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 (略) 中心城區2023年擬供重點建設用地地塊YBXG-2209(13130.00m2)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略) 中心城區2023年擬供重點建設用地地塊YBXG-220 (略) 鹽湖區條山街(規劃)南側、樊邑路西側、塔北街北側,占地面積13130.00m2(合19.695畝),原地類為農用地,2006年12月轉征為國有建設用地,2022年9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將該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
初步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污染識別表明本項目地塊潛在污染物有:重金屬、石油烴、氟化物、氨氮、苯系物、六六六、滴滴涕。潛在污染介質為:①表層土壤;②下層土壤;③地下水。
(2)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了9個土壤采樣點位,在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位,共采集送檢33組土壤樣品(包括4組現場平行樣),檢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基本項目45項和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石油烴、氨氮、有機農藥類。檢測結果表明:pH、砷、汞、鉛、鎘、銅、鎳、氟化物、氨氮和石油烴共10項有檢出,其余污染物均未檢出;檢測項目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類用地篩選值,氟化物和氨氮檢測值未超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 5216-2022)中******類用地篩選值。
(3)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了2個地下水采樣點位,在地塊外布設1個地下水對照點位,初步采樣檢測指標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規定的除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外的35項常規指標+表2中(鎳、二氯*烷、1,2-二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1,2-二氯*烷、氯*烯、1,1-二氯*烯、1,2-二氯*烯、三氯*烯、四氯*烯、氯苯、鄰二氯苯、對二氯苯、*苯、二*苯、苯*烯、萘、苯并(b)熒蒽、苯并(a)芘、六六六(總量)、γ-六六六(林丹)、滴滴涕(總量)、石油烴共計59項。檢測結果表明: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氟化物、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耗氧量、鈉、砷、汞、硒、鐵、錳、鉛、銅、鋅、鎳和鋁共21項有檢出,其余污染物均未檢出;檢測項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
(4)風險篩選結果表明,地塊檢出的土壤污染物檢出值均低于相應篩選值和標準限值,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忽略。因此,判斷該調查地塊為無污染地塊,符合未來規劃為******類用地(GB36600-2018)中規定的土壤環境質量條件和要求,故不需要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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