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阿克蘇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阿市教科字〔2024〕7號 |
各片區、鄉(鎮)、街道,市直各相關單位,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要求,持續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改革,堅持依法依規、分級負責和公正公開原則,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促進教育公平, (略) 實際,制訂《 (略) 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經研究通過,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對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略) 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24年6月7日 (略) 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4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行為,促進入學公平,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阿地教辦發〔2024〕4號)精神,現就切實 (略) 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地區教育局的相關政策為依據,嚴格規范招生行為,依法 (略) 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為實行陽光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就近入學、免試就讀”的原則 免試入學是國家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根據戶籍和實際居住地址按劃定的片區學校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二)堅持相對穩定、劃片招生的原則 (略) 當前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區等劃定適當的區域,確保轄區內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享有相應的學位。 (三)規范招生程序,實行陽光分班的原則 各學校將招生政策、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時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告知,通過多種途徑為家長、學生、社會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學校在招生后確保陽光分班,不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三、關于優撫政策的相關規定 (一)優待對象( (略) 長期居住或 (略) 戶籍的下列人員的直系子女入學享受優撫政策) 1.烈士、因公犧牲人員子女; 2.公安系統及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一級、二級英雄模范(以下簡稱公安英模)人員子女; 3.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4.平時榮立二等功或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含轉制前獲得的相應獎勵,以下簡稱英雄模范)人員子女; 5.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6.病故軍人、退役軍人、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部隊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消防人員子女。 (二)上交材料 1.優待對象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2.優待對象的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消防救援人員工作證; 3.如為其他法定監護人的需提供監護人證明及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4.烈士、因公犧牲人員、傷殘人員、立功獎勵人員、公安英模人員、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的軍人、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現役軍人須提供地區級(部隊需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5.優待對象符合政策要求的相關證書; 凡符合優撫政策人員子女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按照就近原則(住址就近或工作單位就近) (略) 上申請報名,由市教科局或學校根據學位空余情況,優先安排入學就讀。 四、招生方案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 (1) (略) 轄區內適齡兒童 小學法定入學年齡為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各學校不得招收未滿六周歲兒童提前上學(不允許跟班就讀),依法保障學區內適齡兒童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確保應入盡入。各片區、鄉(鎮)、街道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轄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因特殊原因無法入學的,家長向所在片區、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經片區、鄉(鎮)、街道審 (略) 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延緩一年入學。 (2) (略) 轄區內殘疾兒童 各片區、鄉(鎮)、街道、市殘聯做好適齡殘疾兒童的摸底排查及辦證工作,協助盲童、聾啞及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兒童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各學校按照學區范圍接收義務教育階段能夠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對不能到學校但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按照“一生一案”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對失能兒童開展關心關愛工作,保障轄區內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初中一年級 初中學校采取對口升學方式,對口直升學校名單詳見附件2-1,各初中學校不得接收非對口小學畢業生報名,各小學統一組織與對口中學對接。 (二)學區劃分 健全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學區劃分根據區域內學校分布、學校規模、適齡學生人數,街道、路段、小區等綜合因素合理劃定,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多校劃片相結合并保持相對穩定,本年度不做調整,具體詳見義務教育 (略) (略) 。 (三)報名時間 農村小學一年級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6日10點至2024年8月18日20點;城區小學一年級、轉學 (略) 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5日10點至2024年8月12日20點;小升初招錄時間為2024年7月6日10點至2024年7月7日20點。 (四)網報流程 1. (略) 址 報名前另行通知 2.登記、審核時間 2024年8月5日10點至2024年8月12日20點 3.派位、錄取時間 2024年8月13日10點至2024年8月16日20點 4.報名方式 (1)本市房戶一致子女 (略) 學區內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完成房產交付,且與戶籍地址信息一致的人員子女; ②持拆遷安置協議的,安置人必須為法定監護人的人員子女(以安置地址為入學依據)。 以上監 (略) 房戶一致子女報名。其中,戶籍遷入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前。產權房要求:(1)《房產證》辦理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前;(2)房產規劃用途為住宅。(以下同) 上傳材料: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 (略) 學區內居民戶口本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供學區內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 (2)本市戶籍房戶不一致子女/本市戶籍無房子女 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 (略) ,法定監護人或報 (略) 擁有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且完成房產交付,房戶地址信息不一致時,以房屋產權地址為學區入學依據,監 (略) 戶籍房戶不一致子女報名。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 (略) 但學區內無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等),以戶籍所在地為學區入學依據,監 (略) 戶籍無房子女報名。 上傳材料: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 (略) 學區內居民戶口本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學區內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 (3) (略) 戶籍購房子女 (略) 戶籍在學區內購房并有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等)且完成房產交付的人員子女。 