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以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等有關規定,經林西縣人民政府批準,林西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2023G-00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委托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承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地塊名稱 | 位置 | 出讓用地面積(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限高 | 掛牌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競價幅度(萬元) |
2023G-001 | 林西縣工業園區糖廠路北側、弘圖藥業西側 | 18395.44 | 工業用地 | 50年 | ≥1.0 | ≥30% | ≥20% | 根據審定的修建性規劃方案確定 | 154.53 | 154.53 | 1或1的倍數 |
備注:其他要求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條件,條字第:*號執行 |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在互聯網上交易,即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進行。
三、時間安排本次掛牌出讓時間為日歷日。
1、公告時間:2023年2月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9:30時止。
2、報名時間:2023年2月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3月3日上午9:30時止。
3、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3年3月3日上午9:30時止。
4、網上掛牌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3月5日上午10:30時止。
掛牌期間,遇節假日不停止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四、保證金賬戶競買保證金賬號由系統隨機生成,競買人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至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交易系統自動頒發《競買資格確認書》,該確認書作為競買人參與競買的有效憑證。(保證金的具體繳納方法請參閱《保證金繳納指南》,請在首頁的菜單欄“資料下載”中下載相關銀行對應的《保證金繳納指南》,并按照《保證金繳納指南》相關要求繳納保證金。
銀行賬戶
1、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林西縣支行興林分理處
賬戶名稱: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行號:*
2、開戶行: (略) (略) 林西縣支行
賬戶名稱: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行號:*
3、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林西縣支行
賬戶名稱: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行號:*
4、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林西縣支行
賬戶名稱: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行號:*
五、如果在參加本次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的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系,聯系電話如下: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宮偉東聯系電話:0476-*
財務聯系人:張立鋒聯系電話:0476-*
林西縣自然資源局:劉偉紅聯系電話:0476-*
附件: 林西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2023G-001號地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依據林西縣人民政府批復,林西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1宗土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委托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承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3G-001號宗地
(一)宗地概況:擬出讓地塊屬于屬于2022年第五批次建設用地,地塊位于林西縣工業園區糖廠路北側、弘圖藥業西側。擬出讓土地面積18395.44㎡,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年限為50年。
(二)規劃建設條件及要求
1、容積率大于等于1.0;
2、建筑系數大于等于30%;
3、綠地率大于等于20%;
4、其它規劃建設條件以批準規劃設計條件等文件為準。
(三)土地起始價的確定
該宗地采取掛牌方式出讓,出讓起始價為154.53萬元(合84.00元/平方米)
(四)土地出讓金的確定
該宗地出讓成交價為出讓金總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競買。
申請人競得土地后,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出讓人可以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 (略) 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 (略) 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二)有欠繳土地出讓金、閑置土地、違反合同約定開發建設等不良行為的用地者不得參加競買。
(三)只有辦理數字證書、網上申請并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出讓交易活動。
(四)時間安排
1、公告時間:2023年2月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9:30時止。
2、報名時間:2023年2月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3月3日上午9:30時止。
3、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3年3月3日上午9:30時止。
4、網上掛牌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時起至2023年3月5日上午10:30時止。
(五)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抵頂土地出讓金,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于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退回。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獲取辦法:登錄“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網站(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點擊“土地競買”,在對應掛牌資源詳情中瀏覽并下載相關文件。
(一)系統登錄
本次土地掛牌出讓采用網上競買申請的方式,競買人在報名期內插入CA數字證書使用IE瀏覽器(IE瀏覽器版本不得低于IE10)登錄“網上交易系統”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閱讀交易規則,點擊預競買的資源;
(二)競買申請書及電子簽章
網上掛牌第一次報價不能選擇增價幅度進行報價,應以起始價進行報價。
按要求填寫《競買申請書》,然后點擊“電子簽章”按鈕,進入電子簽章的頁面,點擊頁面上方的“文件下載”按鈕,在控件中點擊“打開”按鈕打開下載的文件,點擊控件中的“簽章”按鈕,輸入CA數字證書密碼,將章放置指定位置點擊鼠標左鍵,簽章完成會自動覆蓋下載的文件;之后點擊“文件保存”按鈕,在彈出的窗口中選定簽章后的文件,保存成功后將頁面拉至底部,點擊下一步。
(三)保證金繳納
競買人提交簽章文件后,點擊“選擇銀行”按鈕選擇銀行,系統自動生成保證金交納通知書,競買人按照通知書中指定的保證金賬號將履約保證金足額交納。交納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統內查看到賬情況,獲取競買資格確認書,完成競買申請。
如對系統操作存在疑問,可點擊交易系統“服務中心”欄目下的“資料下載”功能下載用戶操作手冊。
(一)掛牌報價:資源進入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選擇資源點擊“競買報價”按鈕進入掛牌出價頁面,按要求選擇增加幅度的倍數,點擊右下角“確認出價”按鈕即可完成報價。
掛牌期內競買人可以多次出價,每次報價必須按增價幅度的倍數報價且高于當前最高有效報價。
(二)掛牌期確定預競得人:掛牌期內只有一個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系統確定其為預競得人。資源掛牌期截止后,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進入限時競價。
(三)限時競價
