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CQSWS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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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濟寧市327國道南、長虹路西創新大廈園區內鋼結構廠房租賃權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略) 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
標的名稱 | null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價款形式 | 金額 |
掛牌價格 | *元(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5工作日 |
掛牌日期 | 2023-03-27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競得人須在現行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使用鋼結構廠房,服從管理,租用鋼結構廠房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租賃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的,承租人須清空房產,將符合交付條件的鋼結構廠房及設施交還出租人。 (2)承租人不得從事非法和危害公共環境衛生安全的活動。競得人不得從事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類、氣味濃厚、易產生噪聲、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及其它影響公共環境衛生安全的經營活動。 (3)鋼結構廠房租賃權按現狀拍賣,出讓人不承擔對鋼結構廠房的修繕及其他費用,承租人承擔相應的水電及物業等相關費用,承租人負責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損壞,負責空調、地板、墻面、門窗等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4)競買人拍賣成交后需向出租人交納*萬元的鋼結構廠房租賃保證金。鋼結構廠房租賃保證金由出租人用來抵扣應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租金、欠交費用、滯納金及賠償等,不足的部分由承租人及時補齊,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剩余部分如數返還承租人,鋼結構廠房租賃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5)鋼結構廠房租賃權按現狀拍賣,承租人入住使用前應自行檢查鋼結構廠房及水、電、暖、燃氣等附屬設施的安全和質量情況,對存在安全風險的設備設施維修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使用。 (6)承租人負責鋼結構廠房的日常維護,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損壞。承租人對該鋼結構廠房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須經出租人同意,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承租人裝修鋼結構廠房或者增設他物,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范要求,不得改變鋼結構廠房結構,不得影響鋼結構廠房安全,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7)租賃合同期滿和因承租人違約致使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承租人于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五日內騰空鋼結構廠房,將鋼結構廠房全部交還出租人,不論何方裝修,已形成固定結構的,一律不能拆除和破壞,完好無償歸還出租人,出租人予以驗收,鋼結構廠房裝修、改善增設他物歸出租人所有。逾期未移走的,視為承租人放棄產權,出租人有權處置。 (8)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鋼結構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承租人拒不維修,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9)承租人承擔因租用鋼結構廠房所產生的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用鋼結構廠房期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互聯網費、暖氣費、 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垃圾清運、消防、安全、環保及各項維修等費用。 (10)租賃期內,承租人是該鋼結構廠房的實際管理人,必須安全使用鋼結構廠房、水、電、暖、燃氣等設施,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及發生的所有安全、環保、意外事故等都均由承租人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11)租賃合同期滿后,如出讓人繼續用拍賣方式確認承租人,承租人不參加競買或者參與競買又未競得原鋼結構廠房租賃權的,合同期滿后5日內搬離原鋼結構廠房,拒不搬離者,將扣除其所交納的所有保證金,承擔占用期間原鋼結構廠房租賃合同約定租金兩倍的租金和違約金**萬元,并承擔承租人維護出租權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通訊費、評估、鑒定、咨詢等費用。 (12)《租賃合同》內容由出讓人制訂和解釋。 (1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網上競價活動結束后2日內,最高報價者應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證件原件由產權人進行審核,不具備競買人資格要求的,其報價和成交無效,其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優先用于充抵拍賣傭金、二次拍賣費用,補償出讓人、拍賣人的經濟損失。 (14)本次拍賣起始價是*年租賃權的價格,成交總額是成交價和租賃期限的乘積,拍賣標的對應的鋼結構廠房面積未經測繪部門測繪,僅供參考,以其對應的鋼結構廠房實際面積為準,成交的年租賃價格不因面積的改變和調整。 (15)原租賃戶參與競買又未競得原鋼結構廠房租賃權的,請自行于網上競價出讓結束后十日內搬離原鋼結構廠房,如拒不搬離者,將扣除其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并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 (16)如出現原承租人未按規定時間騰空搬離,長期強行占用成交拍賣標的對應鋼結構廠房,影響買受人租賃經營使用超過三個月,買受人自愿放棄拍賣標的的,經委托人同意,可以將買受人所交納的成交價款和傭金,不計息原數退還買受人。 (17)原承租人未競得鋼結構廠房租賃權,又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騰空搬離,買受人又不自愿放棄拍賣標的的,出讓人將采取法律手段強制原租戶清空搬離。在此期間,出讓人、拍賣人沒有補償買受人損失的義務,買受人自行做好延時交房帶來的后果。出讓人將在鋼結構廠房清空后5日內與買受人簽訂《 (略)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鋼結構廠房租賃合同》,并移交鋼結構廠房。 (18)本次拍賣活動若發生爭議,一致同意提請拍賣人所 (略) 訴訟解決。 (十)該項目標的相關資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自行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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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