 2023年3月21日至 2023年3月29日17時按照網掛系統提示提交申請及交納競買保證金,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九、競買申請人參與報價及競價應遵循《 (略) 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則》(郴政辦發【2020】22號)和掛牌出讓文件中《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相關要求。 十、本次掛牌的時間為 2023年3月21日至 2023年3月31日10時00分。 十一、網上掛牌結束后,網掛系統確定的最高報價者應當從網掛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競買申請書(網掛)》樣本,在五個工作日內,按《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要求向掛牌人(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核,符合競買資格的最高報價者與掛牌人簽訂紙質《成交確認書》,辦理有關手續;不符合資格的最高報價者,將按前述規則和須知的有關規定處理,取消競買資格,并宣布網上掛牌競得結果無效。 十二、競得人必須按《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三、網掛系統確定的最高報價者拒絕與掛牌人簽訂紙質《成交確認書》,或者競得人不按《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將視為違約,按相關法律法規和《 (略) 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則》(郴政辦發〔2020〕22號)進行處罰和處理,并保留追償其他損失的權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未盡事宜詳見《競買須知》和相關資料;公告內容如有變更,請 (略) 場網(http://**)、 (略) 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掛系統”)(http://**)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 http://**.cn/)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場所查詢,咨詢電話:0735-* (略) 自然資源 廳舉報電話:0731-* (二)保證金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及銀行賬號詳見網上交易系統。 (三)非凈地出讓舉報監督電話:0731-* (四)宜章縣自然資源局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宜章縣玉溪鎮文明南路38號 聯 系 人:鄧鑫 吳敏 吳福群 聯系電話:0735-* 宜章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3 月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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