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資格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承諾具有滿足土方工程需要的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若為聯合體投標,施工總承包資質及安全生產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成員提供資料) 2、項目負責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注冊執業單位為投標人;并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中打印的證明材料。 ②開標當天在“廣東省 (略) ”未被鎖定及“ (略) (略) ”中無在建項目且承諾在全國范圍內沒有在建(含在其他工程投標報名項目和中標公示期內的項目)工程。(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招標人保留查證的權利) 若為聯合體投標,項目負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成員擬派并提供資料。 3、其他人員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C證)或“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中打印的證明材料。(若為聯合體投標,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成員擬派并提供資料) 4、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沒有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相關主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重大稅收
違法失信主體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沒有在“信用中國(廣東肇慶)”網站的紅黑名單(國家名單、地市名單) (略) 于處罰期內黑名單記錄;沒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 ②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沒有在“中國執行 (略) ”、“信用中國(廣東)”被列為執行期內的
失信被執行人。 ③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 (略) 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號)規定,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沒有在“ (略) (略) ”和“廣東省 (略) ”被列入“黑名單”。 以上信譽要求由投 (略) 頁查詢結果截圖或打印件作為評審依據,查詢結果時間需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后進行查詢,招標人保留查證的權利。(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其中項目負責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務的成員提供) 5、其他要求: ①若投標人為廣東省外進粵建筑企業,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在“進粵企業和 (略) ”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略) 頁查詢結果截圖或打印件,查詢結果時間需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后,招標人保留查證的權利)。 ②投標申請人之間不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關系。存在上述關系的,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