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十四五”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指標核算方法》(環辦土壤函〔202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內蒙 (略) 土壤污染條例的》的規定,土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在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必須開展并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略) (略) 愛民街小學改擴建工程項目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位 (略) (略) 防風林南街以南,三合村三 (略) ,中心點經緯度為111.#°,40.#°,建設用地占地面積為3821.708m2。根據《關于同 (略) 2009年度第十七 (略) 土地征收( (略) )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土發[2011]582號),地塊內土地原屬毫沁營鎮三合村集體,目前已征轉為國有建設用地。根據 (略) (略) (略) 收集的地塊土地利用類型資料,地塊第一次土地調查時地塊用地類別為有林地,二調時地塊用 (略) ,三調時地塊用地類別為科教文衛用地。在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期間,項目組收集了地塊現狀和歷史資料及相關文獻資料,同時對地塊進行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調查分析了地塊的現狀、歷史使用情況、地塊疑似污染痕跡及地塊周邊情況,經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速檢測,得到的主要結果如下:(1)資料收集:通過梳理本地塊2004年5月至2023年11月的歷史影像圖和一調、二調、三調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得知本調查地塊歷史上為有林地、城市、科教文衛用地。調查地塊歷史上未存在工業及工業生產活動,調查地塊內無潛在污染源,不存在直接污染物和污染途徑。通過對地塊周邊的調查了解得知調查地塊周邊1公里范圍內為城鎮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公園與綠地、學校用地等,調查地塊受地塊外間接污染的可能性較小。(2)現場踏勘:2025年4月現場踏勘發現,調查地塊內為科教文衛地。地塊內土壤未發現疑似污染痕跡,未發現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 (略) 置,無刺激性氣味、無異味。通過對地塊緊鄰地塊的現場勘察,調查地塊外西側為特殊用地,東側和南側為城鎮住宅用地,北側為阿爾泰游樂園,屬公園與綠地。綜合考慮四鄰地塊現狀和歷史用途,推測調查地塊受到調查地塊內外直接及間接污染的可能性較小。(3)人員訪談:調查地塊歷史上為有林地、城市、科教文衛用地,調查地塊外相鄰地塊歷史上為城鎮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和公園與綠地,歷史上調查地塊內和四鄰地塊均未進行過污染型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化學品使用與儲存,未曾發生過化學品泄漏或其他環境污染事故。(4)現場快速檢測:本地塊調查共布設了4個土壤快速檢測采樣點,進行現場XRF、PID快速檢測,現場快速檢測結果未見異常。綜上所述,在經過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為主的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后,推測調查地塊受地塊周邊1千米范圍內潛在污染源污染的可能性較小,經現場快速檢測結果,本次地塊調查布設的4個土壤快速檢測采樣點XRF快篩讀數及PID檢測結果與地塊外 (略) 域的對照點相比無顯著差異。綜上,本次調查認為調查地塊在調查期 (略) 域土壤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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