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經營權招租公告 | |
項目編號 | |
項目名稱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東側天橋廣告位 |
委托方 | (略) 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招租標的狀況 | 中央大街解放路交叉口東側天橋廣告位,底價14.4萬元/年,保證金2.5萬元,租期1年。 |
轉讓底價(萬元) | 招租按順序號選擇,一位一價,保證金等詳見招租標的狀況欄 |
公告期起止 |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 |
標的展示 時間、地點 | 時間: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 地點: 招租標的狀況欄里每個標的具體位置,自行實地踏勘。現狀為準。 |
轉讓方式 | 網絡掛牌 |
掛牌起始時間 | 自由報價期為2023年2月2日9時至2023年2月15日15時止,限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2023年2月15日15時起 |
保證金金額 | 每個標的金額不同,詳見招租標的狀況欄 |
交納形式 | 按賬號自行支付交納 |
保證金賬戶 | 名稱: (略) 公共事業和法律服務中心 賬號:* 開戶銀行: (略) 金凌支行 |
保證金繳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2023年2月15日15時之前交納 |
保證金處置 | 1、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招租雙方簽訂招租合同,待承租方支付剩余價款后,該保證金轉為部分承租價款。中心將承租價款轉入到招租方指定帳戶。2、如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其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1)意向承租方被確定成為最終承租方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招租方簽署招租合同的;(2)意向承租方被確定成為最終承租方后未在約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交易款余額的。 3、未成為最終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結果公示發出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
承租方須知 | 1、意向承租方條件: (1)此次承租面向 (略) ,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2)廣告經營機構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包含廣告經營、廣告發布等內容; 2、意向承租南山隧道廣告位的,須承諾以三面翻方式表現廣告內容。承租前,要將以三面翻方式表現廣告內容(兩面用做商業廣告,一面留做公益廣告)的工程施工方案報經出租方批準,并承諾在承租期滿后,無償把相關設施交付給出租方。 3、租賃期內,若政府出臺廣告管理辦法,其中涉及公益宣傳等臨時征用、占用期限的,按管理辦法執行,由承租方無條件配合承擔,租期、租金按原租賃合同執行。 4、承租人需在成交后3日內交齊全部成交價款,交款后保證金即轉為過戶保證金。 5、意向承租人請于2023年2月15日15時前憑保證金銀行交款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服務部開具保證金憑條后,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手續到806室辦理交易登記手續。6、其他未盡事宜, (略) 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詳細咨詢,協商解決。委托方聯系人:張薇*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聯系人 | 萬先生 |
聯系電話 | 0416-* * |
聯系地址 | (略) 凌河區勝河里150號806室 |
備注:此掛牌已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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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