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略) 《礦業權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略) 元 (略) 有限公司受和靜 (略) 委托對下列采礦權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 (略) 如下:
* 、出讓標的項目 * 覽表
序號 | (略) 名稱 | (略) 拐點坐標 | 出讓年限 | (略) 面積(km2) | 礦種 | 起始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標高(米) |
( * 國家大地坐標系) | |||||||||
1 | (略) 火燒橋 1 號建筑用砂礦 | J1 *** . * *** . * J2 *** . * *** . * J3 *** . * *** . * J4 *** . * *** . * | 8年4個月 | 0. * | 建筑用砂 | * . * | * | 5 | * |
2 | (略) 火燒橋 2 號建筑用砂礦 | J1 *** . * *** . * J2 *** . * *** . * J3 *** . * *** . * J4 *** . * *** . * | 8年3個月 | 0. * | 建筑用砂 | * . * | * | 5 | * 至 * |
3 | (略) 火燒橋 3號建筑用砂礦 | J1 *** . * *** . * J2 *** . * *** . * J3 *** . * *** . * J4 *** . * *** . * | 9年 | 0. * | 建筑用砂 | * . * | * | 5 | * |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以與 (略) (略) 簽訂出讓合同中確定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為準。
* 、競買人資格及有關要求
( * )上述項目競買申請人應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 (略) (略) 門注冊登記的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 * 萬元,銀行出具不低于競買保證金額度的資金證明。
( * ) * 年內沒有 (略) 為。
( * )競買申請人在報名申請期限內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以上證件須提供原件,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 * 式 * 份);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原件; (略) 為記錄等材料辦理競買申請手續并獲取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
* 、報名、掛牌報價時間及地點
( * )報名時間: * 日 * : * 至4月 * 日 * : * 止。
( * )掛牌競價時間: * 日 * : * 至 * 日 * : * 止
( * )特 (略) 上報名。( (略) 聯系電話)
( * )報名及報價地點: (略) 元 (略) 有限公司(庫 (略) 8樓)
( * )掛牌會地點: (略) 公 (略) ( (略) 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廈 (略) 公 (略) 5樓)。
* 、競買保證 (略) 置
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競買申請書,資格審查合格后于 * 日 * : * 前交納競買保證金( (略) 出具的憑證為準,金額詳見出讓標的項目概況),保證金到賬后取得競買資格。
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競買保證金即刻轉為傭金或礦業權出讓收益, (略) 分保證金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得人。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 、風險提示
( *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規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
( * )本次出讓采礦權的資源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情況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 * 旦競得,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 (略) 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 * )礦產資源建設、開發開采過程中存在不可預見風險,如果因法律、法規和國家、自治區、地州(市)、縣自然資源、發改、工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鄉、鎮、場、村隊等產業政策的調整不能辦理采礦證的,競得人自擔風險
( * )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依法從事采礦活動,做好安全生產、綠色礦山建設、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合理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 * )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掛牌文件中確定的礦種為準,競買人自擔風險。
( * )競買人 * 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 (略) 承擔。
* 、其他事項
( * )本次采礦權以掛牌方式公開競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 * )掛牌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應承擔該礦權的①普查報告;②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③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④礦產資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及土地復墾方案的費用。
( * )掛牌出讓成交后, (略) 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之后 * (略) 礦業權出讓收益及傭金;公示期滿( * 個工作日)后持《掛牌成交確認書》按要求與 (略) 和靜 (略) 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采礦權出讓合同》,視為自動放棄,所簽訂的《掛牌成交確認書》自行廢止,對不 (略) 傭金或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競得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轉為違約金,用以彌補掛牌代理機構的損失。
( * )本次出讓采礦權競買 (略) 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件、口頭等報價方式,競買申請人應全面仔細閱讀《掛牌出讓競買須知》了解礦業權詳細情況和要求,本 (略) 踏勘,競買人如 (略) 踏勘,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 * )其他未盡事宜及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資料。
( * )本次采礦權出讓事項如有變更, (略) 。
( *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 (略) 網:http:/ *** (略) 公 (略) http:/ *** ;
3.《巴音郭楞日報》。
出讓人:和靜 (略)
掛牌代理機構: (略) 元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交通 (略) 8樓
聯系電話: *** 李先生 *** 柯女士 ***
保證金及價款收款單位: (略) 政務服務和公 (略)
收款賬戶名稱: (略) 政務服務和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銀行賬號: ***
(略) 號: ***
(略) 元 (略) 有限公司
* 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