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柳川鎮鎮江村村級基礎設施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項目地址: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柳川鎮鎮江村
調查單位:貴州近距 (略)
用地概況:柳川鎮鎮江村村級基礎設施用地(以下簡稱“該地塊”)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柳川鎮鎮江村。地塊1東至鎮江 (略) ,南至鎮江村居民,西至鎮江村陡寨,北至清水江,占地面積*m2,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E:108.*°,N:26.*°;地塊2東至清水江,南至鎮江 (略) ,西至鎮江 (略) ,北至清水江,占地面積676m2,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E:108.*°,N:26.*°;地塊3東至鎮江 (略) ,南至鎮江 (略) ,西至鎮江村陡 (略) ,北至清水江,占地面積1647m2,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E:108.*°,N:26.*°;地塊4東至鎮江 (略) ,南至巫會溪,西至鎮江村陡 (略) ,北至清水江,占地面積971m2,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E:108.*°,N:26.*°。
根據現場踏勘,地塊1原為農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塊征收后于2023年開工建設,現已基本建設完成,主要建設中共劍河縣委黨校 (略) 一座;地塊2原為農用地,于2014年開挖平整后硬化,地塊已于2023年開工建設完成,建設毛主席送毛衣刻碑廣場;地塊3原為農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塊征收后于2023年開工建設完成,建設毛主席送毛衣展館一座;地塊4原為農用地,于2017年建設紅軍亭,2023年進行擴建整改,現已建設完成。因此地塊土地現狀利用類型已發生變化,其中地塊1已從農用地、居住用 (略) 校用地,地塊2、地塊3及地塊4已從農用地變為圖書展覽設施用地。現狀用途屬于《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017)中 0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其中地塊1屬于0803教育用地,地塊2、地塊3及地塊4屬于0807文化設施用地。
地塊1地塊規劃用地 (略) 校用地,地塊2、地塊3及地塊4規劃用地類型為圖書展覽設施用地。對照《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辦發〔2023〕234 號),地塊1規劃用地類型屬于指南中0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804教育用地,地塊2、地塊3及地塊4規劃用地類型屬于0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803文化用地,屬于《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中A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其中地塊 (略) 校用地A31,地塊2、地塊3及地塊4屬于圖書展覽設施用地A21),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的第二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此,須對變更用地性質的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本次調查組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衛星影像圖得出結論:調查地塊截止至2023年之前歷史上一直為農用地及少量住宅,2023年4個地塊開工建設,地塊1 (略) 校用地,地塊2、地塊3及地塊4變更為圖書展覽設施用地,調查地塊lkm范圍內土地主要用于居住用地、學校、衛生室、農用地及河流水面。調查地塊相鄰地塊環境狀況良好,均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件,環境風險可接受,地塊可按《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中的二類用地進行開發利用。完成第一階段調查工作,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次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公示內容:土壤調查報告
公示時間:即日起至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 系 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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