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ZC25JX* | |||||||
項目名稱: | 江西省弋陽縣弋 (略) (略) 資產(chǎn)招租(5年) | |||||||
標的名稱: | 江西省弋陽縣弋 (略) 16號502-1室、101室、102室、201室、302-1室(招租5年),掛牌價* 江西省弋陽縣弋 (略) 162號1-1號,掛牌價* 江西省弋陽縣弋 (略) 162號辦公樓,掛牌價1,*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 |||||||
資產(chǎn)狀況: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6月06日 信息披露期滿日: 2025年06月19日 | |||||||
(略) 理方式: | 無 | |||||||
項目簡介: | 江西省弋陽縣弋 (略) (略) 資產(chǎn)招租(5年),詳情見附件清單。 【保證金賬戶】意向承租方須按要求交納全額交易保證金至以下賬戶(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戶 名: (略) (略) 賬 號:* 開戶行:江西銀行(上饒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掛牌招租的重大事項揭示及瑕疵詳見江西德勝房地產(chǎn) (略) 出具的贛德勝房估(2025)字第010號、贛德勝房估(2025)字第011號、贛德勝房估(2025)字第012號《評估報告》。 2.標的新舊、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狀況、性能、面積等均以交付時現(xiàn)狀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說明僅供意向承租方參考,以交付時現(xiàn)狀為準。意向承租方應認真咨詢、看樣、核實,明確本次招租標的的現(xiàn)狀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標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賃期限:本次拍賣標的租期為5年。 4.租金的繳付及遞增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每個支付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支付下一個支付周期的租金,在本租期內,前兩年租金保持初始金額不變;自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第四年和第五年租金按第三年標準維持不變。 5.履約保證金要求:拍賣成交后,承租方應支付首年度三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限屆滿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承租方未對招租方造成任何損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返還承租方剩余的履約保證金。 6.承租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合法經(jīng)營。 7.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等費用支付時間:拍賣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8.成交合同簽訂時間:付清全部應付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9.標的交付時間:成交合同中約定。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約定。 11.責任、義務: (1)本次租賃期限為5年,租賃期滿后招租方若無其他用途且繼續(xù)對外出租的,則另行公開招租,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2)租賃期滿后若承租方不再續(xù)約,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辦理交接手續(xù),并在約定時間內結清所有經(jīng)營所產(chǎn)生的水電等公共支出費用后無償搬離標的物,在承租方搬離標的物時,不得損壞標的物主體結構、裝修及原有配套設施。 (3)承租方在標的成交后,不得損壞標的物主體結構;如在裝修過程中需要改建,必須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建方案需遞交招租方進行備案,必須確保出租店面的安全質量。 (4)承租方必須守法經(jīng)營,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或者有相關違約行為,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招租方有權無條件收回標的物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詳細內容在成交合同中約定)。 (5)標的成交后,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費)以及債務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標的成交后,原則上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擅自招租整體租賃權或部分租賃權;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因經(jīng)營情況確有招租租賃權的需求,則承租方需書面上報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招租。 (7)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等各種經(jīng)營需辦理的證件均由承租方自行辦理,費用自理。 (8)因政府規(guī)劃調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須提前終止合同的,承租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撤場,自行負責與商戶的解約事宜并要求商戶無償搬離標的物,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承租期間的墻體、水、電及下水道損壞維修視情況各自承擔費用。如屬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屬設施老化造成的損壞,則由招租方承當維修責任。 (10)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 |||||||
| 1.須為注冊地在弋陽 (略) 域內的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yè)(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股權結構證明等材料)。 2.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掛牌期滿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且報名,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交易,直接確定其為承租方,該承租方應按照本公告要求與招租方簽訂合同,且交易價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掛牌底價;如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且報名,則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 一次性付清拍賣成交價款,承租方應于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 (略) (略) 指定賬戶實行進場結算。 (略) (略) 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書面轉款申請及標的完成交接證明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無息轉付給招租方。 | |||||||
聯(lián)系方式: | 詳情咨詢: (略) 聯(lián)系電話:*(童女士)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