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略) 一批房產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ZZCQ*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 概況 | 標的信息及委托掛牌價 | |||||||||||||
標的 序號 | 標的坐落 | 結構 | 建筑面積約(㎡) | 掛牌價 (萬元) | 交易保證金 (萬元) | |||||||||
1 | (略) (略) (略) 街道顏家溝35號第1層002室 | 鋼混 | 25.69 | 33.4851 | 10 | |||||||||
2 | (略) (略) 團結新村街 (略) 842號第6單元01層102室 | 鋼混 | 90.88 | 66.0709 | 20 | |||||||||
3 | (略) (略) 團結新村街道團結新村1號第1單元01層102室 | 鋼混 | 48.47 | 44.3161 | 13 | |||||||||
4 | (略) (略) 團結新村街道團結新村1號第1單元01層101室 | 鋼混 | 43.84 | 39.2982 | 10 | |||||||||
5 | (略) (略) 拱星墩街道拱星墩后街30號第7幢第1層 | 鋼混 | 136.51 | 259.369 | 75 | |||||||||
6 | (略) (略) 拱星墩街道拱星墩后街36號第7幢第1層 | 鋼混 | 178.11 | 302.787 | 90 | |||||||||
7 | (略) (略) 五泉街道 (略) 569號(雅青花園)第22幢第3層第532室 | 鋼混 | 137.23 | 138.* | 40 | |||||||||
8 | (略) (略) 鼓樓巷街道小溝頭31-2號 | 鋼混 | 48.30 | 136.69 | 40 | |||||||||
9 | (略) (略) 西村 (略) 22-28號第1層 | 鋼混 | 403.54 | 807.60 | 240 | |||||||||
10 | (略) (略) 雁灘鄉小雁灘520-521號(2單元201室) | 鋼混 | 75.49 | 186.3061 | 55 | |||||||||
(略) (略) 雁灘鄉小雁灘520-521號(2單元202室) | 鋼混 | 76.97 | ||||||||||||
(略) (略) 雁灘鄉小雁灘520-521號(1單元203室) | 鋼混 | 82.39 | ||||||||||||
(略) (略) 雁灘鄉小雁灘520-521號(1單元204室) | 鋼混 | 57.20 | ||||||||||||
11 | (略) (略) 貢元巷 (略) (現105號、109號) | 混合 | 90.00 | 288.04 | 85 | |||||||||
12 | (略) (略) (略) 街 (略) 無號第85幢第1層 | 鋼混 | 69.96 | 90.9480 | 25 | |||||||||
13 | (略) (略) (略) 679號一樓 | 框架 | 137.28 | 311.63 | 90 | |||||||||
標的1:不動產權證號:甘(2024) (略) 不動產權第*號;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劃撥/其他;用途:城鎮住宅用地、辦公用地/營業;共有宗地面積:4878.70㎡。 標的2:不動產權證號:甘(2025) (略) 不動產權第*號;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其他;用途:城鎮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積:*.00㎡;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2045年10月29日止。 標的3:不動產權證號:蘭房權證( (略) )字第*號;證載用途:住宅;共有情況:單獨所有。 標的4:不動產權證號:蘭房權證( (略) )字第*號;證載用途:住宅;共有情況:單獨所有。 標的5: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6: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7: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住宅;產別:全民。 標的8: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歷城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9: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歷城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10: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住宅;產別:全民。該項標的有4套房屋,未辦理分攤《國有土地使用證》分割手續。 標的11: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12:不動產權證號:房權證蘭房(城公)產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產別:全民。 標的13:不動產權證號:蘭房權證( (略) )字第*號;證載用途:營業;共有情況:單獨所有。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略) (略) 機關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5.項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產權交易合同》不能簽署或轉讓標的不能交付的,我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交易相關方造成的損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略) (略) 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4年 第75次)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 | |||||||||||||
特別 告知 | 1.意向受讓方須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 2.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土地出讓金,成交后在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時涉及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由受讓方承擔。 3.轉讓標的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權屬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交納的相關稅、費。轉讓標的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交納的有關稅、費依據國家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4.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轉讓標的短期內無法進行交付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受讓方不得以此向 (略) 、轉讓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5.成交后 (略) 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 |||||||||||||
交 易 條件 | 資金交納方式 | 線下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至 (略) 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能按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交納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視為違約。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攜帶相關資質手續與轉讓方共同辦理標的交割及不動產權屬登記手續變更等相關事宜。 2.受讓方如不及時辦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國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政策及土地出讓金,并到有關部門咨詢。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轉讓須知、轉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認可標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2.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 (略) 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略) 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本次轉讓公告中部分標的正在出租使用,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轉讓標的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后攜帶《現場踏勘確認書》到 (略) 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取得參與受讓資格。 4.轉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交易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5.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應充分了解標的 (略) 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繳稅等相關政策。成交后,轉讓標的無法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或繳稅數額較高的,均不改變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本公告及《產權交易合同》所載面積與實際測量面積出現差異的,均不改變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7.轉讓標的移交前產生的水、電、暖、氣、物業及其他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在辦理水、電、暖、氣等相關事項的入戶或登記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因政策、規劃變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面積勘測誤差)和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9.其他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產權交易文件。 |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交易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失信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公告截止日期17:00:00,以系統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 (略) 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3.若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受讓方應向 (略) 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或其他違約情況,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受讓方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價格確認單》及《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故意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網絡競價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詳見《受讓須知》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 | |||||||||||
服務費 | 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約定收取 | |||||||||||||
附件下載 | --- |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陳經理:* 楊經理:* | ||||||||||||
踏勘聯系人 | 岳先生:0931-*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技術服務 | 400-828-9082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 |||||||||||||
其他 | 1. (略) 網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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