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略) 規劃技術服務項目包組(2024年度)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略) 規劃技術服務項目包組(2024年度)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資金來源及金額 |
合計 | 年初計劃 | 上級專項 | 財力追加 | 非稅收入 | 其他資金 |
(略) 規劃技術服務項目包組(2024年度) | 項 | 1 | 420,000 | | | 420,000 | | |
項目名稱 | (略) 規劃技術服務項目包組(2024年度) |
用途說明 | 完 (略) 開發邊界優化調整工作,報部審批;劃 (略) 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單元,上報省廳備案。 |
技術要求及參數(包括附件、零配件及專用工具) | 1. (略) 開發邊界優化調整(2024年度) (1)開發邊界優化調整方案需評估原城鎮開發邊界總體情況,提出城鎮 (略) 部優化原因及必要性,優化原因充分; (2)開發邊界優化調整方案總體框架、 (略) 線設計合理,層次明確; (3)開發邊界優化調 (略) 級、區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充分銜接,符合上位規劃要求。 2. (略) 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單元劃定 (1)明 (略) 詳細規劃 (略) 徑與原則。面向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與需求導向,滿足規劃編制需求,響應規劃管理、實施、維護訴求; (2)堅持問題導向,準確 (略) 優勢特點,找準空間治理問題短板,明確功能完善和空間優化的方向; (3)實施詳細規劃單元全域覆蓋。結合行政界線、 (略) 人口、建設、發展的實際情況,劃定詳細規劃單元界線。 |
技術服務條件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城鄉規劃*級及以上資質。(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
完成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起,六個月內完成 |
地點 | (略) (略) |
特殊要求 | 無 |
驗收標準 | 符合相關規定及需求方使用的要求 |
質量保證 | 完成后,提供1年免費的售后服務 |
其它 | 無 |
采購需求
一、項目概況
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3) 193號)、《遼寧省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要求,推動城鎮開發邊界管理走向規范化,完成2024年 (略) 城鎮開發邊界優化調整工作,并形成完整城鎮開發邊界數據庫和優化調整報告。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遼寧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遼自然資辦發〔2023〕39號)等系列文件要求,實施歷史詳規的綜合評估,劃定全域詳細規劃單元,深化“多規合一”改革, (略) 規劃、建設、治理水平,促進城鄉高質量發展。
二、服務要求
承擔單位須熟悉開發邊界優化調整、詳細規劃編制單元劃定的調研訪談、收集基礎資料、項目編制、專家評審、公眾參與、成果審批等工作流程,通過現場踏勘、收集部門資料、訪談問卷等形式充 (略) 情 (略) 情,滿足及時響應要求、隨時匯報、反復修改論證以及短期內提交成果等特殊要求。對服務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負責,并負有保密責任。須建立月報告制度,承擔單位須每月就項目工作進展、主要成果、存在問題、解決措施及下月工作計劃等內容向采購單位提交書面報告。項目成果知識產權歸采購單位所有,供應商使用成果應征得采購人同意。
三、工作內容
(一)編 (略) 城鎮開發邊界優化調整報告
結合《遼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在符合遼寧省城鎮開發邊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開展城鎮 (略) 部優化調整工作。根據采購方提供的項目舉證材料,分析項目是否符合可調整邊界六種情形之一,論述各項目用地城鎮 (略) 部優化調整的原因及必要性、明 (略) 、城鎮開發邊界調出和調入情況、零星城鎮建設用地情況、優化后城鎮開發邊界總體情況等,分析優化調整方案的合理性,編 (略) 城鎮開發邊界優化調整論證報告。
(二)編制歷史詳規綜合評估報告
(略) 歷年已編制控制性詳細 (略)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略)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等上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及納入國土空間“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的專項規劃進行符合性評估; (略) 歷年已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與已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的近中遠期重點建設項目進行支撐性評估; (略) 歷年已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安全韌性、城市更新、城市設計等新理念新要求進行適應性評估; (略) 歷年已編制控制性詳細 (略) 銜接、地塊銜接、設施落地等進行可實施性評估。結合評估結果編 (略) 歷史詳規綜合評估報告。
(三)編制全域詳規單元劃定報告
依據《遼寧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單元劃定指引》,以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底圖, (略) 批復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法定數據以及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等管理數據,充分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管理要求,按照全域覆蓋、統籌劃定的總體要求,劃定全域詳細規劃單元,編制全域詳規單元劃定報告及數據庫。
四、成果要求
成果內容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等國家及遼寧省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成果應滿足規劃管理工作需要。規劃成果應易于識別、傳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成果兩種。紙質文檔采用A4幅面裝訂,圖件采用A4或A3幅面折疊成冊。電子成果包括文本、圖件、數據庫。文本可采用doc(docx)、pdf格式,圖件采用jpg格式,數據庫采用gdb格式。項目成果須通過專家評審,并在規劃編制 (略) (略) (略) (略) 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規劃獲得正式批復。
五、檔案管理要求:按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對收集、整理資料的保存及使用,特別是對涉密資料的管理制度。
六、質量要求:規劃編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 (略) (略)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其他要求。
七、服務要求:項目編制完成后不少于1年的后續服務。
八、進度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
九、其他要求
1.本項目在確定中標單位前不組織現場踏勘。
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采購文件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促進中小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企業、支持脫貧攻堅等相關政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城鄉規劃*級及以上資質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未進入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請詳閱遼寧 (略) “首頁—政策法規”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聯系人等簡要信息,由系統自動開通賬號后,即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具體規定詳見《關于進一步優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20〕198號)。
四、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4月24日09時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線上獲取
方式:線上
售價:免費
五、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05月09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遼寧 (略)
六、開啟
時間:2025年05月09日 09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 (略) (略) (略) 77號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八、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
1、接收質疑函方式:線上或書面紙質質疑函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定和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遼寧 (略) 。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九、其他補充事宜
無
十、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聯系方式:肖賀042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略) 公共采購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略) 公共采購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聯系方式:*
郵箱地址:無
開戶行:無
賬戶名稱:無
賬號:無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