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山西龍 (略) 水泥制品制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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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襄垣縣迎賓東街66號行政政務中心(*)
序 號 | 項 目 名 稱 | 建 設 地 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建設項目 概 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1 | 山西龍 (略) 水泥制品制造項目 | (略) 襄垣縣侯堡鎮戴家莊村西側280米 | 山西龍 (略) | 山西清朗 (略) | 本項目租賃侯堡鎮戴家莊西側一處的煤礦場地,利用原有廠房、辦公樓,新建一座廠房、成品儲存區、危廢間等建筑物,主要產品為水泥磚50萬m2,水泥涵管5萬m。總投資500萬元,環保投資70萬元。 |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磚生產車間物料受料、配料和攪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設置收集后經1臺布袋除塵器處理排氣筒(DA001)排放;水泥涵管生產車間物料受料、配料、攪拌和鋼筋調直、切斷、焊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設置1個集氣罩收集后經1臺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排氣筒(DA002)排放;水泥磚生產車間配備1個水泥筒倉,粉塵經1臺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排氣筒(DA003)排放;水泥磚涵管生產車間配備1個水泥筒倉,產生的粉塵經1臺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排氣筒(DA004)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運輸車輛沖洗廢水和設備清洗水收集后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運輸車輛沖洗用水和道路澆灑用水,生活污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原料庫灑水和水泥磚攪拌機用水,無廢水外排。 固廢污染防治措施:除塵灰作為原材料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當地環衛部門進行處置,不合格產品外售給建筑要求較低的工廠進行綜合利用,邊角料經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水泥涵管生產線,廢養護膜定期由廠家回收;洗車平臺底泥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水泥磚生產線;廢機油,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處置。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基礎減振、定期維護保養、廠房隔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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