以房屋產權地址為學區入學依據,監護 (略) 戶籍購房子女報名。 上傳材料: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本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和學區內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等)。 (4)隨遷人員子女及其他 ①適齡兒童及法定 (略) (略) 轄區內租房居住有居住證或電子居住證紙質版,切實保障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連續就讀條件等規定要求的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居住證2024年7月31日仍在有效期內); (略) 其他區域來阿務工人員子女; (略) 戶籍在其他學區內租房人員子女; ④戶籍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親屬的適齡兒童。 以上以實際居住地為學區入學依據,監護人選擇隨遷人員子女及其他報名。 上傳材料: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本首頁、監護人頁、學生頁、學區內居住證或電子居住證紙質版、學區內居住證明(本市戶籍人員提供);被掛靠人學區內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等)或被掛靠人學區內居民戶口本首頁、被掛靠人頁、學生頁等。 5.錄取順序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報名方式依次招錄,本學區內學校派滿無空余學位時,由系統就近搖號派位至就近大學區其他有空余學位學校,直至學位招滿,與登記先后順序無關。錄取順序依次為: (1)本市房戶一致子女 (2)本市戶籍房戶不一致子女/本市戶籍無房子女 (3) (略) 戶籍購房子女 (4)隨遷人員子女及其他 五、義務教育階段轉學插班學生入學辦法 學生需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有19位全國學籍號的學籍信息卡、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簿、本市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本市流動人口持居住證或電子居住證紙質版等材料, (略) 上轉學插班報名,派位方式與一年級招生入學一致,如學區內學校學位已滿,由系統就近派位至其他學校。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得相互轉學,確有困 (略) 上轉學插班工作結束后,在正式開課前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在轉入學校學位允許的條件下方可實施。畢業年級學生、休學期間學生一般不允許轉學,堅決杜絕因中考競爭違規辦理學籍轉接現象,涉及兵地學籍轉接的,按照自治區規定辦理。 六、注意事項 1.在規定 (略) 教 (略) (略) 址,在網上注冊,每名適齡兒童只能注冊一個賬戶,注冊完 (略) 上報名。市教科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家 (略) 站下載打印報名 (略) 上報名上傳的佐證材料原件到學校分批次現場審核報名。如有報名材料弄虛作假,造成現場審核不過,將取消報名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家長承擔。 2.家長需按照規定 (略) 上報名,因家長個人原因錯過時間,將在招生工作全部結束后,根據學位情況,就近安排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3.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長期居住地就讀,不得異地就讀。適齡兒童與父母戶籍信息不一致時,需提供出生證明等佐證材料,父母等第一法定監護人死亡或其他特殊原因更改第一監護人的需提供公安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4.如受其他因素影響導致招生時間變動,將向社會及時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力度,全方位保障招生工作 (略) 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略) 教科局統一發布,各片區、鄉(鎮)、街道配合學校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招生入學政策和促進教育公平具體舉措宣傳,避免 (略) 上報名和現場報名時間。要及時回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答疑解惑,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學生成長觀,形成合理就學預期。要注重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宣傳,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避免盲目跟風擇校,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報名階段, (略) 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存在困難的群眾,在學校及所屬社區設置便民服務點給予幫助和指導。 (二)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居住地所在片區學校申請就讀時,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由市教 (略) 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兜底入學。各學校不能私自降低班額配置,在保障教育均衡的前提下,確保本校校舍資源充分利用,不得將教室閑置,確保學區內學生應入盡入。 (三)抓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部門要根據八部門聯合制發《關于印發< (略) 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阿市教科字〔2022〕8號),切實落實好“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對區域內適齡兒童行政督促入學制度,對于適齡兒童、少年未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各片區、鄉(鎮)、街道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工作,與教育部門積極對接,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四)保障特殊群體的受教育權益 不斷提升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利用率,推動特殊教育擴容提質。各部門根據《關于印發< (略) 農村留守兒童“合理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阿市政辦〔2017〕2號)要求,認真組織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開展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安置評估,科學合理出具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清理精簡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時限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認真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戶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考試招生報名服務工作,保障其能在戶籍地順利參加中考。 (五)加強學生分班管理 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格按照標準班額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原則編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均衡配置各班師資力量。 (六)加強學籍管理 充分發揮“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及時掌握招生及學生流動、輟學情況。要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規定,學校應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生轉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及時為學生注冊學籍,不得為違規轉學學生注冊學籍或辦理學籍轉接。 (七)規范學校招生行為 各學校不能在招生過程中對學區內學生進行入學考試或變相入學考試;學校不能以入學為前提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入學贊助,不得人為增加報名證明材料為難學生家長; 不得自行設立、 (略) 教科局規定之外的任何招生條件、任何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違規宣傳升學率和學校排名、考試成績等;校級領導和教職工要嚴以律己,不得參與違規宣傳及招生等活動。要規范信息采集,按照非必要不提供、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對確需提供的材料提前明確,一次性采集,加強學生信息保護,不得隨意反復采集相關信息。學校在已接收學生就讀后,不能以任何借口讓學生中途離校或勸其轉出,不能以學生成績差為借口讓學生留級或降級。未盡事 (略) 教科局負責解釋。 附件:1. (略) 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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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