1、詢問期:資源掛牌期截止后,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自動進入詢問期,詢問期結束后,進入限時競價環節;
2、限時競價:進入限時競價環節的競買人需在系統設定的倒計時時間內進行報價,報價應是增價幅度的倍數,系統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系統即從接受新報價之時起重置競價時限,競買人可參加新一輪的報價。4分鐘倒計時內無人報價,則在該地塊4分鐘倒計時結束時自動關閉競價通道,系統確定當前最高有效報價,限時競價結束。
3、限時競價報價最高者為預競得人:限時競價期間無人報價的,掛牌截止時最高有效報價者為預競得人。
預競得人在競價結束后,系統確定預競得人,并簽發《資格確認通知書》,預競得人接受資格確認可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進行資格確認,通過資格確認的,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發《預成交通知書》,未通過資格確認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扣除競買保證金的5%作為違約金(預競得人提供虛假材料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剩余退還原支付賬戶。
(一)預競得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持《資格確認通知書》打印件和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相關資料,到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地點進行資格確認。通過確認資格的,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發《預成交通知書》,未通過資格確認的取消其競得資格。
(二)預競得人也可在系統簽發《資格確認通知書》的2個工作日內將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相關資料上傳至交易系統,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線對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確認的,林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發《預成交通知書》,未通過審核的取消其競得資格。
一)最高報價人為法人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競買申請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2、競買資格確認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3、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4、法人單位有效營業執照副本(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證明書,需加蓋報名單位公章(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6、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7、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8、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最高報價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競買申請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2、競買資格確認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3、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4、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5、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6、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最高報價人為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競買申請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2、競買資格確認書(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3、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4、表示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線下提交一式兩份);
5、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及負責人的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6、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線下提交一式兩份,需驗原件留復印件);
7、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資格確認通過后,競得人在3個工作日內持《預成交通知書》及上述應提交材料的紙質文件與林西縣自然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
2.《成交確認書》由競得人在網上下載并簽章后提交至林西縣自然資源局。
3.競得人不按規定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不能對抗成交結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出讓人在10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發布成交結果公示,并在公示期滿后與林西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交易公示結束后,未競得人的保證金5個工作日原路退還至基本賬戶(不計利息),競得人的保證金轉作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成交價款,如有溢價款部分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
(一)競買人未按照公告及掛牌出讓文件全部要求執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競買人在“網上交易系統”實施的所有行為,均由“網上交易系統”自動記錄,視為競買人真實或經合法授權的行為,該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競買人承擔;
(三)競買人應當妥善保管數字證書和密碼。因競買人電腦操作系統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數字證書遺失或密碼泄漏等造成的損失,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四)競買人在參與網上公開交易活動前,應當及時檢查所使用的計算機系統,若計算機系統遭遇網絡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擊、病毒入侵等)、網絡堵塞和系統硬件故障等導致不能正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競買申請、網上報價、限時競價的,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1、司法、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終止出讓活動的;
2、涉及宗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宗地價格的重要變動需要重新審批的;
3、出現《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應急處置辦法(試行)》第三條所列情況的;
4、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網上交易系統正常運行中,競買人計算機用戶端不能正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活動的,后果由競買人申請人自行承擔,網上掛牌交易活動不中止。
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應當及時恢復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
(一)競得人提供虛假材料的;
(二)競得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三)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四)競得人逾期不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不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
(五)公示期間有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行為的。
林西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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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