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加強招生管理,促進教育公平,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行動有關 (略) (略) 《關于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25〕12號)、《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25〕66號)要求, (略) 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實施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鞏固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為, (略) 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加強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維護良好教育生態,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
二、總體原則
(一)堅持實行就近入學
做好義務教育常住學齡人口變化監測預警。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 (略) 劃、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原則,為每所公辦小學科學 (略) 范圍,公辦初中實施對口直升,確保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略) (略) (略) 域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一校一策”原則 (略) , (略) 劃 (略) 。
(二)嚴格落實免試入學
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不得收取學生個人簡歷或視頻音頻等個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入學后實行“陽光分班”,均衡編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
(三)規范公辦學校招生
公辦學校按照政策劃分范圍招生。公辦 (略) 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實際承載能力的, (略) 按照學位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略) 直屬學校納 (略) 招生管理,實行統一招生政策。 (略) 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后學生不得跨校流動。不得 (略) 域招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四)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嚴格落實“公民同招”政策,堅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 (略) 民辦小學、民辦初中由 (略) 統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略) 域、跨市域招生。
三、入學保障
(一)入學對象
小學入學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略) 戶籍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初中入學對象為具 (略) 戶籍 (略) 公辦小學學籍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二)強化控輟保學責任
嚴格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提供相關材料報 (略) ,審核通過后辦理延緩入學手續(見附件2)。 (略) 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確保適齡兒童應入盡入,常態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
(三)保障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申請 (略) 接受義務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略) (略) 周至縣、藍田縣戶籍 (略) 居住就業人員,申請隨遷子女 (略) 接受義務教育, (略) 中考報名政策規定,由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照要求登記審核后,統籌安排入學。
(四)保障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 (略) 將立足實際、依法依規落實好教育優待政策。
對長期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員委 (略) 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適齡子女,長期患重病人員和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 (略) 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華僑適齡子女,香港、澳門和臺灣籍適齡兒童,外籍人員適齡子女等申請 (略) 入學,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五)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略) 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穩有序。
(二)入學信息填報
家長提前登錄陜西省 (略) 或“秦務員”APP或支付寶搜索“秦務員”小程序,完成實名注冊。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后,依次選擇“高效辦成一 (略) ”→“教育入學一件事”→“在線辦理”→“入學地”( (略) 、縣、 (略) )→“學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學信息填報和佐證材料上傳后,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選擇民辦學校的每名學生選報一所。雙(多)胞胎可選擇“捆綁”報名同一所民辦學校。完成公辦學校登記或民辦學校報名確認后,入學信息和選擇志愿學校不能更改。 (略) 查詢審核、錄取進度。
(三)入學信息審核
(略) 及公辦學校安排專人進行線上入學信息審核,審核通過后及時告知家長;審核不通過,告知家長完善材料或轉現場辦理。審核通過后入學信息和選擇志愿學校不能更改。
(四)公辦學校招生
入學信息審核結束后, (略) 按照招生入學方案依次安排學生入學。
小學:先安 (略) 內戶房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再依次統籌安排優撫類學生、其 (略) 戶籍類學生、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隨遷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無社保、無房有社保、無房無社保)入學。
初中:先安排對口直升小學畢業生,再依次統籌安 (略) 內戶房一致的小學畢業回流生、優撫類學生、其 (略) 戶籍類學生、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隨遷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無社保、無房有社保、無房無社保)入學。
(五)民辦學校招生
入學信息審核結束后,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略) (略) 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全程錄像,邀請相關人員代表全程監督并委托公證機構現場公證,電腦隨機錄取結 (略) , (略) 公布各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向 (略) 申請補錄,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按照政策規定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經 (略) (略)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 (略) 安排到 (略) 公辦學校,若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任何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六)落實便民服務政策
