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
你單位提交的《潞安化工集團陽泉五礦關于辦理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t/a礦井項目取水許可的申請》(潞化陽泉五字〔2024〕1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
我廳組織對該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審查修改意見。建設單位組織對相關材料進行了補充、修改、完善。經對修改完善后的材料進行復核,我廳形成技術審查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t/a礦井項 (略) 平定縣貴石溝西南,根據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礦區面積60.3423km2,批采標高由800m到230m,開采15號煤層。山西省能源局以晉能源煤技發〔2020〕399號文核定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生產能力為*t/a。
2018年12月17日,山西省水利廳為原陽泉煤業(集團) (略) (即華陽新 (略) )延續取水許可證(編號B*G2021-0281),許可取水量744.*m3/a,水源類型為地下水,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17日。該許可取水量包括五礦在內的10家企業取水量(不含自來水取水量),其中五礦*噸/年礦井及選煤廠項目取水量195.*m3/a(含生產取水量146.*m3/a、生活取水量48.*m3/a)。現因項目規模、取水量等發生變化,為加強取用水管理,建設單位重新申請辦理取水許可手續。
二、同意該項目生產取水水源為該礦處理后的礦坑涌水,職工生活取水水源為 (略) 平定娘子關提水工程自來水;批復項目總取水量93.*m3/a,其中:生產取水量64.*m3/a,職工生活取水量29.*m3/a。職工生活取水量29.*m3/a為城 (略) 供水,不計入取水許可證水量。
以上批復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況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時,計劃用水管理單位可以緊急限制該項目取水。
三、同意該項目生產用水取水口設在主井工業場地礦井水處理站出水口(坐標:東經113°33′59.95″、北緯37°45′39.62″)。生活用水取水口設在主井工業場地棗樹坡高位水池(坐標:東經113°34′41.27″、北緯37°45′37.81″)。
四、建設單位 (略)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略) 令第460號)、水利部《關于強化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的意見》(水資管〔2021〕18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晉政發〔2017〕60號)的有關規定,安裝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在線取水計量設施,確保運行正常;嚴格執行計量取水、計劃用水、有償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臺賬,按時足額繳納水資源稅。
五、建設單位應加強各項節水和水資源保護措施,積極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加強節約用水和用水計量管理,嚴格落實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按時申報用水計劃和報送實際用水量。
六、鑒于該項目取水工程及設施已建成,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申驗資料,申請核發取水許可證。
若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取水地點、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發生重大變化,建設單位應重新申請取水許可。
七、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審查意見的有關要求,并在收到本決定書后,及時將該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 (略)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略)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屬地管理和計劃用水管理,平定縣水利局負責該項目取水許可的日常監督管理。
聯系人:陳喆(0351-*)
附件: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t/a礦井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意見
山西省水利廳
2024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t/a礦井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技術審查意見
(略) 令《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的規定,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委托山西綠水 (略) 編制完成了《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t/a礦井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山西省水利廳于2024年2月27日在太原主持召開了《報告書》技術審查會,會議成立了專家審查組,參加會議的 (略) 水利局、平定縣水利局。會議聽取了《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匯報,經認真審查討論,形成如下技術審查意見:
一、陽泉煤業(集團) (略) 五礦貴石溝井*t/a礦井項 (略) 平定縣貴石溝西南,根據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礦區面積60.3423km2,批采標高由800m到230m,開采15號煤層。礦井于1984年投產運行。2020年8月山西省能源局以晉能源煤技發〔2020〕399號文“關于陽泉煤業集團 (略) 等39座煤礦重新核定生產能力的批復”,核定該項目生產能力為*t/a。
二、《報告書》分析論證,核定該項目總取水量93.*m3/a。其中:生產取水量64.*m3/a,生活取水量29.*m3/a。采煤綜合取水指標0.21m3/t,職工生活用水指標140.3L/(p·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額》中原煤井工礦開采(不包括井下黃泥灌漿)通用值0.23m3/t和礦山及高溫、粉塵企業廠區職工生活用水定額270L/(p·d)的要求。
三、《報告書》在分析區域水資源狀況及開發利用現狀等的基礎上,確定該項目生產取水水源為該礦處理后的礦坑涌水;職工生活取水水源為 (略) 平定娘子關提水工程自來水。該取水方案符合當地水資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報告書》節水評價基本符合《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技術要求》,節水評價通過審查。
五、《報告書》在分析該礦井田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礦井充水因素等的基礎上,根據該礦現狀涌水量資料,采用富水系數法預測該礦達產后礦坑涌水量為*m3/a,處理損失按10%計,可利用量為64.*m3/a,可滿足該項目生產取水量64.*m3/a的需求。考慮到礦坑涌水的不穩定性,業主應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調蓄池。
礦坑水取水口位于主井工業場地礦井水處理站出水口,坐標:東經113°33′59.95″、北緯37°45′39.62″。
六、根據山西省水利廳為 (略) 核發的《取水許可證》(編號B*G2021-0341),證載許可取水量*m3/a,其中工業供水量3535.*m3/a,取水水源為娘子關泉水,近幾年實際最大供水量1477.*m3/a(含該項目生活用水量),可以滿足該項目職工生活取水29.*m3/a的需求。
自來水取水口位于主井工業場地棗樹坡高位水池,坐標:東經113°34′41.27″、北緯37°45′37.81″。
七、 (略) 平定娘子關提水工程自來水各檢測項指標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可作為該項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該項目礦坑涌水經收集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業場地生產廢水經收集處理后應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職工生活污水排入華陽股份煤炭生產服務中心第五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原五礦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由原五礦選煤廠回用。業主應修建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廢污水不外排。
九、該項目煤矸石應綜合利用,多余矸石送至矸石場處置。矸石場應采取嚴格的防滲、防洪和防護措施,底部和邊坡防滲層滲透系數應不大于1.0×10-7cm/s。危廢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十、該項目井田及影響范圍內共有14個村莊,若采煤生產對居民用水造成影響,業主單位應負責解決,確保當地居民用水安全。
十一、業主單位應嚴格遵守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等方面的法律
法規,嚴格落實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強化節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計量設施和取水口在線監測設備,按時申報用水計劃和報送實際用水量,并接受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綜上所述,《報告書》資料豐富,內容全面,論證方法正確,結論客觀實際,基本符合《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和《采礦業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的要求,節水評價通過審查。該項目生產取水水源為該礦處理后的礦坑涌水;職工生活取水水源為 (略) 平定娘子關提水工程自來水,可以滿足該項目取水量93.*m3/a(礦坑水64.*m3/a、自來水29.*m3/a)的需求。
《報告書》通過審查,可作為業主單位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技術依據。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平定縣水利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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