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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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徒環審〔2025〕10號
關于對鎮江 (略) 兒童座椅、推車等兒童用品的研發、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鎮江 (略) :
你單位報送的《兒童座椅、推車等兒童用品的研發、生產、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 (略) (略) (略) (略) 以東、 (略) 以南地塊,合計面積約30畝,建設5棟廠房,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座椅、推車本體#臺產能。
項目已取得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鎮徒行審備〔2024〕144號)。根據《報告表》評價 (略) 環境保護服務中心評估意見(鎮環服咨〔2025〕2號),我局同意《報告表》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在工程設計、建設和環境管理中,須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并在工程建設及運營中重點落實以下要求:
(一)按照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加強生產管理和環保管理,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廢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則 (略) 給排水系統。本項目運營期廢水排放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化 (略) 理后接管至丹 (略) 理廠,生活污水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表1,B級標準。
(三)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 (略) 理措施,確保各類工藝 (略) 理效率達到《報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本項目吹塑廢氣經二級活性 (略) 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破碎粉塵經布袋 (略) 理后無組織排放。有組織排放中吹塑產生VOCs(以NMHC計)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表5中排放限值,無組織廠界(單位邊界)排放中VOCs(以NMHC計)廢氣及粉碎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表9中監控濃度限值,廠內VOCs(以NMHC計)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中監控點限值要求。
(四)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隔聲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五)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廢布料/海綿、機頭料機尾料、廢布袋等固體廢物應依法依規進行綜合 (略) 置,貯存、轉移、處置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和相關管理要求。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機油桶危險廢物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和相關管理要求,應委托有資質的單 (略) 理處置,并辦理相關手續。
(六)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依法依規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按照相關要求 (略) 理等環境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責任制度,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七)按照《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
三、本項目實施后,全廠年排放總量初步核定如下: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環境量):廢水量≤720/720噸/年、化學需氧量≤0.216/0.036噸/年、懸浮物≤0.108/0.007噸/年、氨氮≤0.018/0.004噸/年、總氮≤0.0252/0.0108噸/年、總磷≤0.#/0.#噸/年、動植物油≤0.0058/0.#噸/年。
(二)大氣污染物(有組織):非#烷總烴≤0.219噸/年。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非#烷總烴≤0.243噸/年、顆粒物≤0.0028噸/年。
(三)固體廢物:全部綜合利用 (略) 置。
四、按法律法規規定,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五、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你公司應當對《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
六、本項目應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手續;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放污染物之前辦理。項目建設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將自主驗收情況在全國建設項目竣工 (略) 中填報公示。
七、 (略) 丹徒 (略) 負責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相關管理工作, (略) 丹徒生態環境綜合 (略) 不定期抽查。你公司應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八、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本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滿5年,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報告 (略) 重新審核。
(略) 丹徒 (略) ???
2025年3月17日???
抄送: (略) 丹徒生態環境綜合 (略) 、江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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