(略) 在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略)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協調接待中心(線下報名服務站)為線上報名有困難的家長提供指導和服務,實現一個清單告知、一套表格填寫、一個場所提交,推進“線下只進一門”。 (略) 對多孩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堅持自愿申請、公平公開、就近就便原則,在堅持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學區內戶房一致適齡兒童由其監護 (略) 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略) 學校進行信息審核;其他類別學生由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略)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協調接待中心進行信息審核, (略) (略) 域學校學位供給等實際情況努力滿足長幼隨學需求,方便家長接送,但不包 (略) 內自由擇校的情形。
五、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信息模擬填報時間: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7:00
信息正式填報時間:7月11日9:00至7月24日17:00
信息審核時間:7月11日9:00至7月26日12:00
(二)線下服務地點
1.戶房一致幼升小招生接待地點:學區對應公辦小學。
2.公辦小學畢業生招生接待地點:各對口直升中學。
3.其他類別(其 (略) 戶籍類學生、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待地點:
(略) 和高 (略) 域: (略)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協調接待中心( (略)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
涇渭 (略) 域: (略)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涇渭 (略) 線下報名服務站(悅來巷中段-西安經開第十九小學西側觀瀾錦上苑營銷中心二樓)。
渭北 (略) 域:實際居住地 (略) 學校。
(三)預約方式說明
為節省家長排隊等候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略) 、高 (略) 域和涇渭 (略) 域需要咨詢的家長, (略) 上預約(見下方二維碼);在“西 (略) 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入學現場咨詢預約系統”進行預約。根據預約的時間段前往協調接待中心辦理。
西 (略) 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入學現場咨詢預約二維碼
(四)信息審核資料清單
1.戶房一致類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戶籍材料、房產證明(房產證、網簽購房合同、拆遷安置證明等)。
2.其 (略) 戶籍類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戶籍材料、居住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3.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監護人及學生本人戶籍材料、居住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優撫類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4.隨遷子女:監護人及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材料、監護人居住證、居住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注:我區小升初對口直升類學生按以上類別向畢業學校提供相應資料。
(五)下列情況不作為入學或就近入學的依據
1.掛戶:戶主不是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的。
2.空戶:將戶籍落在實際不存在地址上的。
3.集體戶:家庭已購房但戶籍仍為集體戶籍的。
4.假戶籍:偽造虛假戶籍的。
以上1-3類, (略) (略) 學位情況予以統籌安排;第4類不予安排學位,應到其真實戶籍所在地進行審核登記。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略) 按照國家和陜西省、 (略) 招生入學相關工作要求, (略) 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主體責任、組織責任和管理責任;成 (略) 基礎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專班,全面做好招生入學統籌協調、督導檢查 (略) 置工作;設 (略)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協調接待中心,公布咨詢電話和辦公地址,認真解答政策、協調問題和回應群眾訴求。各義務教育學校應充分認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關于落實義務教育入學的相關規定,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及工作細則并及時向 (略) 報備,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及時解答政策,服從 (略) 統籌安排,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各項工作。
(二)加強政策宣傳
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解讀和宣傳,各幼兒園、小學以班級為單位召開畢業年級學生家長會,精準宣傳招生入學政策,做好“教育入學一件事”家長端操作培訓。初中學校向學生及家長宣傳中考報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引、線上報名、入學流程的宣傳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應急協調機制,強化招生入學風險研判, (略) 置招生入學輿情及突發事件。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新生學籍建立工作各環節審核。確保學籍注冊與招生錄取、實際就讀一致,嚴禁出現空掛學籍、違規建立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就讀等行為。未在規定時 (略) 上報名的,進行線下“資審補辦”,錄取結果須 (略) (略) 。各校不 (略) 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建立學籍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四)嚴格監督問責
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健全違規 (略) 和責任追究機制。 (略) 及學校設立并公布招生咨詢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略) 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招生過程監管,加大違規 (略) 力度。對群眾關注、輿情較多的學校加強指導,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對社會反映強烈、頂風違紀的情況,經查屬實的,根據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問責。
(略) (略) 招生咨詢電話:029-*
涇渭 (略) 域招生咨詢電話:029-*
附件1:西 (略) 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入學日程安排.pdf
附件3:西 (略) 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地址、咨詢電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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