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縣八一水庫庫區建設工程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元氏縣八一水庫庫區建設工程已由元氏縣行政審批局以元行審審字【2024】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元氏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元氏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建設地點:元氏縣北褚鎮東陽村; 2.1.2建設規模:(一)大壩維修加固工程: (略) 591米,上下游壩坡護坡,下游壩坡框格護坡及壩基液化處理。(二)溢洪道維修加固工程:溢洪道兩側山體噴錨防護4392平方米,溢洪道出口左右岸防護,重建跨溢洪道交通橋1座,重建溢洪道啟閉機室及配電室。(三)輸水洞及泄洪渠工程:新建衡重式混凝土擋墻178米,修建跨泄洪渠橋1座。(四)灌溉引水閘及配水樞紐:維修改造配水樞紐管道400米。(五)增設防洪減災監測系統。(六)增設大壩安全監測系統。(七)其他工程:修 (略) 702.5米,增加照明設施,重新復核水庫庫容曲線,元氏縣綜合防汛物資儲備庫,八一水庫防災減災調度指揮處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1.3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其中勘察設計周期15日歷天; 2.1.4質量標準:勘察、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省、市及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施工質量標準:合格,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和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家數不超過3家(含3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法律約束力;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3)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5)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參與本項目投標時,聯合體牽頭人應為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 (6)聯合體的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并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04-02 00:00至2024-04-10 23:59(北京時間,下同), (略) (略)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04-22 09:3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略) (略)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未按規定時間和方式提交電子文件或因投標人的原因導致電子投標文件不能打開的,招標人不予受理。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略) 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 (略) 、中國河北 (略) 、石家莊公共 (略) 上發布。 7.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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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