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項目掛牌價為第一年(12個月)招租底價。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 *** )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的保證金 (略) 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為保護出租方和真實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 交易服務費后,出租方有權扣除剩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租金的;(4)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租賃合同生效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 (略) 交易服務費、首期租金等)后,可憑租賃合同、資金結算憑據等資料 (略) 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 (略) 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 (略) 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瑕疵、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無房地產權證;標的 (略) (略) 地址;此次招租面積為出租方自行測量,實際出租面積以移交為準等)及有關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辦理營業執照等),若決定承租,須在報名時書面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承租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承 (略) 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以其他方式放棄承租行為,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金額為首年一個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七、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略) 發生的一切稅、費(含物業費及空調費、裝修費、水費、電費、氣費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八、房屋改造裝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實施,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對房屋裝修、 (略) 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如不再續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九、承租方經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定及政府規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標的出租期間因經營者自身原因 (略) 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十、承租方不得在 (略) 違章搭建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 十一、標的無房地產權證,承租方在租賃后不得以該事項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二、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 (略) 門要求、政府拆遷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本標的租賃期限3-5年,由承租方自行選擇決定。 (略) 服務費由出租方承擔,按標的租賃年限成交總租金的1%收取。 十四、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 十五、出租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簽訂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之日起10日內移交標的,租期計算以簽訂租賃合同確定的時間為準,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十六、標的第1-3年租金不變,第4-5年租金一次性上浮5%。 十七、標的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