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要求: 1、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須在本公告期間內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將標的資產對應的交易保證金匯入湖南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按系統提示繳納,若向錯誤賬號繳款將導致報名失敗。交易保證金應于掛牌期滿日下午17時前到賬,該時間也是競買報名的截止時間)。繳納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與意向承租方名稱必須一致。 2、報名項目提交審核在該項目公告期內完成,超過規定時間報名審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競租人)在競租標的資產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資產承租底價報價(其他競租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租人報名交納的標的資產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 4、本次出租標的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5、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聯交所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于《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前述文件,自競價結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次交易,重新掛牌,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筆季度租金一次性匯入湖南聯交所指定賬戶,之后的按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承租方須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結清房租等費用,并與出租方辦理移交手續且無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項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無息退還。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聯交所支付交易服務費(以首年成交租金為基數,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標的資產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筆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個工作日內與承租方辦理資產交付手續。 2、費用的負擔:出租標的交付前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 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交付后的各種費用(包括水電費、氣、電信、物業管理費、治安衛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未及時繳納造成出租方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出租方提供正常的水、電等設施,并 (略) 域和公共設施進行基本保潔及維護。 4、承租方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消防改造后,出租方積極配合承租方辦理相應的消防報建、驗收手續,所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出租方為承租方單獨安裝水、電、氣表,并滿足承租方正常水壓、用電負荷、氣壓的需要,超出酒店現行用電負荷部分,承租方應自行負責向有關部門、企業申報增(擴)容、安裝及費用。 6、承租方應善意使用該租賃房屋,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 7、承租方必須保證其經營活動合法,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承擔售后服務。因承租方經營活動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火災、人身及財產侵權糾紛等),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8、承租方應維護公共設備、設施及營業場所正常有序的經營秩序,維護酒店整體形象。 9、承租方租賃經營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對外宣傳含有“華天”字樣,對外出具的收據、發票均不得出現“華天”字樣,如經發現,承租方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10、承租方可根據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但嚴禁擅自改動房屋結構;租約期滿或者提前解約后,按來裝去丟的原則無償移交出租方。 11、轉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整體或部分以任何方式進行轉租、轉包、轉借或用作禁止經營的其他用途,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并無條件收回房屋。 12、承租相關其它條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租賃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