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關于進一步規范審批和管理戶外廣告設置的通知
各戶外廣告設置和招牌設置單位和個人:
為進 (略) 宣傳陣地的管理, (略) 良好形象,保障 (略) 民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 (略) 管理規定,現就宣傳陣地審批及相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批范圍
(一)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墻體廣告、樓頂廣告、高桿立柱式廣告、大型電子顯示屏廣告等。
(二) (略) 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的各類宣傳標語,如橫幅、大型海報、布幔、燈箱廣告等。
(三)臨時性宣傳活動場地的設置,如商業促銷活動、文化演出活動、公益宣傳活動等臨時搭建的展示臺、宣傳棚等。
二、審批部門
(略) (略) (略) (略) 域內宣傳陣地設置的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三、審批依據
(一)《廣西壯 (略)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二)《 (略) 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
(三)《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橫幅懸掛管理的通知》
四、審批條件
(一) (略) (略) 貌要求:宣傳陣地的 (略) 的整體規劃相協調, (略) 景觀、建筑物安全。其形狀、規格、色彩等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融合,保持整潔美觀。
(二)內容合法合規:宣傳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不得含有虛假、違法、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不得欺騙和誤導公眾。
(三)具備安全保障措施:設置的宣傳陣地應具備足夠的安全性,結構穩固,抗風、防雷、抗震、消防、電氣等性能符合相關標準,確保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對行人、車輛及周邊設施造成安全隱患。需提供安全承諾書及相關安全設計方案。
五、申請材料
(一)書面申請:應詳細說明申請單位或個人的基本信息、申請設置宣傳陣地的位置、形式、尺寸、使用期限、宣傳內容等。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場地使用證明:若宣傳陣地設置在自有場地,需提供產權證明;若設置在租賃場地,需提供租賃合同及產權方同意設置的證明。
(四)宣傳陣地設計方案:包括文字內容、效果圖、平面圖、立面圖等,應詳細標注尺寸、材質、結構等信息;設計方 (略) 規劃和安全保障要求,文字、圖片內容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不得含有虛假、違法、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五)安全承諾書:承諾宣傳陣地的設置和使用符合安全標準,如因設置不當引發安全事故,設置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其他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審批部門可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廣告內容的審查文件、臨時性活動的相關批準文件、會議紀要等,申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
六、審批流程
(一)申請: (略) 政 (略) 城市 (略) 窗口提交申請材料,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需宣傳政治性任務的 (略) 城市 (略) 申請。
(二)受理: (略) (略) 收到申請材料后,對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三)審核:受理后, (略) (略) 對申請事項進行實地勘察和審核,主要審查宣傳陣地的設置 (略) 規劃、 (略) 貌和安全要求,宣傳內容是否合法合規等,經審核 (略) 城市 (略) 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核。
(四)審批決定:在規定的審批時限內(一般為5個工作日),根據審核結果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不予批準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七、監督管理
(一)嚴格按照審批內容設置:經批準設置的宣傳陣地,設置者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的位置、形式、尺寸、內容等進行設置,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提前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若未經同意擅自變更內容,監督管理部門有權對其進行拆除。
(二)維護和管理責任:設置者對宣傳陣地負有日常維護和管理責任,應定期檢查,確保設施完好、畫面整潔、安全。如發現設施損壞、內容污損或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修復或整改。宣傳內容應保持清晰、完整,出現褪色、殘缺或過時等情況的應當及時更換。
(三)使用期限及延期:宣傳陣地設置許可證有明確的使用期限,設置者應在期限屆滿前自行拆除。如需繼續使用,應在期滿前10個工作日向審批部門申請延期,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繼續使用。
(四)拆除要求: (略) 建設、規劃調整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審批部門有權要求設置者提前拆除宣傳設施,設置者應積極配合。在宣傳陣地使用期滿或不再使用時,設置者應及時自行拆除,恢復場地原狀。如逾期未拆除,將依法強制拆除,所需經費由設置者承擔,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監督檢查: (略) (略) 應加強對宣傳陣地設置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已批準、備案設置的廣告,存在安全隱患的、畫面已破損及過期的,由設置單位或個人跟蹤、拆除、清理;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違反或超出審批內容設置或存在安全隱患等違法行為,將依法 (略)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法設置宣傳陣地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775-#。
請各相關單位、各廣告經營發布單位及個人嚴格遵守本通知要求,積 (略) 城市 (略) 戶外廣告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略) 的良好形象和公共秩序。
附件: (略) 宣傳陣地報備表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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